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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相峙南徐”本期推出袁龙博士提供的《微型小说的地理书写》(以下简称《地理书写》)一文,这是开栏目以来最好的议题之一,在群里已经引起一众大咖的热议,就充分说明这是一个非常好的议题。我非常赞同袁龙兄在《地理书写》里的一些观点和诸多例证,比如冯骥才笔下的天津卫、孙方友的陈州、聂鑫森的老湘潭、相裕亭的盐河、赵淑萍的宁波、曾颖的成都,乃至袁龙兄没有提到的凌鼎年的娄东、李琳的石马镇,等等。这些作家通过自己十分熟悉的本土文化、风俗人情的书写,建立起了自己的创作素材库,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地理书写,为微型小说创作提供了一个颇具创新意味的视角,这都是值得肯定的,也是作为一个兼具微型小说作者、读者双重身份的我所长期关注并为之赞赏的。
读了袁龙的《地理书写》,我本写了一篇赞赏性的“附议”,然而遇到好文章必然不缺少赞赏和“附议”者,且“相峙南徐”宗旨是倡导争鸣,争鸣就不能一味“附议”,“附议”文章多一篇少一篇真是不必“在乎”的,因而为栏目宗旨计,我必须发扬“吹灰找裂缝”的精神,从《地理书写》中找出一些“问题”来,经颇费思量且与袁龙兄沟通,对《地理书写》说道说道。
众所周知,微型小说文本特征的“先天性”不足乃是篇幅短小,1500字的短小篇幅严重限制了地理书写的深度和广度。乡土文化涵盖面之广和内容含量之大,这是不容置疑的,擅长长篇写作的贾平凹有个“鸡窝洼”、陈忠实有个“塬上”,在他们的长篇容量的书写中,把乡土文化展示得相对全面完整,让读者通过作品阅读得到一个相对完整的某一地域文化的熏染,相当于对乡土地理文化的一次沐浴,这应该是阅读者的共同感知。相对于广博而厚重的乡土文化,微型小说文本展示乡土文化是不足的,尽管出来一些“地理书写”的微型小说,事实上读者却难以达到真正对作者书写的那个“乡土”的地理认知,有作者说,系列微型小说可弥补微型小说篇幅短小的“先天性不足”,沟通中袁龙也是这样认为的,事实上,袁龙《地理书写》所列举的、我们所点赞的那些作家的“地理书写”正是靠这种“系列”或“一组”微型小说才勉强达到了乡土文化书写的效果。这让人反思一个问题,想要进行微型小说“地理书写”,首先要克服自身缺陷,服从于或者莫如说“屈服于”“长篇创作”模式,来达到效果,这又为微型小说自身制造了一个“悖论”,为了某种“效果”而枉顾自身特质甚至借鉴(投降)另一种表达方式,那么,何不直接写中长篇呢?因为自己是微型小说一员就必须守着“写短”“系列”“组合”,这是不是又有否定“微型小说”自身的成分呢?也许作者会说这个问题留给“理论家去研究”,是该好好研究。文学和社会现实告訴我们,在这个世界上,做任何事都有个“适宜表现”原则,如果想要把微型小说写出“诗化”效果,最好的表达莫如直接写诗歌,道理就这么简单。其实,“乡土地理写作”对于微型小说来说,并非符合“适宜表现”原则,以小说的表达计,不如直接写中长篇;以乡土文化的内容计,不如直接写民间文艺或乡土文化文献。这,只是其一。
其二,无法否认的事实是,微型小说作品的主体,都是以“单篇”呈现给读者的,即便通过“系列”化的创作,也是以一篇一篇呈现出来的,千把字的单篇短小作品对广博而厚重的乡土文化描写而言只能算是“碎片化”呈现的(有的作品连“碎片化”效果都达不到),所谓“系列”作品对于作者自己、对于业界里的关注者可能有一定的“连续性”“整体性”效果,然对于大量的读者是断然不可能做到连续跟踪阅读的,只能通过零散的单篇阅读得到“碎片化”的阅读效果,这种“碎片化”阅读无法得到关于作者想要表达的乡土文化的整体认识。甚至,因条件所限难以跟踪阅读,读者对“碎片化”的所谓乡土文化产生阅读兴趣下降。与此同时,对于微型小说作者来说,由于要表达面广量大的乡土文化,在创作中一定会在“选题规划”“人物设计”“情节安排”过程中产生思维上的“约束”效果,既考虑说得清又不能重复,既考虑人物成型的时间顺序又要构建情节推进,比如有人在“系列”创作中就出现过人物在前边发表的作品中已经死亡、后边作品中又“复活”的逻辑矛盾,“系列化”不应该也不允许顾此失彼,因而地理书写对作者思维拓展也必然是有约束的,要想不约束,就得按照中长篇的构架把故事情节、人物发展、乡土文化推进设计好,这个过程其实就是中长篇的思维表达方式了,硬是将其按照微型小说特征来表达,似乎出力不讨好。袁龙兄认为:“现有的微型小说重故事,所以人物性格很难突出。人地关系的书写只会拓宽作者的思路而并非限制。”我不敢苟同,“人地关系的书写”背景是乡土地理文化,难道不需要注重故事情节?注重乡土文化中的人物、故事、地理关系,比起“非乡土地理写作”(相对于地理写作而言)就一定不是限制而是就能拓展思维?
其三,“地理书写”对于文学创作是值得肯定的,但不一定是微型小说最“适合”的表达方式,因为读者阅读到的你的微型小说是“单篇”的,对作者所展示的乡土地理是“碎片化”的,这会给读者阅读理解作品的意蕴产生阅读障碍,众所周知,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微型小说作品一经公开发表,对于“不同风不同俗”的各地读者来说,由于作者在短小的篇幅里考虑情节和人物推进,不可能作过多的文化背景铺陈,因而“独特乡土地理文化”对于理解作品产生阅读障碍是必然存在的。
当“系列”微型小说出版“专辑”时,可能方便读者对“地理写作”的阅读理解,但是,读“这本书”的时候,读者客观上已经不把它当作微型小说阅读了,有些用“系列”表达“地理写作”的作者(我接触到的就有几位)自己也毫不掩饰地说“我这就是一部小长篇”,可见作者自己也是以“长篇思维”构架他的“地理写作”的所谓“微型小说”的,其实这样的“系列”已经是长篇的“章节”“片段”了,令人“不可思议”的是为啥还要冠之以“微型小说”的名分来表达呢?我甚至产生一种很不好的感觉,这些“系列”“地理写作”大概是因为在“长篇小说”圈里根本找不到“地位”,而“借”微型小说名义,在微型小说圈里,却能凸显“高大上”之特色,为作品攒分。当然,这种“感觉”像头脑短路一样一闪而过(但毕竟出现过),并不是要否定“地理写作”“系列”的有效尝试,诚如袁龙在《地理书写》里所说的“微型小说地理书写看似一个小问题,但从中我们可以窥见微型小说创作的一种可能性”,其实,对于创作实践而言早已呈现出来了,但对于理论研究来说这确实是“一个问题”,值得业界认真对待,理性探讨。
读了袁龙的《地理书写》,我本写了一篇赞赏性的“附议”,然而遇到好文章必然不缺少赞赏和“附议”者,且“相峙南徐”宗旨是倡导争鸣,争鸣就不能一味“附议”,“附议”文章多一篇少一篇真是不必“在乎”的,因而为栏目宗旨计,我必须发扬“吹灰找裂缝”的精神,从《地理书写》中找出一些“问题”来,经颇费思量且与袁龙兄沟通,对《地理书写》说道说道。
众所周知,微型小说文本特征的“先天性”不足乃是篇幅短小,1500字的短小篇幅严重限制了地理书写的深度和广度。乡土文化涵盖面之广和内容含量之大,这是不容置疑的,擅长长篇写作的贾平凹有个“鸡窝洼”、陈忠实有个“塬上”,在他们的长篇容量的书写中,把乡土文化展示得相对全面完整,让读者通过作品阅读得到一个相对完整的某一地域文化的熏染,相当于对乡土地理文化的一次沐浴,这应该是阅读者的共同感知。相对于广博而厚重的乡土文化,微型小说文本展示乡土文化是不足的,尽管出来一些“地理书写”的微型小说,事实上读者却难以达到真正对作者书写的那个“乡土”的地理认知,有作者说,系列微型小说可弥补微型小说篇幅短小的“先天性不足”,沟通中袁龙也是这样认为的,事实上,袁龙《地理书写》所列举的、我们所点赞的那些作家的“地理书写”正是靠这种“系列”或“一组”微型小说才勉强达到了乡土文化书写的效果。这让人反思一个问题,想要进行微型小说“地理书写”,首先要克服自身缺陷,服从于或者莫如说“屈服于”“长篇创作”模式,来达到效果,这又为微型小说自身制造了一个“悖论”,为了某种“效果”而枉顾自身特质甚至借鉴(投降)另一种表达方式,那么,何不直接写中长篇呢?因为自己是微型小说一员就必须守着“写短”“系列”“组合”,这是不是又有否定“微型小说”自身的成分呢?也许作者会说这个问题留给“理论家去研究”,是该好好研究。文学和社会现实告訴我们,在这个世界上,做任何事都有个“适宜表现”原则,如果想要把微型小说写出“诗化”效果,最好的表达莫如直接写诗歌,道理就这么简单。其实,“乡土地理写作”对于微型小说来说,并非符合“适宜表现”原则,以小说的表达计,不如直接写中长篇;以乡土文化的内容计,不如直接写民间文艺或乡土文化文献。这,只是其一。
其二,无法否认的事实是,微型小说作品的主体,都是以“单篇”呈现给读者的,即便通过“系列”化的创作,也是以一篇一篇呈现出来的,千把字的单篇短小作品对广博而厚重的乡土文化描写而言只能算是“碎片化”呈现的(有的作品连“碎片化”效果都达不到),所谓“系列”作品对于作者自己、对于业界里的关注者可能有一定的“连续性”“整体性”效果,然对于大量的读者是断然不可能做到连续跟踪阅读的,只能通过零散的单篇阅读得到“碎片化”的阅读效果,这种“碎片化”阅读无法得到关于作者想要表达的乡土文化的整体认识。甚至,因条件所限难以跟踪阅读,读者对“碎片化”的所谓乡土文化产生阅读兴趣下降。与此同时,对于微型小说作者来说,由于要表达面广量大的乡土文化,在创作中一定会在“选题规划”“人物设计”“情节安排”过程中产生思维上的“约束”效果,既考虑说得清又不能重复,既考虑人物成型的时间顺序又要构建情节推进,比如有人在“系列”创作中就出现过人物在前边发表的作品中已经死亡、后边作品中又“复活”的逻辑矛盾,“系列化”不应该也不允许顾此失彼,因而地理书写对作者思维拓展也必然是有约束的,要想不约束,就得按照中长篇的构架把故事情节、人物发展、乡土文化推进设计好,这个过程其实就是中长篇的思维表达方式了,硬是将其按照微型小说特征来表达,似乎出力不讨好。袁龙兄认为:“现有的微型小说重故事,所以人物性格很难突出。人地关系的书写只会拓宽作者的思路而并非限制。”我不敢苟同,“人地关系的书写”背景是乡土地理文化,难道不需要注重故事情节?注重乡土文化中的人物、故事、地理关系,比起“非乡土地理写作”(相对于地理写作而言)就一定不是限制而是就能拓展思维?
其三,“地理书写”对于文学创作是值得肯定的,但不一定是微型小说最“适合”的表达方式,因为读者阅读到的你的微型小说是“单篇”的,对作者所展示的乡土地理是“碎片化”的,这会给读者阅读理解作品的意蕴产生阅读障碍,众所周知,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微型小说作品一经公开发表,对于“不同风不同俗”的各地读者来说,由于作者在短小的篇幅里考虑情节和人物推进,不可能作过多的文化背景铺陈,因而“独特乡土地理文化”对于理解作品产生阅读障碍是必然存在的。
当“系列”微型小说出版“专辑”时,可能方便读者对“地理写作”的阅读理解,但是,读“这本书”的时候,读者客观上已经不把它当作微型小说阅读了,有些用“系列”表达“地理写作”的作者(我接触到的就有几位)自己也毫不掩饰地说“我这就是一部小长篇”,可见作者自己也是以“长篇思维”构架他的“地理写作”的所谓“微型小说”的,其实这样的“系列”已经是长篇的“章节”“片段”了,令人“不可思议”的是为啥还要冠之以“微型小说”的名分来表达呢?我甚至产生一种很不好的感觉,这些“系列”“地理写作”大概是因为在“长篇小说”圈里根本找不到“地位”,而“借”微型小说名义,在微型小说圈里,却能凸显“高大上”之特色,为作品攒分。当然,这种“感觉”像头脑短路一样一闪而过(但毕竟出现过),并不是要否定“地理写作”“系列”的有效尝试,诚如袁龙在《地理书写》里所说的“微型小说地理书写看似一个小问题,但从中我们可以窥见微型小说创作的一种可能性”,其实,对于创作实践而言早已呈现出来了,但对于理论研究来说这确实是“一个问题”,值得业界认真对待,理性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