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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总理提出:我们应该从基础最薄弱、矛盾最突出、群众满意度最低的环节抓起,在全面提高教师素质的基础上,抓住义务教育教师实施绩效T资的契机,均衡配置城乡教师资源,完善教师轮岗和城镇教师到农村支教等制度,鼓励教师合理流动,推动区域内干部教师资源科学合理配置和有序交流。
高素质师资队伍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保障,而加强制度建设则是促进师资均衡的关键。
建立科学合理有序的教师流动机制
我们应进行相关立法,制定相关政策,设立实施程序,构建一套由政府机构组织和主导的、行之有效的教师定期轮换流动制度。以法规的形式确定教师流动的义务性、定期性,明确流动者的待遇,并进行规范化、制度化的操作,从根本上改变目前教师流动的盲目性、单向性、无序性,杜绝暗箱操作,促进教师流动的规范化和公开透明,保障教师流动的公平和有效。
当前,促进教师流动最有力的措施是轮岗交流。这一做法主要以县(市、区)内柔性流动为主,即把教师从甲校调派到乙校教学,但教师的编制仍在甲校;或者进行定期轮换,派遣优秀教师支援较为薄弱的学校三到五年;或者进行教育集团化的建设,在一个集团内部重新配置资源。轮岗交流应注意向农村倾斜,向相对薄弱学校倾斜,同时完善校长轮岗及城镇校长到农村支教、挂职等制度,促进城乡、校际教育资源配置均衡。
如江苏省无锡市,按照核定编制数配齐配强每一所学校的专任教师,逐步做到城乡之间、校际之间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中高级职称教师比例及骨干教师比例大致相当。在此基础上,无锡市还建立完善了教师轮岗交流制度,从2010年起,无锡各地每年都要按照不低于专任教师总数15%和不低于骨干教师总数15%的比例,并根据本地区学校布局和教师居住实际情况,制订并落实教师轮岗交流T作计划,均衡配置每所学校的教师资源。
逐步实行“无校籍管理”的教师人事制度
教师流动在促进师资均衡的同时,也会带来很多其他的问题,首先就涉及到人事问题。当前,我国义务教育的经费主要是由县级财政保障,在实际配置中城镇地区远高于农村地区,城镇地区教师的待遇也高于农村地区教师的待遇。因此,城镇和农村学校问的轮换比较困难,在一些地方,轮岗只是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的“点缀”,由强校象征性地派几位教师到弱校去“支教”。
再者,教师交流虽有利于教育均衡发展,但不利于调动学校办学的积极性。为了教育质量,学校狠抓师资队伍建设,想尽办法培养或者招聘优秀教师,如今,校方怎会舍得轻易将优秀教师拱手相让?另外,一个学校教学品牌的建立,往往需要上至校长,下至学科组教师的团队式努力,如果团队的成员变换过于频繁,就可能影响教师个人能力和作用的发挥。
事实上,如果逐步实行“无校籍管理”的话,以上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
作为基础教育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之一,江苏省将推进“无校籍管理”。“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教师交流服务中心’,将教师的人事管理从学校移至中心集中管理,把教师从‘单位人’转变成‘系统人’,实行无校籍管理。”这一制度无疑为教师流动提供了一个“制度支点”——将教师的管理权收回到县(市、区),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聘任,统一管理人事、T资,统一配置师资,如果能够优化组合,按需设岗,学校问的师资力量就会均衡配置。把教师的人事关系放在教育局统筹管理,这等于化解了教师交流中的“校长掣肘”,有利于教师流动的常态化、制度化。
值得注意的是,“无校籍管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应实行动态管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生源变化等情况,每两三年调整一次中小学教职T编制总量。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剂本行政区域内各学校的编制,向偏远农村及薄弱学校适当倾斜,为均衡配置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资源提供保障。为了消解无校籍管理的政策阻力,不妨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即明确新录用教师全部放在县(市、区)教育局内统一管理,定期流动,规定凡新考入该地区做老师的,即视为认同该“合约”,让这部分教师先流动起来,再带动其他教师流动,最终实现师资的均衡化配置。
没有一帖药能够包治百病,即便在各项资源上做到完全均衡,几年以后又会有高低。因此,教育均衡化是一个长期的系统过程,不可能指望一蹴而就地解决问题。除了平衡师资力量之外,我们还应该加快改造相对薄弱学校,着力解决过度“择校”等问题,多管齐下。从某种意义上讲,完善各项配套保障措施,才能保证教育均衡这一日标的最终实现。
高素质师资队伍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保障,而加强制度建设则是促进师资均衡的关键。
建立科学合理有序的教师流动机制
我们应进行相关立法,制定相关政策,设立实施程序,构建一套由政府机构组织和主导的、行之有效的教师定期轮换流动制度。以法规的形式确定教师流动的义务性、定期性,明确流动者的待遇,并进行规范化、制度化的操作,从根本上改变目前教师流动的盲目性、单向性、无序性,杜绝暗箱操作,促进教师流动的规范化和公开透明,保障教师流动的公平和有效。
当前,促进教师流动最有力的措施是轮岗交流。这一做法主要以县(市、区)内柔性流动为主,即把教师从甲校调派到乙校教学,但教师的编制仍在甲校;或者进行定期轮换,派遣优秀教师支援较为薄弱的学校三到五年;或者进行教育集团化的建设,在一个集团内部重新配置资源。轮岗交流应注意向农村倾斜,向相对薄弱学校倾斜,同时完善校长轮岗及城镇校长到农村支教、挂职等制度,促进城乡、校际教育资源配置均衡。
如江苏省无锡市,按照核定编制数配齐配强每一所学校的专任教师,逐步做到城乡之间、校际之间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中高级职称教师比例及骨干教师比例大致相当。在此基础上,无锡市还建立完善了教师轮岗交流制度,从2010年起,无锡各地每年都要按照不低于专任教师总数15%和不低于骨干教师总数15%的比例,并根据本地区学校布局和教师居住实际情况,制订并落实教师轮岗交流T作计划,均衡配置每所学校的教师资源。
逐步实行“无校籍管理”的教师人事制度
教师流动在促进师资均衡的同时,也会带来很多其他的问题,首先就涉及到人事问题。当前,我国义务教育的经费主要是由县级财政保障,在实际配置中城镇地区远高于农村地区,城镇地区教师的待遇也高于农村地区教师的待遇。因此,城镇和农村学校问的轮换比较困难,在一些地方,轮岗只是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的“点缀”,由强校象征性地派几位教师到弱校去“支教”。
再者,教师交流虽有利于教育均衡发展,但不利于调动学校办学的积极性。为了教育质量,学校狠抓师资队伍建设,想尽办法培养或者招聘优秀教师,如今,校方怎会舍得轻易将优秀教师拱手相让?另外,一个学校教学品牌的建立,往往需要上至校长,下至学科组教师的团队式努力,如果团队的成员变换过于频繁,就可能影响教师个人能力和作用的发挥。
事实上,如果逐步实行“无校籍管理”的话,以上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
作为基础教育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之一,江苏省将推进“无校籍管理”。“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教师交流服务中心’,将教师的人事管理从学校移至中心集中管理,把教师从‘单位人’转变成‘系统人’,实行无校籍管理。”这一制度无疑为教师流动提供了一个“制度支点”——将教师的管理权收回到县(市、区),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聘任,统一管理人事、T资,统一配置师资,如果能够优化组合,按需设岗,学校问的师资力量就会均衡配置。把教师的人事关系放在教育局统筹管理,这等于化解了教师交流中的“校长掣肘”,有利于教师流动的常态化、制度化。
值得注意的是,“无校籍管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应实行动态管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生源变化等情况,每两三年调整一次中小学教职T编制总量。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剂本行政区域内各学校的编制,向偏远农村及薄弱学校适当倾斜,为均衡配置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资源提供保障。为了消解无校籍管理的政策阻力,不妨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即明确新录用教师全部放在县(市、区)教育局内统一管理,定期流动,规定凡新考入该地区做老师的,即视为认同该“合约”,让这部分教师先流动起来,再带动其他教师流动,最终实现师资的均衡化配置。
没有一帖药能够包治百病,即便在各项资源上做到完全均衡,几年以后又会有高低。因此,教育均衡化是一个长期的系统过程,不可能指望一蹴而就地解决问题。除了平衡师资力量之外,我们还应该加快改造相对薄弱学校,着力解决过度“择校”等问题,多管齐下。从某种意义上讲,完善各项配套保障措施,才能保证教育均衡这一日标的最终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