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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既是排污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的组成部分,也是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管工具。当前的运营方式主要是排污单位自主运营、自主委托给第三方运营、自主委托给治污设施运营单位合并一起运营。这实际上是运营主体的错位,实施政府主导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第三方运营模式,可以纠正这种错位,能使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拉通、拉直、拉真”,有利于环境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