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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已经有学者探讨了大数据和社会治理间的关系,并提到大数据时代必然对社会组织管理和社会服务造成冲击和革新。但是,目前有关大数据和社会治理的研究仍处于理论探索阶段,缺乏从具体情景出发对大数据与社会服务应用思路的实践性探讨。以构建智能数据平台为切入口,探讨了在大数据背景下应用智能数据平台提升社会治理服务的系统解决方案。
关键词:大数据;智能数据平台;社会治理服务
1.大数据背景下的智能数据平台
从字面上来看,大数据并不是一个晦涩的概念。一般来说,对大数据的概念界定会围绕三个层面的“大”展开。首先,大数据的容量巨大。区别传统的数据KB、MB的计量单位,大数据已经进入到了PB、ZB和YB等更大的计量单位。其次,大数据的数据类型范围大。区别于传统的字符串、数值型类型等格式,大数据的数据格式具有更大的宽度和灵活性。图片、录音、音乐、地理位置、语义、语法片段等新型数据格式均可以进入到大数据的涵盖范围中来。最后,大数据的组织格式更大。相对于传统数据而言,大数据的组织结构更宽泛和松散。可以说,以上三方面从大数据的计算特性上对其进行了界定。但同时,也隐含了对大数据社会属性的强调。在社会科学研究和社会组织服务中,大数据的社会特性更加重要。这种重要性使社会治理的研究内涵和外延都将有所嬗变。这样跨越式的嬗变将改变传统研究大多以样本数据推断和预测总体特质的方式。它将使得研究者能够直接着眼于人类总体,发现人类行为的具体规律,并能够提出更加切实可行的实践方案。当然,大数据带给社会治理的革新并非放弃一切的重来,它更多地是在研究范式基础上的拓展和进化。
但是,目前的学者围绕着大数据和社会治理的研究仍然过多地围绕着理论出发,进行建构和解析。目前少有研究者能够从满足实际需求的角度出发,切实地提出一系列有效使用大数据革新社会治理的系统化解决方案。虽然,目前有的城市已经设计出了社会治理的计算机系统,并应用于实践。但是这类系统在底层框架设计上仍然是相对较为传统的,仅针对社会治理工作的流程进行了网络化部署,并没有充分地利用大数据的特性,更不能行之有效的利用、筛选和引导收集到的数据。这种基于传统设计思维的软件构建仅围绕着管理者出发,并没有从社会治理的客体角度出发和思考问题。因此,其平台的“服务性”也自然无从谈起。因此,从现阶段来看,我国急需一套完整的智能数据平台,能够将社会治理的主体和客体连接在一起,并能够有效地利用起大数据“多屏一云”的多终端策略,时刻保证数据收集和整理的连续性。
2.大数据背景下社会治理的智能数据平台的建设
作为能够完整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智能数据平台,必须能有效地完成收集数据、分析数据和回馈结果等环节。
第一,智能数据平台将使社会治理相关数据的收集更加全面和多元。和传统数据收集有所区别的是,依靠大数据的智能数据平台在收集数据的手段和方式上会出现较大的革新。不同以往纸质问卷和口头询问的数据收集方式,智能数据平台将可以利用更多现代化的计算媒介,诸如PC、手机、平板等工具都可以成为数据收集的途径。此外,智能数据平台还可以根据新的技术手段进行革新,将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等新技术也引入到数据收集的接口中来。从社会治理的角度看,这种多终端的收集方式将保证对社会治理对象數据收集的完整性。而这种数据的完整性和全面性也将进一步地保证社会治理在政策制定和服务设定时的精准性。
第二,智能数据平台将能对社会治理中的问题进行智能分析和甄别。作为智能数据平台,必然充分利用大数据背后强大的计算能力。其中,智能数据平台可以在一些敏感性问题的数据收集上设置阈值,一旦数据收集中发现统计指标超过阈值后,便会弹出警告提示。同时,依靠分布式的运算能力,智能数据平台还可以有针对地提示超出阈值设定的详细信息,比如:时间、地点和统计效应等细节信息。另外,由于智能数据平台无时无刻都在利用不同的终端收集和社会治理有关的数据,因此管理人员也应该可以借助这个平台随时查看“瞬时”数据的统计结果,这种“瞬时”性的数据统计结果将能够真正的让政策制定者和社会组织管理者了解到社会舆情的发展和变化。
第三,智能数据平台将通过及时地反馈将社会治理的主体和客体连接在一起。社会治理的终极目的为民众服务。因此,智能数据平台在收集数据和提供数据分析功能的同时,也必然为民众提供直接的查询反馈服务。例如,依托智能数据分析平台,在宏观层面上,公众将能够从整体上了解和把握社会治理的现状趋势。在微观层面上,公众将能够通过填写基本的诉求信息或问卷,获得政府政策、社会管理组织服务内容的详细信息。
关键词:大数据;智能数据平台;社会治理服务
1.大数据背景下的智能数据平台
从字面上来看,大数据并不是一个晦涩的概念。一般来说,对大数据的概念界定会围绕三个层面的“大”展开。首先,大数据的容量巨大。区别传统的数据KB、MB的计量单位,大数据已经进入到了PB、ZB和YB等更大的计量单位。其次,大数据的数据类型范围大。区别于传统的字符串、数值型类型等格式,大数据的数据格式具有更大的宽度和灵活性。图片、录音、音乐、地理位置、语义、语法片段等新型数据格式均可以进入到大数据的涵盖范围中来。最后,大数据的组织格式更大。相对于传统数据而言,大数据的组织结构更宽泛和松散。可以说,以上三方面从大数据的计算特性上对其进行了界定。但同时,也隐含了对大数据社会属性的强调。在社会科学研究和社会组织服务中,大数据的社会特性更加重要。这种重要性使社会治理的研究内涵和外延都将有所嬗变。这样跨越式的嬗变将改变传统研究大多以样本数据推断和预测总体特质的方式。它将使得研究者能够直接着眼于人类总体,发现人类行为的具体规律,并能够提出更加切实可行的实践方案。当然,大数据带给社会治理的革新并非放弃一切的重来,它更多地是在研究范式基础上的拓展和进化。
但是,目前的学者围绕着大数据和社会治理的研究仍然过多地围绕着理论出发,进行建构和解析。目前少有研究者能够从满足实际需求的角度出发,切实地提出一系列有效使用大数据革新社会治理的系统化解决方案。虽然,目前有的城市已经设计出了社会治理的计算机系统,并应用于实践。但是这类系统在底层框架设计上仍然是相对较为传统的,仅针对社会治理工作的流程进行了网络化部署,并没有充分地利用大数据的特性,更不能行之有效的利用、筛选和引导收集到的数据。这种基于传统设计思维的软件构建仅围绕着管理者出发,并没有从社会治理的客体角度出发和思考问题。因此,其平台的“服务性”也自然无从谈起。因此,从现阶段来看,我国急需一套完整的智能数据平台,能够将社会治理的主体和客体连接在一起,并能够有效地利用起大数据“多屏一云”的多终端策略,时刻保证数据收集和整理的连续性。
2.大数据背景下社会治理的智能数据平台的建设
作为能够完整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智能数据平台,必须能有效地完成收集数据、分析数据和回馈结果等环节。
第一,智能数据平台将使社会治理相关数据的收集更加全面和多元。和传统数据收集有所区别的是,依靠大数据的智能数据平台在收集数据的手段和方式上会出现较大的革新。不同以往纸质问卷和口头询问的数据收集方式,智能数据平台将可以利用更多现代化的计算媒介,诸如PC、手机、平板等工具都可以成为数据收集的途径。此外,智能数据平台还可以根据新的技术手段进行革新,将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等新技术也引入到数据收集的接口中来。从社会治理的角度看,这种多终端的收集方式将保证对社会治理对象數据收集的完整性。而这种数据的完整性和全面性也将进一步地保证社会治理在政策制定和服务设定时的精准性。
第二,智能数据平台将能对社会治理中的问题进行智能分析和甄别。作为智能数据平台,必然充分利用大数据背后强大的计算能力。其中,智能数据平台可以在一些敏感性问题的数据收集上设置阈值,一旦数据收集中发现统计指标超过阈值后,便会弹出警告提示。同时,依靠分布式的运算能力,智能数据平台还可以有针对地提示超出阈值设定的详细信息,比如:时间、地点和统计效应等细节信息。另外,由于智能数据平台无时无刻都在利用不同的终端收集和社会治理有关的数据,因此管理人员也应该可以借助这个平台随时查看“瞬时”数据的统计结果,这种“瞬时”性的数据统计结果将能够真正的让政策制定者和社会组织管理者了解到社会舆情的发展和变化。
第三,智能数据平台将通过及时地反馈将社会治理的主体和客体连接在一起。社会治理的终极目的为民众服务。因此,智能数据平台在收集数据和提供数据分析功能的同时,也必然为民众提供直接的查询反馈服务。例如,依托智能数据分析平台,在宏观层面上,公众将能够从整体上了解和把握社会治理的现状趋势。在微观层面上,公众将能够通过填写基本的诉求信息或问卷,获得政府政策、社会管理组织服务内容的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