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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于2004年发布了《小企业会计制度》,笔者认为该制度在适用范围上存在以下问题:制度对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中型企业能否适用没有明确;对国家有关标准界定的小企业没有再对它们按规模和经营特点分类作出会计处理方面的规定;对小企业日常经营中不经常遇到的经济业务也未作明确规定;对经济业务会计处理的规定与其出发点不相协调。这些问题希望在对小企业会计制度补充修订时给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