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和谐司法的背景下,在方法论层面上,调解不失为解决国家赔偿法及国家赔偿审判的既有问题,妥善化解国家赔偿纠纷,最终达致和谐的有效手段。本文通过分析国家赔偿审判调解的价值功能指出其具有适用的必要性,认为其主要具有实现权利的一体和充分救济、化解确认和执行等求偿的程序障碍、解决实践中的新型国家赔偿案件、弥补单一的决定方式的不足等价值功能。并依据有关调解的法理和其他诉讼的调解经验,重点从调解与法定赔偿的关系、调解的启动与适用范围、调解协议的审查确认与履行、调解的结案方式等四个方面对国家赔偿审判调解运行操作的规范和完善提出了自己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