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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实行土地用途管制机制,是国家为强化国土资源管理,实施对土地的节约利用,“保增长,保红线”的这一长久性的重大决策。
关键词:土地规划;用途管制;结构调整;监察
中图分类号:[Z-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2)-04-0035-1
实行土地用途管制机制,是国家为强化国土资源管理,实施对土地的节约利用,“保增长,保红线”的这一长久性的重大决策。是对土地进行集中统一从严管理的强制性战略举措。它是确保土地利用规划运行的法律和行政措施之一。对国土资源在时空上优化配置和科学合理利用都具有重要地位。几年来,榆树市在科学应用土地利用规划成果,全面实行土地用途管制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尝试,取得了具有应用价值的成功经验并值得借鉴。
1 科学合理编制土地利用规划,严肃土地规划法制功能
榆树市作为原国家土地局“全国(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试点县(市),于1998年率先在全省圆满完成市(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同年这项土地科技成果,通过了省内外有关专家的例会技术鉴定,给予充分肯定和评价。届时经长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从而使《规划》具备法律效力和法制功能。
为适应国土资源管理新形势,严肃土地利用规划,按上级国土部门的要求,对上一轮土地利用规划又进行两次编制工作,修订后的《规划》是以法规文书形成敲定。并附加对《规划》的详细说明和专题报告。新编《规划》成果完成后得到了省国土资源厅的高度重视,并通过了省内外有关专家组的鉴定。认为:“该规划已达到同类研究的国内先进水平”。此项成果经省政府批准实施。进一步强化了土地利用机制。使土地用途管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 建立健全相关政策,全面实行土地用途管制
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主要依据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其规划建立健全相关配套政策予以实施,主要抓了一下三点:
2.1 建立和划定基本农田保护田、菜田保护区,对耕地采取强制性保护
我市有近93.4%和96%的耕地作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菜田保护区加以特殊保护和管理。“两田”保护区实行“八不准”,即不准建永久性建筑、不准挖鱼塘、不准撂荒闲置、不准占地埋坟、不准挖沙取土、不准烧制砖瓦、不准毁田植树、不准掠夺性经营。为了进一步把工作落实到实处,建立和规范耕地保护体系,市政府下发了《榆树市基本农田保护区有关规定》《榆树市土地总体规划实施办法》等相关地方性法规,从而使耕地受到保护。
2.2 建设用地依法管理、管制与监督同步
一是建设用地管理坚持五项原则,实行“三参三查”全程管理。五项原则是坚持按法律规定权限和程序批地;坚持按用地条件审批;坚持按计划指标批地;坚持按土地专项(规划)批地;坚持“例会制”一支笔批地。“三参三查”全程管理是:非农建设用地实行批前踏查,批中检查,批后复查的全程跟踪管理程序。二是执行占用耕地许可证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非法占用耕地搞非农建设。三是以经济手段管理建设用地。凡是按权限批准的建设用地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在按时交足土地费金的前提下使用土地。四是坚持经常性的土地变更登记统计和土地检测制度。凡是涉及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发生土地用途改变的,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进行登记统计和跟踪,以保持土地数据的现势性和常用常新。五是建立和完善土地四级管理网络。即市(县)、乡(镇)、村、组配备专(兼)职土地监察员。市(县)政府还组建了“国土执法监察大队”和“土地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对土地进行综合管理。
2.3 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土地开发和整治
为有效促进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有余,对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和现有废弃地、空闲地改造利用,必须依据土地利用规划有组织进行。我市在土地开发改造整治工作中始终坚持“一个审批,一个合同制度”。“一个审批”就是对凡是涉及土地开发改造的单位和个人,均要提出申请,由乡(镇)政府上报,经国土局审核后办理土地开发改造审批手续,并进入土地管理档案。市政府还兑现了“三年内免交一切费用和提供生产资料等优惠政策”。“一个合同”就是指土地复垦要履行合同。即国土局与土地复垦当事人签订土地复垦合同,并定期跟踪监测执行情况,从而促进实现“占一亩,补一亩”的土地(耕地)平衡目标。
3 实行土地用途管制,获得了社会、经济、生态相统一的综合效益
全方位的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法制要件文书就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在市(县)政府领导下,由国土局进行监督检查。榆树市取得的经验,获得了社会、经济、生态相统一的综合效益。
3.1 为商品粮基地建设提供了耕地保障
粮食生产的基本条件就是耕地,保护耕地一保数量二保质量。只有保住足够数量的优质耕地,提高单位面积产量,为国家提供粮食才有保证。多年来榆树市粮食产量居全国县级首位。连续六年获得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市(县)标兵的殊荣。曾被誉为“天下第一粮仓”。
3.2 实现了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有余
由于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建立和划定了基本农田保护区,全面遏制了耕地人为浪费,坚持开源与节流的原则,近几年通过开发改造复垦,扣除建设用地外实现和保持了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并有很大结余。
3.3 乱占耕地滥用土地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就是依法管地,依法用地,用法制约束干部和群众。我市在这方面一是注重素质教育,重视舆论导向,使国土管理家喻户晓。二是注重建立土地法规,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三是营造良好的国土管理秩序,遏制了违章用地。
3.4 城市建设步伐加快,节省土地效果显著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市容市貌的改变,城市建设规划的合理布局,城市采取棚户区改造,实现节约用地,集约经营土地政策,保证了建设用地需求,解决了城市用地问题。
3.5 有效促进农业生态平衡
依据土地利用规划,建立不同类型的农业生态示范区;超坡耕地还林;各村屯道路和空地植树种花种草,增加绿色植被;美化和绿化环境工作进一步展开;“三废”污染治理得到改善。
科学应用土地利用规划,全面实行土地用途管制是国土资源管理行之有效的措施。
关键词:土地规划;用途管制;结构调整;监察
中图分类号:[Z-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2)-04-0035-1
实行土地用途管制机制,是国家为强化国土资源管理,实施对土地的节约利用,“保增长,保红线”的这一长久性的重大决策。是对土地进行集中统一从严管理的强制性战略举措。它是确保土地利用规划运行的法律和行政措施之一。对国土资源在时空上优化配置和科学合理利用都具有重要地位。几年来,榆树市在科学应用土地利用规划成果,全面实行土地用途管制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尝试,取得了具有应用价值的成功经验并值得借鉴。
1 科学合理编制土地利用规划,严肃土地规划法制功能
榆树市作为原国家土地局“全国(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试点县(市),于1998年率先在全省圆满完成市(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同年这项土地科技成果,通过了省内外有关专家的例会技术鉴定,给予充分肯定和评价。届时经长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从而使《规划》具备法律效力和法制功能。
为适应国土资源管理新形势,严肃土地利用规划,按上级国土部门的要求,对上一轮土地利用规划又进行两次编制工作,修订后的《规划》是以法规文书形成敲定。并附加对《规划》的详细说明和专题报告。新编《规划》成果完成后得到了省国土资源厅的高度重视,并通过了省内外有关专家组的鉴定。认为:“该规划已达到同类研究的国内先进水平”。此项成果经省政府批准实施。进一步强化了土地利用机制。使土地用途管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 建立健全相关政策,全面实行土地用途管制
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主要依据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其规划建立健全相关配套政策予以实施,主要抓了一下三点:
2.1 建立和划定基本农田保护田、菜田保护区,对耕地采取强制性保护
我市有近93.4%和96%的耕地作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菜田保护区加以特殊保护和管理。“两田”保护区实行“八不准”,即不准建永久性建筑、不准挖鱼塘、不准撂荒闲置、不准占地埋坟、不准挖沙取土、不准烧制砖瓦、不准毁田植树、不准掠夺性经营。为了进一步把工作落实到实处,建立和规范耕地保护体系,市政府下发了《榆树市基本农田保护区有关规定》《榆树市土地总体规划实施办法》等相关地方性法规,从而使耕地受到保护。
2.2 建设用地依法管理、管制与监督同步
一是建设用地管理坚持五项原则,实行“三参三查”全程管理。五项原则是坚持按法律规定权限和程序批地;坚持按用地条件审批;坚持按计划指标批地;坚持按土地专项(规划)批地;坚持“例会制”一支笔批地。“三参三查”全程管理是:非农建设用地实行批前踏查,批中检查,批后复查的全程跟踪管理程序。二是执行占用耕地许可证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非法占用耕地搞非农建设。三是以经济手段管理建设用地。凡是按权限批准的建设用地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在按时交足土地费金的前提下使用土地。四是坚持经常性的土地变更登记统计和土地检测制度。凡是涉及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发生土地用途改变的,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进行登记统计和跟踪,以保持土地数据的现势性和常用常新。五是建立和完善土地四级管理网络。即市(县)、乡(镇)、村、组配备专(兼)职土地监察员。市(县)政府还组建了“国土执法监察大队”和“土地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对土地进行综合管理。
2.3 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土地开发和整治
为有效促进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有余,对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和现有废弃地、空闲地改造利用,必须依据土地利用规划有组织进行。我市在土地开发改造整治工作中始终坚持“一个审批,一个合同制度”。“一个审批”就是对凡是涉及土地开发改造的单位和个人,均要提出申请,由乡(镇)政府上报,经国土局审核后办理土地开发改造审批手续,并进入土地管理档案。市政府还兑现了“三年内免交一切费用和提供生产资料等优惠政策”。“一个合同”就是指土地复垦要履行合同。即国土局与土地复垦当事人签订土地复垦合同,并定期跟踪监测执行情况,从而促进实现“占一亩,补一亩”的土地(耕地)平衡目标。
3 实行土地用途管制,获得了社会、经济、生态相统一的综合效益
全方位的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法制要件文书就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在市(县)政府领导下,由国土局进行监督检查。榆树市取得的经验,获得了社会、经济、生态相统一的综合效益。
3.1 为商品粮基地建设提供了耕地保障
粮食生产的基本条件就是耕地,保护耕地一保数量二保质量。只有保住足够数量的优质耕地,提高单位面积产量,为国家提供粮食才有保证。多年来榆树市粮食产量居全国县级首位。连续六年获得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市(县)标兵的殊荣。曾被誉为“天下第一粮仓”。
3.2 实现了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有余
由于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建立和划定了基本农田保护区,全面遏制了耕地人为浪费,坚持开源与节流的原则,近几年通过开发改造复垦,扣除建设用地外实现和保持了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并有很大结余。
3.3 乱占耕地滥用土地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就是依法管地,依法用地,用法制约束干部和群众。我市在这方面一是注重素质教育,重视舆论导向,使国土管理家喻户晓。二是注重建立土地法规,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三是营造良好的国土管理秩序,遏制了违章用地。
3.4 城市建设步伐加快,节省土地效果显著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市容市貌的改变,城市建设规划的合理布局,城市采取棚户区改造,实现节约用地,集约经营土地政策,保证了建设用地需求,解决了城市用地问题。
3.5 有效促进农业生态平衡
依据土地利用规划,建立不同类型的农业生态示范区;超坡耕地还林;各村屯道路和空地植树种花种草,增加绿色植被;美化和绿化环境工作进一步展开;“三废”污染治理得到改善。
科学应用土地利用规划,全面实行土地用途管制是国土资源管理行之有效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