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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解决好农村养老问题,事关千家万户,是当今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既是体现我国尊老、敬老传统美德能否传承,又关系着家庭的和谐、社会的稳定与发展的问题,更是社会主义社会内在的和根本的要求。文章就农村养老模式初探——村民互助式养老,浅谈存在的问题及应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农村;养老模式;村民互助式;空巢老人
[DOI]1013939/jcnkizgsc201722030
中国已经逐渐进入老龄化社会,截至2014年,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21亿人,占总人口的比例为155%,且占比逐年增加,据有关部门预测,到2035年老年人口将达到4亿人。养老问题几乎涉及我们每个家庭和每一个人,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十分紧迫的重大问题。
1当前农村养老存在的问题
(1)生活保障来源匮乏。农村“空巢老人”的生活来源主要是靠他们自己的辛勤劳动和子女(孙子女)的接济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加之目前我国大部分农村(主要是中西部农村)给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月几十块钱的补助。调查显示,“空巢老人”的年人均纯收入大多数低于农村人均收入,有的子女每年只给父母一些口粮,逢年过节送一点钱物;有的子女由于种种原因,自身生存都很困难,更无力照顾老人,甚至留在农村的孙子上学及生活等费用还要靠老人来支付。另外,随着中国传统文化的缺失、孝道的淡化及物价上涨等因素的影响,子女赡养老人标准低且不稳定。加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缺失,子女赡养老人的责任差,许多农村“空巢老人”的生活来源得不到有效保障,生活普遍比较艰苦。
(2)精神苦闷、没有寄托。由于子女不在身边,“空巢老人”特别是单身老人、体弱多病的老人感到特别无助。老人最怕的是孤独,在调查中发现,大多数老人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孤独感,有事无人帮,有话无处诉说,甚至由此患上精神疾病。他们既要辛勤劳动,养家糊口,还要担心外出打工子女的安危,身心备受煎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情感孤独。加之农村普遍没有什么文化娱乐活动,“空巢老人”活动空间十分狭小,孤独、压抑的情感有增无减。有调查统计,近年来农村老人的自杀率逐年增加,从侧面印证了农村老人普遍存在的精神层面的问题有多么严重。
(3)家庭社会责任负重前行。农村“空巢老人”除了需要承担繁重的农事劳动外,还要负责外出务工者留守子女的生活和学习,如洗衣做饭、上下学接送、孩子的教育安全等。另外,亲朋好友、邻里乡亲之间的婚丧嫁娶,人情往来,也使他们不堪重负。本来应该享受晚年幸福生活的农村老人们,又重新挑起了家务生活的重担,担负起远超他们能力的社会责任,使他们倍感心力交瘁,十分无力无奈。
(4)医疗保障差,疾病难以得到及时治疗。从某种程度上讲,生老病死是最为自然的现象。在农村,大部分“空巢老年人”常年患病,受到疾病的折磨。特别是患有重大疾病的时候,由于支付较为沉重的疾病治疗费用,从而使家庭陷入相对贫困的境地,最终导致“因病致贫”以及“因病返贫”等现象较为常见。部分老人为了不给自己的子女添麻烦,当患有小病的时候往往不去医院治疗,而是尽量节省。尤其是交通不便的老少边穷地区,老人们出趟门尚且不易,何况有些老人本来就行动不便。农村常见一些老人病得实在受不了,最多只在附近的乡村找乡村医生打上几瓶吊针。另外,由于医疗资源分配不合理,缺医少药、看不起病的现象更普遍,据卫生部调查,在贫困地区患病未就诊的达72%,应住院而未住院的高达89%,因病致贫和返贫的达50%。
2互助式养老应是农村养老的主要模式
农村养老模式基本上包括家庭养老、机构养老和互助养老三种模式。目前,农村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已不能满足农村的养老需要;机构养老由于农民的收入水平低、覆盖面小,只能是农村养老的有益补充。机构养老一般是指运用收费手段,为老年人提供相关护理服务以及医疗服务等的机构。现阶段,农村中的公有福利机构往往会面向“五保”,也就是指国家对农村那些生活没有保障或者是没有劳动能力的老人提供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服务。对于一些有经济实力的农村老人除非万不得已,一般不愿到这里来养老。实践证明,农村机构养老担当不起农村养老的重任。如此,能够担当农村养老大任的只能是农村“互助养老”。农村“互助养老”以低投入集中可用资源,满足基本养老需求。
所谓农村“互助养老”模式,主要是以农村“空巢老人”、孤寡老人、60岁以上的老人,失能半失能农民为养老主体,以村为单位,构建集养老、生产于一体,具有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经营、自我发展功能的农村养老社区。旨在通过养老社区这个平台,实现老人生活上的相互帮扶,精神上的相互慰藉,进而实现包括临终关怀在内的“困有所帮、难有所助、求有所应、病有所医”的目标。在互助养老模式指导下,不仅可以大大降低投入成本,而且同村老人还能够住在一起,在减轻老年人养老负担的基础上,不会由于生活习惯等问题出现较大冲突,可以真正满足老人基本生活需求,包括身体需求、精神需求以及生产帮扶需求等。现阶段,部分地區已经开始了农村“互助养老”改革试点,所取得的效果相对来说还是较为满意的。老人可以自主组织,年纪轻的人来照顾年长的人,身体素质好的人来照顾身体素质差的人,相互之间可以实现取长补短,构建集体家庭。运用“互助养老”模式,村里乡亲们可以坐在一起聊天说话,还可以下下象棋,在自家门口就可以得到精心的照顾,充满温暖。
3农村“互助养老”的主要做法
全国各地农村条件千差万别,自然环境和经济、社会条件都不相同,不可能有统一不变的固定模式。下面就如何在经常落后地区农村实行“互助养老”谈几点看法。
(1)如何确定互助养老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员:一是65岁以上的老年人;二是失能半失能的残疾人;三是孤寡老人;四是“空巢老人”;五是患有较大疾病的人;六是其他需要互助养老帮助的人。
(2)场所设施建设。一是废弃的中小学校舍,经修缮、改扩建而成;二是购买、租借农民闲置住房,经修缮、改扩建而成;三是在适宜的地方新建农村互助幸福院。 (3)经费运行管理。经费来自三个部分:个人出一部分,约占1/3;国家补贴一部分,约占1/3;社会各界和本村有实力人士捐助。管理上可以让他们自行管理,也可由村委会派人管理。村里可通过互换、划拨相对集中、较近的农田由老人们管理,让他们种种菜、养养花,干一些力所能及的农活,一方面锻炼身体、充实生活,有益身心健康;另一方面也可以补贴生活,降低开支。在看病问题上,可以固定乡村医生值班的方式,也可以采取镇医院医生巡回的方式,让老人能得到及时的治疗。
4农村开展互助式养老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在实际建设中不能以行政命令为主,从而忽视了老人的实际需求。不能仅满足于上面的指示要求,浮于表面的建设,而且要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力所能及地、有针对性地建设农村互助幸福院。
(2)建成后要重视管理运行。以老人们自我管理为主。推举有群众基础、有威望且愿意为大家服务的老人组成管理小组,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同时,积极求得乡(镇)、村二级组织的指导帮助。目前,在一些地方建成的互助幸福院,由于管理和使用中全看政府的“脸色”行事,一旦政府没有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这种互助幸福院就形如虚设,只变成了老人共同居住的地方,却无法自行发展为互助的集体,互助养老功能大打折扣。
(3)要充分发挥专门人员的作用。虽说互助幸福院全靠老人的自我管理和服务,但实际也需要专门的服务和管理人员,要充分发挥专门人员的作用。比如,在入院初期,进行适应性指导,帮助老人们快速熟悉环境。在日常生活中,给老人提供必要的生活培训,提高各种设施的利用率。没有这些,老人们的积极性也不高,导致资源的荒置。
(4)要充分發挥老人互助的作用。要充分相信老人们有互助的能力,而不是在出现问题后又把老人扔给子女,如果子女能很好地进行照料,老人也不会来求助互助养老。要建立一套应急机制,妥善处置老人病危、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等系列应急情况。要采取措施,让年轻的、身体好的照顾老长的、身体不好的成为一种自觉行动。
开展农村互助养老,泽被千家万户,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政府和社会各界要高度重视、大力扶持。只有开展好农村互助养老,那么,农村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美好愿望才能真正实现。
参考文献:
[1]吴兵构建农村家庭互助式养老模式[J].党政干部学刊,2012(5).
[2]漆彦忠农村空巢老人互济养老模式及可行性探讨[J].鸡西大学学报,2011(2).
[关键词]农村;养老模式;村民互助式;空巢老人
[DOI]1013939/jcnkizgsc201722030
中国已经逐渐进入老龄化社会,截至2014年,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21亿人,占总人口的比例为155%,且占比逐年增加,据有关部门预测,到2035年老年人口将达到4亿人。养老问题几乎涉及我们每个家庭和每一个人,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十分紧迫的重大问题。
1当前农村养老存在的问题
(1)生活保障来源匮乏。农村“空巢老人”的生活来源主要是靠他们自己的辛勤劳动和子女(孙子女)的接济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加之目前我国大部分农村(主要是中西部农村)给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月几十块钱的补助。调查显示,“空巢老人”的年人均纯收入大多数低于农村人均收入,有的子女每年只给父母一些口粮,逢年过节送一点钱物;有的子女由于种种原因,自身生存都很困难,更无力照顾老人,甚至留在农村的孙子上学及生活等费用还要靠老人来支付。另外,随着中国传统文化的缺失、孝道的淡化及物价上涨等因素的影响,子女赡养老人标准低且不稳定。加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缺失,子女赡养老人的责任差,许多农村“空巢老人”的生活来源得不到有效保障,生活普遍比较艰苦。
(2)精神苦闷、没有寄托。由于子女不在身边,“空巢老人”特别是单身老人、体弱多病的老人感到特别无助。老人最怕的是孤独,在调查中发现,大多数老人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孤独感,有事无人帮,有话无处诉说,甚至由此患上精神疾病。他们既要辛勤劳动,养家糊口,还要担心外出打工子女的安危,身心备受煎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情感孤独。加之农村普遍没有什么文化娱乐活动,“空巢老人”活动空间十分狭小,孤独、压抑的情感有增无减。有调查统计,近年来农村老人的自杀率逐年增加,从侧面印证了农村老人普遍存在的精神层面的问题有多么严重。
(3)家庭社会责任负重前行。农村“空巢老人”除了需要承担繁重的农事劳动外,还要负责外出务工者留守子女的生活和学习,如洗衣做饭、上下学接送、孩子的教育安全等。另外,亲朋好友、邻里乡亲之间的婚丧嫁娶,人情往来,也使他们不堪重负。本来应该享受晚年幸福生活的农村老人们,又重新挑起了家务生活的重担,担负起远超他们能力的社会责任,使他们倍感心力交瘁,十分无力无奈。
(4)医疗保障差,疾病难以得到及时治疗。从某种程度上讲,生老病死是最为自然的现象。在农村,大部分“空巢老年人”常年患病,受到疾病的折磨。特别是患有重大疾病的时候,由于支付较为沉重的疾病治疗费用,从而使家庭陷入相对贫困的境地,最终导致“因病致贫”以及“因病返贫”等现象较为常见。部分老人为了不给自己的子女添麻烦,当患有小病的时候往往不去医院治疗,而是尽量节省。尤其是交通不便的老少边穷地区,老人们出趟门尚且不易,何况有些老人本来就行动不便。农村常见一些老人病得实在受不了,最多只在附近的乡村找乡村医生打上几瓶吊针。另外,由于医疗资源分配不合理,缺医少药、看不起病的现象更普遍,据卫生部调查,在贫困地区患病未就诊的达72%,应住院而未住院的高达89%,因病致贫和返贫的达50%。
2互助式养老应是农村养老的主要模式
农村养老模式基本上包括家庭养老、机构养老和互助养老三种模式。目前,农村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已不能满足农村的养老需要;机构养老由于农民的收入水平低、覆盖面小,只能是农村养老的有益补充。机构养老一般是指运用收费手段,为老年人提供相关护理服务以及医疗服务等的机构。现阶段,农村中的公有福利机构往往会面向“五保”,也就是指国家对农村那些生活没有保障或者是没有劳动能力的老人提供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服务。对于一些有经济实力的农村老人除非万不得已,一般不愿到这里来养老。实践证明,农村机构养老担当不起农村养老的重任。如此,能够担当农村养老大任的只能是农村“互助养老”。农村“互助养老”以低投入集中可用资源,满足基本养老需求。
所谓农村“互助养老”模式,主要是以农村“空巢老人”、孤寡老人、60岁以上的老人,失能半失能农民为养老主体,以村为单位,构建集养老、生产于一体,具有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经营、自我发展功能的农村养老社区。旨在通过养老社区这个平台,实现老人生活上的相互帮扶,精神上的相互慰藉,进而实现包括临终关怀在内的“困有所帮、难有所助、求有所应、病有所医”的目标。在互助养老模式指导下,不仅可以大大降低投入成本,而且同村老人还能够住在一起,在减轻老年人养老负担的基础上,不会由于生活习惯等问题出现较大冲突,可以真正满足老人基本生活需求,包括身体需求、精神需求以及生产帮扶需求等。现阶段,部分地區已经开始了农村“互助养老”改革试点,所取得的效果相对来说还是较为满意的。老人可以自主组织,年纪轻的人来照顾年长的人,身体素质好的人来照顾身体素质差的人,相互之间可以实现取长补短,构建集体家庭。运用“互助养老”模式,村里乡亲们可以坐在一起聊天说话,还可以下下象棋,在自家门口就可以得到精心的照顾,充满温暖。
3农村“互助养老”的主要做法
全国各地农村条件千差万别,自然环境和经济、社会条件都不相同,不可能有统一不变的固定模式。下面就如何在经常落后地区农村实行“互助养老”谈几点看法。
(1)如何确定互助养老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员:一是65岁以上的老年人;二是失能半失能的残疾人;三是孤寡老人;四是“空巢老人”;五是患有较大疾病的人;六是其他需要互助养老帮助的人。
(2)场所设施建设。一是废弃的中小学校舍,经修缮、改扩建而成;二是购买、租借农民闲置住房,经修缮、改扩建而成;三是在适宜的地方新建农村互助幸福院。 (3)经费运行管理。经费来自三个部分:个人出一部分,约占1/3;国家补贴一部分,约占1/3;社会各界和本村有实力人士捐助。管理上可以让他们自行管理,也可由村委会派人管理。村里可通过互换、划拨相对集中、较近的农田由老人们管理,让他们种种菜、养养花,干一些力所能及的农活,一方面锻炼身体、充实生活,有益身心健康;另一方面也可以补贴生活,降低开支。在看病问题上,可以固定乡村医生值班的方式,也可以采取镇医院医生巡回的方式,让老人能得到及时的治疗。
4农村开展互助式养老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在实际建设中不能以行政命令为主,从而忽视了老人的实际需求。不能仅满足于上面的指示要求,浮于表面的建设,而且要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力所能及地、有针对性地建设农村互助幸福院。
(2)建成后要重视管理运行。以老人们自我管理为主。推举有群众基础、有威望且愿意为大家服务的老人组成管理小组,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同时,积极求得乡(镇)、村二级组织的指导帮助。目前,在一些地方建成的互助幸福院,由于管理和使用中全看政府的“脸色”行事,一旦政府没有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这种互助幸福院就形如虚设,只变成了老人共同居住的地方,却无法自行发展为互助的集体,互助养老功能大打折扣。
(3)要充分发挥专门人员的作用。虽说互助幸福院全靠老人的自我管理和服务,但实际也需要专门的服务和管理人员,要充分发挥专门人员的作用。比如,在入院初期,进行适应性指导,帮助老人们快速熟悉环境。在日常生活中,给老人提供必要的生活培训,提高各种设施的利用率。没有这些,老人们的积极性也不高,导致资源的荒置。
(4)要充分發挥老人互助的作用。要充分相信老人们有互助的能力,而不是在出现问题后又把老人扔给子女,如果子女能很好地进行照料,老人也不会来求助互助养老。要建立一套应急机制,妥善处置老人病危、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等系列应急情况。要采取措施,让年轻的、身体好的照顾老长的、身体不好的成为一种自觉行动。
开展农村互助养老,泽被千家万户,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政府和社会各界要高度重视、大力扶持。只有开展好农村互助养老,那么,农村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美好愿望才能真正实现。
参考文献:
[1]吴兵构建农村家庭互助式养老模式[J].党政干部学刊,2012(5).
[2]漆彦忠农村空巢老人互济养老模式及可行性探讨[J].鸡西大学学报,2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