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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入明星粉丝团
许平是北京一所本科院校旅游专业大二学生,从2007年6月起,她就成为一名追星族。
2007年6月18日,许平跟随表姐去观看歌星周涛的演唱会。周涛是一位歌坛新星,率性的表演风格很招人喜欢,加上他一直走中性路线,外表俊朗,现场有很多女粉丝为他疯狂。演唱会后,许平也疯狂地迷上了他,时常搜集有关周涛的消息。
2007年9月的一天,许平在网上找到一个周涛的官方论坛。原来,为了更好地管理和组织粉丝,方便发布周涛的活动信息,周涛的经纪人邓鹏特意创建了这个论坛。
许平立刻注册论坛账号,申请加入周涛的粉丝团。很快,她的申请获得了通过,开始在论坛里和其他粉丝互动起来。而且,还加入了邓鹏创建的群号,更让许平有一种找到组织的感觉。
加入粉丝团后,许平发现,粉丝团也是一个有完整分工和组织的小团体,也有上线和下线的区别。“粉丝团”领头人叫“粉头”,他要组织粉丝团的活动,或现场助威,或机场接机等。“粉头”通常受雇于明星本人或亲友,他们有的是兼职,有的是全职。
许平还了解到,要想成为一名忠实粉丝,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除时常参加活动外,还要尽一些义务。比如为偶像募捐等。
2010年3月,邓鹏在论坛里发布倡议,为维持论坛正常运作,需要一定费用,想大家集资,为“粥粉”(对周涛粉丝的称呼)自己的家出一份力,末尾还附上银行账号。为表示对偶像的诚意,许平立刻向公布的银行账号转入2000元。
第二天,邓鹏把参与集资的人员名单公布在论坛上,周涛本人还登录论坛发言,感谢他们的支持。这让许平感到非常满足。
此后,粉丝团里经常组织募捐活动,购买演唱会门票、生日会、某某遇到困难等,许平为表达对周涛的支持,最多一次捐了5000元。为此,邓鹏特意表扬许平,说她忠诚、热心,还和她通过几次电话。
邓鹏的夸奖,更加激励着许平为偶像付出。2010年9月考入北京一所本科院校后,许平的狂热更加高涨。
对经纪人暗生情愫
2011年2月,周涛在天津开演唱会,许平组织一众粉丝,驾驶十几辆车一路追随。到演出地,她又主动和邓鹏沟通如何入场,和主办方沟通如何配合等。她表现出来的超强组织能力,让邓鹏刮目相看。
演唱会结束后,邓鹏特意约许平出来吃饭,然后问她愿不愿意做周涛“粉头”?因为上任“粉头”要参加工作了,没有太多时间组织“粥粉”的活动,辞职了。
做“粉头”?这可是许平长久以来的梦想,加上邓鹏又非常诚恳、认真地夸奖她能干漂亮,她便立刻答应了下来。
要知道,很多粉丝不要说见不到偶像本人,就是见一次经纪人都很困难。更何况,是邓鹏特意来找自己,这让许平感觉到自己被重视,非常有成就感。
此后,许平全身心投入到“粥粉”的工作中,每天电话不断,有签售、有发片、有站台,邓鹏都会第一时间通知她,让她组织粉丝前去捧场。每天还要在贴吧里发帖、顶帖;向节目组的宣传公关汇报情况;跑服装加工厂定做会服、灯牌、宣传板,还要组织街头拉票等。
开始,许平觉得可以为喜欢的偶像效力,再苦也值得,因为她能在普通粉丝中一呼百应,还有和偶像通电话、吃饭之类的“福利”。更让她开心的是,能经常和邓鹏见面,邓鹏对她的赞美和体贴,让她着迷。随着接触越来越多,她发现自己喜欢上邓鹏了。
好多次,许平暗示邓鹏自己对他的好感,邓鹏不拒绝,但也不明确表示,然后安抚她几句,便让她做各种工作。为得到邓鹏的赏识和好感,许平便更加卖力工作。
2010年5月,周涛举行演唱会,许平组织全国各粉丝订购门票,总量超过一万张,还订购了2000余张专辑。在实体唱片业不景气的今天,这个数字相当惊人,而且,许平组织粉丝购买的唱片,全是正版,也没从订购流程中牟利。
许平除了做好本职工作,还不断了解国内外明星粉丝团体的发展,规模化和专业化成为粉丝团体发展的主流趋势。除了为周涛拉人气、撑场面外,有时还帮周涛进行危机公关,演唱会现场向观众赠送明星小礼物、组织粉丝聚会等。她的“敬业”程度让邓鹏刮目相看。
但,之后发生的一件事,让许平对自己的工作产生了怀疑。
2012年1月的一天,晚上11点多,许平接到邓鹏的电话,让她去某酒店,为周涛和一些娱乐圈的朋友聚会助兴。许平欣然前往,让她没想到的是,平日看到的大明星,现在个个都蓬头垢面,赤膊、袒胸,随意亲密……许平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原来舞台上他们只是做给人看,背后的行为确实如此不堪。
第二天,许平便想辞去“粉头”工作。邓鹏挽留她,因为还没有找到合适的接任人选。而且,邓鹏还给她暗示,留下来两人会有发展机会。就这样,许平暂且留了下来。求爱不成,集资报复
2012年2月5日,许平生日,她电话请邓鹏陪自己过生日。邓鹏没答应,并摊牌,许平不是他喜欢的类型,自己也有女朋友。
挂断邓鹏电话后,许平伤心至极。想想自己这几年的辛酸和付出,原来只是他们的一枚棋子。特别是想到自己省吃俭用捐出的几万元钱,许平非常不甘心。
想到此,一个念头在许平脑子里产生了,不能就这样离开,最起码应该得到补偿。她想到,其实,一直以来,不管什么形式的捐款、集资,最后究竟募集了多少钱,只有“粉头”自己知道。虽然集资款有详细规划,除承诺购买的东西外,一部分用来建设宣传网站,还有一部分作为支撑后援会的日常运转,余下的款项,许平完全可以偷偷作为自己的酬劳。
2012年3月,许平打着为方便粉丝购买与周涛有关的物品为由,开了一个网店,货品包括专辑、写真、演唱会门票等。相关产品全价卖给粉丝,实际上,许平拿货时用了很低的折扣,有些还是活动现场搬回来的,利润非常可观。
此外,她还组织粉丝参加偶像活动,让粉丝捐款购买各种道具,公布的道具价格也远远高于实际价格。还通过制造噱头敛财,比如集资给偶像送礼、帮偶像渡难关等,这种集资相互间还要比较,利用攀比心理刺激粉丝消费。
2012年4月,周涛在北京参加一个电视节目,需要粉丝助阵。想参与的粉丝需要交纳一定会费作为活动经费。最后,经费只用去了一小部分,余下的全部进入许平的腰包。
为提高网店销量,许平又想出一个狠招,她在论坛里发布一条消息,明确规定:所有粉丝必须通过她指定的渠道购买专辑、演唱会门票等。所谓指定的渠道就是她自己开的网店,只有这样方能成为正式会员。入会后,除了要求粉丝要遵守各种规章制度,许平还要求他们积极参与活动和发展会员,以便自己谋取更大的利益。
2012年6月,许平打算赚最后一把就辞去“粉头”工作,然后换个城市重新开始。因为多次集资募捐,粉丝们的热情已经没有以前那么高涨了。这次,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许平绞尽脑汁想出了极具感染力和诱惑力的募捐口号:“演唱会告急!我们输不起,誓死捍卫人气王的尊严!泣血呼唤大家参与周涛巡演!我们需要钱!我们需要人!”
随后,把该募资号召置顶在论坛里。
只是,许平没有想到,她又是开网店,又是频繁集资,早已引起邓鹏的注意。起初,他不确定,因为没有证据,但一直在暗暗关注。后来见许平越来越疯狂,邓鹏心里万分后怕,如果被粉丝或是媒体报道出去,对自己或周涛都将是毁灭性的打击。
邓鹏立刻和周涛商量,然后,他们及时报警。很快,许平被警方拘留,可能面临诈骗罪起诉,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涉及隐私,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编后
粉丝偶像团体,是一群“感性”的人群。粉丝对于明星的“执着之念”得到了社会更多的包容和接纳,但,这样“感性”的行为往往和社会规范之间存在冲突,急需培养“追星规范”。
如果粉丝只是单纯追星,无可厚非,一旦牵涉以募捐的名义集资,是否合法还有待商榷。通常,这类情况被视为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是粉丝自愿将财产赠与偶像。但是,一些“粉头”打着偶像的幌子集资,其行为就具有欺诈性,但在我国,还缺乏这方面的法律监管。在此,只能呼吁广大“粉”们,狂热追星时,仔细分辨,不要上当受骗。
许平是北京一所本科院校旅游专业大二学生,从2007年6月起,她就成为一名追星族。
2007年6月18日,许平跟随表姐去观看歌星周涛的演唱会。周涛是一位歌坛新星,率性的表演风格很招人喜欢,加上他一直走中性路线,外表俊朗,现场有很多女粉丝为他疯狂。演唱会后,许平也疯狂地迷上了他,时常搜集有关周涛的消息。
2007年9月的一天,许平在网上找到一个周涛的官方论坛。原来,为了更好地管理和组织粉丝,方便发布周涛的活动信息,周涛的经纪人邓鹏特意创建了这个论坛。
许平立刻注册论坛账号,申请加入周涛的粉丝团。很快,她的申请获得了通过,开始在论坛里和其他粉丝互动起来。而且,还加入了邓鹏创建的群号,更让许平有一种找到组织的感觉。
加入粉丝团后,许平发现,粉丝团也是一个有完整分工和组织的小团体,也有上线和下线的区别。“粉丝团”领头人叫“粉头”,他要组织粉丝团的活动,或现场助威,或机场接机等。“粉头”通常受雇于明星本人或亲友,他们有的是兼职,有的是全职。
许平还了解到,要想成为一名忠实粉丝,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除时常参加活动外,还要尽一些义务。比如为偶像募捐等。
2010年3月,邓鹏在论坛里发布倡议,为维持论坛正常运作,需要一定费用,想大家集资,为“粥粉”(对周涛粉丝的称呼)自己的家出一份力,末尾还附上银行账号。为表示对偶像的诚意,许平立刻向公布的银行账号转入2000元。
第二天,邓鹏把参与集资的人员名单公布在论坛上,周涛本人还登录论坛发言,感谢他们的支持。这让许平感到非常满足。
此后,粉丝团里经常组织募捐活动,购买演唱会门票、生日会、某某遇到困难等,许平为表达对周涛的支持,最多一次捐了5000元。为此,邓鹏特意表扬许平,说她忠诚、热心,还和她通过几次电话。
邓鹏的夸奖,更加激励着许平为偶像付出。2010年9月考入北京一所本科院校后,许平的狂热更加高涨。
对经纪人暗生情愫
2011年2月,周涛在天津开演唱会,许平组织一众粉丝,驾驶十几辆车一路追随。到演出地,她又主动和邓鹏沟通如何入场,和主办方沟通如何配合等。她表现出来的超强组织能力,让邓鹏刮目相看。
演唱会结束后,邓鹏特意约许平出来吃饭,然后问她愿不愿意做周涛“粉头”?因为上任“粉头”要参加工作了,没有太多时间组织“粥粉”的活动,辞职了。
做“粉头”?这可是许平长久以来的梦想,加上邓鹏又非常诚恳、认真地夸奖她能干漂亮,她便立刻答应了下来。
要知道,很多粉丝不要说见不到偶像本人,就是见一次经纪人都很困难。更何况,是邓鹏特意来找自己,这让许平感觉到自己被重视,非常有成就感。
此后,许平全身心投入到“粥粉”的工作中,每天电话不断,有签售、有发片、有站台,邓鹏都会第一时间通知她,让她组织粉丝前去捧场。每天还要在贴吧里发帖、顶帖;向节目组的宣传公关汇报情况;跑服装加工厂定做会服、灯牌、宣传板,还要组织街头拉票等。
开始,许平觉得可以为喜欢的偶像效力,再苦也值得,因为她能在普通粉丝中一呼百应,还有和偶像通电话、吃饭之类的“福利”。更让她开心的是,能经常和邓鹏见面,邓鹏对她的赞美和体贴,让她着迷。随着接触越来越多,她发现自己喜欢上邓鹏了。
好多次,许平暗示邓鹏自己对他的好感,邓鹏不拒绝,但也不明确表示,然后安抚她几句,便让她做各种工作。为得到邓鹏的赏识和好感,许平便更加卖力工作。
2010年5月,周涛举行演唱会,许平组织全国各粉丝订购门票,总量超过一万张,还订购了2000余张专辑。在实体唱片业不景气的今天,这个数字相当惊人,而且,许平组织粉丝购买的唱片,全是正版,也没从订购流程中牟利。
许平除了做好本职工作,还不断了解国内外明星粉丝团体的发展,规模化和专业化成为粉丝团体发展的主流趋势。除了为周涛拉人气、撑场面外,有时还帮周涛进行危机公关,演唱会现场向观众赠送明星小礼物、组织粉丝聚会等。她的“敬业”程度让邓鹏刮目相看。
但,之后发生的一件事,让许平对自己的工作产生了怀疑。
2012年1月的一天,晚上11点多,许平接到邓鹏的电话,让她去某酒店,为周涛和一些娱乐圈的朋友聚会助兴。许平欣然前往,让她没想到的是,平日看到的大明星,现在个个都蓬头垢面,赤膊、袒胸,随意亲密……许平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原来舞台上他们只是做给人看,背后的行为确实如此不堪。
第二天,许平便想辞去“粉头”工作。邓鹏挽留她,因为还没有找到合适的接任人选。而且,邓鹏还给她暗示,留下来两人会有发展机会。就这样,许平暂且留了下来。求爱不成,集资报复
2012年2月5日,许平生日,她电话请邓鹏陪自己过生日。邓鹏没答应,并摊牌,许平不是他喜欢的类型,自己也有女朋友。
挂断邓鹏电话后,许平伤心至极。想想自己这几年的辛酸和付出,原来只是他们的一枚棋子。特别是想到自己省吃俭用捐出的几万元钱,许平非常不甘心。
想到此,一个念头在许平脑子里产生了,不能就这样离开,最起码应该得到补偿。她想到,其实,一直以来,不管什么形式的捐款、集资,最后究竟募集了多少钱,只有“粉头”自己知道。虽然集资款有详细规划,除承诺购买的东西外,一部分用来建设宣传网站,还有一部分作为支撑后援会的日常运转,余下的款项,许平完全可以偷偷作为自己的酬劳。
2012年3月,许平打着为方便粉丝购买与周涛有关的物品为由,开了一个网店,货品包括专辑、写真、演唱会门票等。相关产品全价卖给粉丝,实际上,许平拿货时用了很低的折扣,有些还是活动现场搬回来的,利润非常可观。
此外,她还组织粉丝参加偶像活动,让粉丝捐款购买各种道具,公布的道具价格也远远高于实际价格。还通过制造噱头敛财,比如集资给偶像送礼、帮偶像渡难关等,这种集资相互间还要比较,利用攀比心理刺激粉丝消费。
2012年4月,周涛在北京参加一个电视节目,需要粉丝助阵。想参与的粉丝需要交纳一定会费作为活动经费。最后,经费只用去了一小部分,余下的全部进入许平的腰包。
为提高网店销量,许平又想出一个狠招,她在论坛里发布一条消息,明确规定:所有粉丝必须通过她指定的渠道购买专辑、演唱会门票等。所谓指定的渠道就是她自己开的网店,只有这样方能成为正式会员。入会后,除了要求粉丝要遵守各种规章制度,许平还要求他们积极参与活动和发展会员,以便自己谋取更大的利益。
2012年6月,许平打算赚最后一把就辞去“粉头”工作,然后换个城市重新开始。因为多次集资募捐,粉丝们的热情已经没有以前那么高涨了。这次,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许平绞尽脑汁想出了极具感染力和诱惑力的募捐口号:“演唱会告急!我们输不起,誓死捍卫人气王的尊严!泣血呼唤大家参与周涛巡演!我们需要钱!我们需要人!”
随后,把该募资号召置顶在论坛里。
只是,许平没有想到,她又是开网店,又是频繁集资,早已引起邓鹏的注意。起初,他不确定,因为没有证据,但一直在暗暗关注。后来见许平越来越疯狂,邓鹏心里万分后怕,如果被粉丝或是媒体报道出去,对自己或周涛都将是毁灭性的打击。
邓鹏立刻和周涛商量,然后,他们及时报警。很快,许平被警方拘留,可能面临诈骗罪起诉,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涉及隐私,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编后
粉丝偶像团体,是一群“感性”的人群。粉丝对于明星的“执着之念”得到了社会更多的包容和接纳,但,这样“感性”的行为往往和社会规范之间存在冲突,急需培养“追星规范”。
如果粉丝只是单纯追星,无可厚非,一旦牵涉以募捐的名义集资,是否合法还有待商榷。通常,这类情况被视为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是粉丝自愿将财产赠与偶像。但是,一些“粉头”打着偶像的幌子集资,其行为就具有欺诈性,但在我国,还缺乏这方面的法律监管。在此,只能呼吁广大“粉”们,狂热追星时,仔细分辨,不要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