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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语言现象经验主体的语言行为者,拥有语言能力的事实无可置疑。这样的语言能力可以进一步区分为语言感性能力和语言知性能力。语言知性能力,主要涉及心理过程的语言观念形成与展示,以及语言观念的存在地位与作用。语言观念作为心理经验对象的形式存在,首先源自语言现象的经验,而且它还要表现为一种“自然化”的观念存在。语言观念因为语言现象与自然物的是否一一对应,而被区别为抽象与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