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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现代中国社会民主化建设中,高校体育课程权利改革已经成为重要内容,其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与制约,例如新媒体在校园中的渗透、大学生主体意识的强化等。具体而言,新媒体技术的发展对高校主流意识产生了重大影响,站在学生的角度,他们的权利意识与主体意识正在不断强化之中。然而我们不可否认,转型期普通高校体育课程权利平衡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在实践中体育课程权利冲突与再平衡取得的成效并不理想。基于此,本文围绕转型期普通高校体育课程权利冲突与再平衡相关問题进行探讨与研究,希望能够从理论层面上为推动我国高校体育课程改革与发展提供一点支持。
关键词:转型期;普通高校;体育课程;权利冲突;平衡
中图分类号:G80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2-7475(2019)05-045-01
1微观层面上普通高校体育课程权利冲突问题探析
首先,从高校体育课程生态结构来看,当前体育课程的三大主体包括体育课程委员会、教师以及学生。在实践中,体育课程委员会占据主导地位,而作为教师与学生,他们并没有途径去表达自身诉求,并没有真正参与到体育课程的建设工作当中,更多的是担任执行的角色,体育课程的编制存在突出的行政化问题。其次,作为教师,他们本身在体育课程的编制中也缺乏参与性。不难发现,从校长到职能部门,再到体育教学部门是当前体育课程编制的主线;此外,作为学生,一直以来他们都处于被动地位,体育课程编制对其有所忽视,他们的“校园公民”地位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其次,就权利意识来讲,目前教师与学生依然缺乏权利意识,尤其是学生几乎没有途径去表达自身的权利诉求。具体而言,在高校体育课程实践中,学生的主体地位并不突出,在大部分情况下都是被动地接受教师安排的课程内容,在课程编制上,教师也仅仅是遵从体育部门的计划。
此外,在体育课程权利冲突背景下,不管是教师还是学生,他们作为课程主体所做出的行为也与体育课程要求相违背。具体而言,在课程编制中,课程委员会占据主导地位,他们作为强势的一方,自然会选择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的权益,而作为弱势的一方,教师与学生的权利难以得到有效保护,久而久之,他们也习惯于“服从”。作为教师,他们在课程中表现出的态度趋于恶化,逐渐对教学丧失信心与兴趣,没有动力去改善与研究教学方法,进而导致教学效果不甚理想;而作为学生,他们在课程中的“逆反心理”日益突出,在课堂中他们缺乏积极性与参与性,与教师缺少沟通与交流,难以维持良好的师生关系,从而阻碍了体育教学改革进程。
2转型期普通高校体育课程权利冲突与再平衡模式的构建路径
2.1深化人本理念,改善权利分配
受到需求差异的影响,当前高校体育课程各权利主体间存在突出的利益问题。众所周知,现代高等教育强调的是以人为本,体育课程的编制、实施与评价应该围绕“人”执行。基于此,体育课程改革必须深化人本理念,在权利分配与执行中坚持以人为本,尤其是要对学生群体予以足够的尊重。为改善当前高校体育课程权利冲突问题,就应该转变教师与学生的弱势地位,赋予教师编制权以及学生实施与评价权,在实践中让教师对教学内容进行自主选择,同时让学生在课程实施与评价中的参与性得到提升。与此同时,在课堂中,教师与学生的地位也应有所转变,学生也应参与到课程安排当中,促使自身需求得到满足。
2.2强化教师与学生权利意识,实现分权制约
高校体育课程权利应该进行细化分解,优化课程权利结构,促使其趋于多极化发展,从而实现分权制约。在实践中,应该采取约束措施,对体育课程委员会内部职能部门与成员、教师与学生的权利加以限制。教师应该更多地被赋予课程权利,如此才能够使教师认同课程权利,从而使自身作用得到发挥,为体育课程建设做出贡献。高校应积极转变观念,促使体育课程趋于动态化、开放化发展,在课程实践中,为学生提供更多表达权利诉求的途径。基于此,在执行课程权利的过程中,教师须将自身创造力充分发挥出来,对课程的生成性予以关注,促使体育课程设计趋于动态化。与此同时,我们也要对学生的课程权利予以肯定,引导其参与到课程建设当中,在实践中与教师一起反思。只有如此,教师与学生的权利意识才能够得到提升,从而为实现分权制约,从微观执行层面上推动高校体育课程改革与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3赋予学生在课程权利中的监督权
就本质而言,高校体育课程是以提高学生体质水平,实现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因此,教师在执行课程权利的过程中,应该以学生权益为出发点,这成为制约教师课程权利的根本。在实践中,我们应该对学生的课程权利予以重视与肯定,基于高校体育课程的权利分权,促使学生参与到课程权利的监督,坚持以生本理念,完善课程编制、实施与评价内容,从而为实现发展学生体质,实现学生全面发展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与此同时,通过赋予学生在课程权利中的监督权,可以规避课程权利个人化与专制化问题。在体育课程中,为了确保学生能够参与到权力监督当中,应该不断完善权力制度,并将其渗透于体育课程的实施全过程中,以此突出学生权利的民主性,将大学生群体及学代会制度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3结语
总而言之,转型期普通高校体育课程建设与发展过程中所暴露出的权利主体权利冲突问题值得我们展开深入探讨与研究。具体而言,当前高校体育课程中,体育课程委员会、教师以及学生三大权利主体之间的权利分配依然存在一些缺陷与不足,体育课程的编制、实施与评价内容尚未完善,对于实现体育课程目标有着消极的影响。基于此,我们必须致力于构建权利冲突与再平衡模式,遵循“生本理念”,围绕学生这一主体,赋予教师、学生参与课程建设的权利,促使其创造性得到发挥,为推动高校体育课程改革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参考文献:
[1]谢冬兴.普通高校体育课程权利冲突与再平衡模式构建[J].南京体育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5.(2):92-96.
[2]练志宁,谢冬兴.高校体育课程演进的冲突论分析[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13.47(6):96-100.
关键词:转型期;普通高校;体育课程;权利冲突;平衡
中图分类号:G80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2-7475(2019)05-045-01
1微观层面上普通高校体育课程权利冲突问题探析
首先,从高校体育课程生态结构来看,当前体育课程的三大主体包括体育课程委员会、教师以及学生。在实践中,体育课程委员会占据主导地位,而作为教师与学生,他们并没有途径去表达自身诉求,并没有真正参与到体育课程的建设工作当中,更多的是担任执行的角色,体育课程的编制存在突出的行政化问题。其次,作为教师,他们本身在体育课程的编制中也缺乏参与性。不难发现,从校长到职能部门,再到体育教学部门是当前体育课程编制的主线;此外,作为学生,一直以来他们都处于被动地位,体育课程编制对其有所忽视,他们的“校园公民”地位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其次,就权利意识来讲,目前教师与学生依然缺乏权利意识,尤其是学生几乎没有途径去表达自身的权利诉求。具体而言,在高校体育课程实践中,学生的主体地位并不突出,在大部分情况下都是被动地接受教师安排的课程内容,在课程编制上,教师也仅仅是遵从体育部门的计划。
此外,在体育课程权利冲突背景下,不管是教师还是学生,他们作为课程主体所做出的行为也与体育课程要求相违背。具体而言,在课程编制中,课程委员会占据主导地位,他们作为强势的一方,自然会选择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的权益,而作为弱势的一方,教师与学生的权利难以得到有效保护,久而久之,他们也习惯于“服从”。作为教师,他们在课程中表现出的态度趋于恶化,逐渐对教学丧失信心与兴趣,没有动力去改善与研究教学方法,进而导致教学效果不甚理想;而作为学生,他们在课程中的“逆反心理”日益突出,在课堂中他们缺乏积极性与参与性,与教师缺少沟通与交流,难以维持良好的师生关系,从而阻碍了体育教学改革进程。
2转型期普通高校体育课程权利冲突与再平衡模式的构建路径
2.1深化人本理念,改善权利分配
受到需求差异的影响,当前高校体育课程各权利主体间存在突出的利益问题。众所周知,现代高等教育强调的是以人为本,体育课程的编制、实施与评价应该围绕“人”执行。基于此,体育课程改革必须深化人本理念,在权利分配与执行中坚持以人为本,尤其是要对学生群体予以足够的尊重。为改善当前高校体育课程权利冲突问题,就应该转变教师与学生的弱势地位,赋予教师编制权以及学生实施与评价权,在实践中让教师对教学内容进行自主选择,同时让学生在课程实施与评价中的参与性得到提升。与此同时,在课堂中,教师与学生的地位也应有所转变,学生也应参与到课程安排当中,促使自身需求得到满足。
2.2强化教师与学生权利意识,实现分权制约
高校体育课程权利应该进行细化分解,优化课程权利结构,促使其趋于多极化发展,从而实现分权制约。在实践中,应该采取约束措施,对体育课程委员会内部职能部门与成员、教师与学生的权利加以限制。教师应该更多地被赋予课程权利,如此才能够使教师认同课程权利,从而使自身作用得到发挥,为体育课程建设做出贡献。高校应积极转变观念,促使体育课程趋于动态化、开放化发展,在课程实践中,为学生提供更多表达权利诉求的途径。基于此,在执行课程权利的过程中,教师须将自身创造力充分发挥出来,对课程的生成性予以关注,促使体育课程设计趋于动态化。与此同时,我们也要对学生的课程权利予以肯定,引导其参与到课程建设当中,在实践中与教师一起反思。只有如此,教师与学生的权利意识才能够得到提升,从而为实现分权制约,从微观执行层面上推动高校体育课程改革与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3赋予学生在课程权利中的监督权
就本质而言,高校体育课程是以提高学生体质水平,实现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因此,教师在执行课程权利的过程中,应该以学生权益为出发点,这成为制约教师课程权利的根本。在实践中,我们应该对学生的课程权利予以重视与肯定,基于高校体育课程的权利分权,促使学生参与到课程权利的监督,坚持以生本理念,完善课程编制、实施与评价内容,从而为实现发展学生体质,实现学生全面发展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与此同时,通过赋予学生在课程权利中的监督权,可以规避课程权利个人化与专制化问题。在体育课程中,为了确保学生能够参与到权力监督当中,应该不断完善权力制度,并将其渗透于体育课程的实施全过程中,以此突出学生权利的民主性,将大学生群体及学代会制度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3结语
总而言之,转型期普通高校体育课程建设与发展过程中所暴露出的权利主体权利冲突问题值得我们展开深入探讨与研究。具体而言,当前高校体育课程中,体育课程委员会、教师以及学生三大权利主体之间的权利分配依然存在一些缺陷与不足,体育课程的编制、实施与评价内容尚未完善,对于实现体育课程目标有着消极的影响。基于此,我们必须致力于构建权利冲突与再平衡模式,遵循“生本理念”,围绕学生这一主体,赋予教师、学生参与课程建设的权利,促使其创造性得到发挥,为推动高校体育课程改革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参考文献:
[1]谢冬兴.普通高校体育课程权利冲突与再平衡模式构建[J].南京体育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5.(2):92-96.
[2]练志宁,谢冬兴.高校体育课程演进的冲突论分析[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13.47(6):96-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