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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治理理论视角下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主体应是由政府、社会和高校三者所构成。基于此理论,本文着重分析了三主体所应具有的权力和应承担的责任。
[关键词]治理理论 研究生教育质量 评价主体 权责
从研究生教育价值主体、利益主体以及权力主体多元化的视角审视,一个完善的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应该由政府、社会、高校三个评价主体构成,各评价主体分别代表着不同的价值取向与利益需求,能够全面地评价研究生教育质量。同时,三者在权力上存在着既相互制约而又相互依赖的关系,从而使研究生教育质量的评价公正、客观,具有科学性。那么,如何正确处理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划分政府、社会与高校的权责呢?近年来在西方公共行政管理领域产生的治理理论为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中这些问题的解决提供了良好思路与借鉴。
一、治理理论的内涵
英语中的治理(govemance)一词源于拉丁文和古希腊语,原意是控制、引导和操作,长期以来与统治一词交叉使用,主要用于与国家的公共事务相关的管理活动和政治活动中。但20世纪90年代以后,它被赋予与统治一词完全不同的新的涵义,“愈来愈多的人热衷于以治理机制对付市场和国家协调的失败”,不再只局限于政治学领域。许多学者以及组织对治理做出多种新的阐释,在关于“治理”的诸概念中,全球治理委员会的界定具有很大代表性和权威性。该委员会认为“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物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这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正式的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同意或以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它有四个特点:治理不是一整套规则,也不是一种活动,而是一个过程;治理过程的基础不是控制,而是协调;治理既涉及公共部门,也包括私人部门;治理不是一种正式的制度,而是持续的互动。”
英国学者威格里
[关键词]治理理论 研究生教育质量 评价主体 权责
从研究生教育价值主体、利益主体以及权力主体多元化的视角审视,一个完善的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应该由政府、社会、高校三个评价主体构成,各评价主体分别代表着不同的价值取向与利益需求,能够全面地评价研究生教育质量。同时,三者在权力上存在着既相互制约而又相互依赖的关系,从而使研究生教育质量的评价公正、客观,具有科学性。那么,如何正确处理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划分政府、社会与高校的权责呢?近年来在西方公共行政管理领域产生的治理理论为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中这些问题的解决提供了良好思路与借鉴。
一、治理理论的内涵
英语中的治理(govemance)一词源于拉丁文和古希腊语,原意是控制、引导和操作,长期以来与统治一词交叉使用,主要用于与国家的公共事务相关的管理活动和政治活动中。但20世纪90年代以后,它被赋予与统治一词完全不同的新的涵义,“愈来愈多的人热衷于以治理机制对付市场和国家协调的失败”,不再只局限于政治学领域。许多学者以及组织对治理做出多种新的阐释,在关于“治理”的诸概念中,全球治理委员会的界定具有很大代表性和权威性。该委员会认为“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物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这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正式的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同意或以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它有四个特点:治理不是一整套规则,也不是一种活动,而是一个过程;治理过程的基础不是控制,而是协调;治理既涉及公共部门,也包括私人部门;治理不是一种正式的制度,而是持续的互动。”
英国学者威格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