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想给你们说说这样一个女孩。
我总在晨跑时遇见那个女孩,她坐在清晨六点三十分的微光里,戴着耳机,饶有兴致地看着早起的人群锻炼身体。她有时候是在河边倒数第三排的石椅上,有时候是倒数第六排。我会注意到她是因为,她长得很漂亮,是那种苍白虚弱的漂亮,又长又直的眉毛和黑白分明的眼睛显得整张脸特别消瘦。后来我听晨练的大妈说,她叫朱晓,她在等她的狗。
哦,忘了说,我和每一个大妈都能相处得十分融洽。
再后来,我和朱晓认识了,她告诉我,她也从很早起就注意到了我,因为我总是毫无违和地和大妈或者小孩儿聊成一片,看上去特好玩。
朱晓的口头禅里总要加个“特”字——特温柔,特逗,特高,特傻。
上面四个词语是她用来形容她男朋友的,还有一个词是,特绝情。
还是先说说我们还没熟悉之前的那些事吧。
有一天傍晚,我喝了点酒,为了散散身上的酒味就在河边闲逛,然后就被夜幕啊、风啊、河水啊什么的击中了心脏的某个开关。于是,我这个喝了点酒的呆瓜就站在河道边哭了起来。不知道哭了多久,一只手轻轻拍了下我的肩膀:“给,纸巾。”我转过身看向她,是朱晓,她有点担忧地看着我,冲我笑了一下。
那天晚上她是出来看星星的。
“从我家窗户看出去一个星星也没有,我就出来看看,是不是整个天上都没有星星。”
“你肯定是水瓶座吧!”
“你也是吧?”
听说,只有神经病才能看出来对方是不是神经病。我们就这样认识了,交换了彼此的电话号码、微信,约好下雨天一起去吃火锅。关于她的狗和男朋友的故事,是伴着翻滚着的红油和冰镇啤酒传进我耳朵里的。事实上,这原本应该是个简单又美好的故事,一个普通的男孩追求一个漂亮的女孩,他们相爱,并养了一条格外温顺的拉布拉多犬。他们在清晨遛狗,白天工作,夜里守着电视喝点啤酒瞎胡闹。
“特平淡,特幸福。”直到有一天,长期胃痛的女孩对她的男朋友开了个小小的玩笑——“是胃癌啊,怎么办。”第二天,男孩带着他们的狗和抽屉里共存的所有财产消失不见了。
“特绝情。”朱晓又重复了一遍,往冒泡的油锅里下了一盘油麦菜,“至少该把橙子留给我。”橙子是他们的狗。那之后的每一天,朱晓都会去河边等,有人问她,朱晓啊,你在等谁呢?朱晓就笑着说,我的狗丢了,我在等它。
我说:“其实你是在等他。”
朱晓会意了我的意思,抿嘴一笑:“起初我也以为我是在等他。”
那条两个人来来回回地走了无数遍的小路,那个每天都要坐下來休息片刻的石椅。她就坐在那儿,不甘地等着些什么。
“我恨死他了。”朱晓说,“可是后来,我等了一天又一天,一周又一周,一个人看了无数次的星星和月亮,那种咬牙切齿的恨和埋怨,竟然一点点消失不见了。”
“直到前几天,我真的遇见他。”
那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傍晚,朱晓坐在回家的公交车里胡乱地看着窗外,然后就在某个奇怪的瞬间,透过无数无关紧要的人群和招牌,她看见了那个让她笑过、哭过、恨过、等过的人。
“我的脑子里只闪过三个字。”
“橙子呢?”
“那一刻我就知道,这个人对于我,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
朱晓的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有点荒诞,有点遗憾,还有一点我说不清你也未必道得明的东西在里面。就像大雨过后的火锅里,那些热烈地翻滚着的气泡,在某一个瞬间,噗的一声爆掉了。我们认识没多久以后,朱晓就去了外地,她找了一份很了不起的工作,大有扬眉吐气的意思。
自始至终,我都没见过那条叫橙子的狗,所以不敢保证是否真的有这样一条狗的存在,但我希望它是存在的。就像无论是哪座哀伤的城市里,在仰望星空的人群里,总会有个像朱晓这样的人,悄无声息地爱着,悄无声息地受了伤,又在璀璨的星光下悄无声息地痊愈了。
然后,她又可以上路,去看不一样的星空。
我总在晨跑时遇见那个女孩,她坐在清晨六点三十分的微光里,戴着耳机,饶有兴致地看着早起的人群锻炼身体。她有时候是在河边倒数第三排的石椅上,有时候是倒数第六排。我会注意到她是因为,她长得很漂亮,是那种苍白虚弱的漂亮,又长又直的眉毛和黑白分明的眼睛显得整张脸特别消瘦。后来我听晨练的大妈说,她叫朱晓,她在等她的狗。
哦,忘了说,我和每一个大妈都能相处得十分融洽。
再后来,我和朱晓认识了,她告诉我,她也从很早起就注意到了我,因为我总是毫无违和地和大妈或者小孩儿聊成一片,看上去特好玩。
朱晓的口头禅里总要加个“特”字——特温柔,特逗,特高,特傻。
上面四个词语是她用来形容她男朋友的,还有一个词是,特绝情。
还是先说说我们还没熟悉之前的那些事吧。
有一天傍晚,我喝了点酒,为了散散身上的酒味就在河边闲逛,然后就被夜幕啊、风啊、河水啊什么的击中了心脏的某个开关。于是,我这个喝了点酒的呆瓜就站在河道边哭了起来。不知道哭了多久,一只手轻轻拍了下我的肩膀:“给,纸巾。”我转过身看向她,是朱晓,她有点担忧地看着我,冲我笑了一下。
那天晚上她是出来看星星的。
“从我家窗户看出去一个星星也没有,我就出来看看,是不是整个天上都没有星星。”
“你肯定是水瓶座吧!”
“你也是吧?”
听说,只有神经病才能看出来对方是不是神经病。我们就这样认识了,交换了彼此的电话号码、微信,约好下雨天一起去吃火锅。关于她的狗和男朋友的故事,是伴着翻滚着的红油和冰镇啤酒传进我耳朵里的。事实上,这原本应该是个简单又美好的故事,一个普通的男孩追求一个漂亮的女孩,他们相爱,并养了一条格外温顺的拉布拉多犬。他们在清晨遛狗,白天工作,夜里守着电视喝点啤酒瞎胡闹。
“特平淡,特幸福。”直到有一天,长期胃痛的女孩对她的男朋友开了个小小的玩笑——“是胃癌啊,怎么办。”第二天,男孩带着他们的狗和抽屉里共存的所有财产消失不见了。
“特绝情。”朱晓又重复了一遍,往冒泡的油锅里下了一盘油麦菜,“至少该把橙子留给我。”橙子是他们的狗。那之后的每一天,朱晓都会去河边等,有人问她,朱晓啊,你在等谁呢?朱晓就笑着说,我的狗丢了,我在等它。
我说:“其实你是在等他。”
朱晓会意了我的意思,抿嘴一笑:“起初我也以为我是在等他。”
那条两个人来来回回地走了无数遍的小路,那个每天都要坐下來休息片刻的石椅。她就坐在那儿,不甘地等着些什么。
“我恨死他了。”朱晓说,“可是后来,我等了一天又一天,一周又一周,一个人看了无数次的星星和月亮,那种咬牙切齿的恨和埋怨,竟然一点点消失不见了。”
“直到前几天,我真的遇见他。”
那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傍晚,朱晓坐在回家的公交车里胡乱地看着窗外,然后就在某个奇怪的瞬间,透过无数无关紧要的人群和招牌,她看见了那个让她笑过、哭过、恨过、等过的人。
“我的脑子里只闪过三个字。”
“橙子呢?”
“那一刻我就知道,这个人对于我,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
朱晓的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有点荒诞,有点遗憾,还有一点我说不清你也未必道得明的东西在里面。就像大雨过后的火锅里,那些热烈地翻滚着的气泡,在某一个瞬间,噗的一声爆掉了。我们认识没多久以后,朱晓就去了外地,她找了一份很了不起的工作,大有扬眉吐气的意思。
自始至终,我都没见过那条叫橙子的狗,所以不敢保证是否真的有这样一条狗的存在,但我希望它是存在的。就像无论是哪座哀伤的城市里,在仰望星空的人群里,总会有个像朱晓这样的人,悄无声息地爱着,悄无声息地受了伤,又在璀璨的星光下悄无声息地痊愈了。
然后,她又可以上路,去看不一样的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