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目前由于农业保险体系、担保体系和农村信用体系不健全,再加上农业分散经营和高风险性的特点,农村信用社在农户担保贷款业务的拓展上困难较多,亟待开辟农户担保贷款的新思路。
以农业保险来分散信贷风险
农村信用社要想更好地发展农业贷款,就必须鼓励和引导农业保险的发展。农村信用社应与保险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在具体运作中,农业保险保单如指定信用社作为第一受益人,保单可作为质物质押给信用社,从而获得贷款。此外,我国尚缺乏农民巨灾风险转移分担机制,而在不少发达国家,政府直接为农产品价格和农业生产所面临的自然风险提供保险或保险方面的资助。我国可参照国外农业保险的经营模式,为商业保险机构开展农业保险提供财政补贴,国家还应该建立农业风险基金,基金的来源由三部分组成:一是政府投入;二是吸纳社会各界人士的捐资;三是农民投保。当农作物因灾受损时,按投保额对投保农民给予补偿,形成政府财政资金支持的农业担保体系。
农贷担保体系发展缓慢是农村信用社大额贷款发放难的一大障碍。必须尽快建立多层次、多元化的农贷担保体系,减少农村信用社的贷款风险。可建立政府引导型担保基金,进行市场化运作。具体运作方式为:从中央和上级政府下拨给农村的扶持资金中划出一部分,地方政府小财政收入中挤出一部分,建立县、乡(镇)两级农贷担保基金。农贷担保基金专户存储在农村信用社,专人负责管理,专门为农户大额贷款提供担保。另外还应建立商业运作型担保基金。政府通过税收等优惠政策鼓励、引导民间资金建立股份合作制的农贷担保公司,参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的模式,按照市场化原则运作和管理。还可以建立农户互助型担保基金,由农户在自愿的基础上建立互助性质的担保基金,为成员贷款提供担保。
发达国家的农业产业化成功经验表明,大规模的农产品产、供、销一体化有利于产业的持续、高速、健康发展,因此,企业规模化是农产品产业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农村信用社要有条件、有步骤、有重点地支持农村产业化经营,支持农村龙头企业,支持农村合作经营组织,推行“业主+农户”、“订单+农户”、“龙头企业+农户”等多种经营模式。通过公司、农业合作化组织、新型农村合作担保体系建设,以集体信用、合作信用和组织信用来实现为个人客户的担保。
积极推进农民组织化
合作组织可以降低信息成本和交易风险。农村信用社应通过金融工具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建立起分工合作的金融供给机制,有效发挥农村金融杠杆作用,引导农民成立社区互助金融组织,如互助担保或资金互助社等,通过互助组织将资金转贷给农户,不仅可以解决商业金融规模经营和可持续发展问题,也能解决农户市场主体地位不对称和信息不对称问题。但是信用合作和各种社区性、专业性的合作组织必须结合起来,以金融为核心,以信用为脉络,通过支持和引导农民发展合作组织,并在合作社与合作协会平台上开展农村信用评级和信用联保,才能实现与现有银行体系的对接和互补,将社会资本有效转化为经济资本。
打造特色金融服务
目前,农村信用社业务品种不够丰富,诸如仓单质押、权利质押、票据承兑等业务没有得到有效开发。农户担保贷款要得到进一步发展,一定要从信贷准入条件入手,要发展多种担保方式,可以用固定资产抵押,可以用产品办理质押,还可以采取第三方担保,与有实力的担保公司合作。针对农户贷款短、频、急和农业生产的特点,简化贷款手续,提高办贷效率。从现实看,农村经济及其产业结构特点,要求针对不同种类农产品开发不同的担保贷款品种。为此农信社开发新产品时,应在充分考虑农产品特点的基础上确定担保方式、贷款期限、贷款额度、还款方式等具体细节。
以农业保险来分散信贷风险
农村信用社要想更好地发展农业贷款,就必须鼓励和引导农业保险的发展。农村信用社应与保险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在具体运作中,农业保险保单如指定信用社作为第一受益人,保单可作为质物质押给信用社,从而获得贷款。此外,我国尚缺乏农民巨灾风险转移分担机制,而在不少发达国家,政府直接为农产品价格和农业生产所面临的自然风险提供保险或保险方面的资助。我国可参照国外农业保险的经营模式,为商业保险机构开展农业保险提供财政补贴,国家还应该建立农业风险基金,基金的来源由三部分组成:一是政府投入;二是吸纳社会各界人士的捐资;三是农民投保。当农作物因灾受损时,按投保额对投保农民给予补偿,形成政府财政资金支持的农业担保体系。
农贷担保体系发展缓慢是农村信用社大额贷款发放难的一大障碍。必须尽快建立多层次、多元化的农贷担保体系,减少农村信用社的贷款风险。可建立政府引导型担保基金,进行市场化运作。具体运作方式为:从中央和上级政府下拨给农村的扶持资金中划出一部分,地方政府小财政收入中挤出一部分,建立县、乡(镇)两级农贷担保基金。农贷担保基金专户存储在农村信用社,专人负责管理,专门为农户大额贷款提供担保。另外还应建立商业运作型担保基金。政府通过税收等优惠政策鼓励、引导民间资金建立股份合作制的农贷担保公司,参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的模式,按照市场化原则运作和管理。还可以建立农户互助型担保基金,由农户在自愿的基础上建立互助性质的担保基金,为成员贷款提供担保。
发达国家的农业产业化成功经验表明,大规模的农产品产、供、销一体化有利于产业的持续、高速、健康发展,因此,企业规模化是农产品产业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农村信用社要有条件、有步骤、有重点地支持农村产业化经营,支持农村龙头企业,支持农村合作经营组织,推行“业主+农户”、“订单+农户”、“龙头企业+农户”等多种经营模式。通过公司、农业合作化组织、新型农村合作担保体系建设,以集体信用、合作信用和组织信用来实现为个人客户的担保。
积极推进农民组织化
合作组织可以降低信息成本和交易风险。农村信用社应通过金融工具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建立起分工合作的金融供给机制,有效发挥农村金融杠杆作用,引导农民成立社区互助金融组织,如互助担保或资金互助社等,通过互助组织将资金转贷给农户,不仅可以解决商业金融规模经营和可持续发展问题,也能解决农户市场主体地位不对称和信息不对称问题。但是信用合作和各种社区性、专业性的合作组织必须结合起来,以金融为核心,以信用为脉络,通过支持和引导农民发展合作组织,并在合作社与合作协会平台上开展农村信用评级和信用联保,才能实现与现有银行体系的对接和互补,将社会资本有效转化为经济资本。
打造特色金融服务
目前,农村信用社业务品种不够丰富,诸如仓单质押、权利质押、票据承兑等业务没有得到有效开发。农户担保贷款要得到进一步发展,一定要从信贷准入条件入手,要发展多种担保方式,可以用固定资产抵押,可以用产品办理质押,还可以采取第三方担保,与有实力的担保公司合作。针对农户贷款短、频、急和农业生产的特点,简化贷款手续,提高办贷效率。从现实看,农村经济及其产业结构特点,要求针对不同种类农产品开发不同的担保贷款品种。为此农信社开发新产品时,应在充分考虑农产品特点的基础上确定担保方式、贷款期限、贷款额度、还款方式等具体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