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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事实表明政府统计工作不能适应统计信息的多层次、多元化需求,原因综合起来:一是统计法律不完善;二是统计组织系统设置不科学,根源在政府统计体制。根本性改革设想是国家政府统计体制由国家统计委员会系统、国家综合统计局系统和国家部委统计系统三个部分组成,各部分关系、职能、管理方式等的阐述及综合评价表明,这是一个有科学性又具备实践操作性的可行改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