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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时代的烙印,所在的城市,因为单元门那儿按一下门铃,就会有小孩欢呼:“爸爸,你回来了”
我的“认真”,有时候是可笑的。收到韩浩月寄给我的他的新书《错认他乡》,扉页上是亲笔签名:“爱的人在哪里,故乡就在哪里——请叶雷兄批评。”和韩浩月相识多年,他的每一本书,我几乎都读过。他的时评如洋葱般辛辣和犀利,他的情感散文如海绵般柔软和细腻,他的随笔如柠檬般清新和开胃。
塞进背包,在回乡的列车上打开了书页。先读总序《醉能同其乐,醒能著以文》,虽然写的真诚,交代了成书的原委,但“无病呻吟”之感总是抹不去的。读自序《永远寻找故乡的老少年》,让我开始了矛盾的纠结,春节回家,居然迷路、找不到家了,岂不荒唐!“故乡有时候像母亲推开儿子一样,会逼着你远行,让你带着疼想她”,这对像我一样的第一代跳出农门的游子,又是多么的真切。
但真正的第一篇文章《从天而降的母亲》,则让我流泪了。6岁多一点的女儿,附到她妈妈耳边笑话我的眼泪,我恨不得给她两巴掌,但我还是忍住了,因为她根本不懂,至少现在还不会懂。
我也是失去了母亲的“孤儿”。我的母亲因病去世,之后每每回家,父亲似乎永远是那副老样子,看不到任何出于期待的准备,感受不到丝毫出于想念的热情,告别时也几乎没有任何出于牵挂的不舍,让我真切体会到了那句民谚“宁死十个老子不死一个娘”的痛酸。
韩浩月则不同,小时候父亲去世、母亲改嫁到一个贫穷而且不讲道理的大家庭里,又还有了自己的另一个女儿。在他成长的过程中,母亲走了又回,回了又走,回时从天而降、说不会再走了,走时却又无声无息。看着别人享受母爱的傲娇,心里难说没有“恨”意,但自己每年给父亲上坟,母亲都会躲在远远的一个角落看自己一眼,恋爱时送给自己一份“昂贵”的礼物,结婚时不敢答应媳妇儿的叫“妈”,不肯上桌吃宴,不敢面对“二拜高堂”。
几十年之后,即使回乡已经找不到家了,但那里有母亲,有埋葬父亲的一抔黄土,有带领自己上坟的三叔,所以“生命中每发生一件大事,都是要来一次大埠子的”。即使将故乡“错认他乡”,但“恐惧在那里,幸福也在那里,痛苦在那里,安慰也在那里”。故乡的基因就在血液中流淌,时间和距离,只是让故乡“像一个飘摇在风雨中的鸟巢”,“不再是一个轮廓清晰的存在”。但是,故乡永远悬挂在自己的心上,“她在我心灵的镜子里,恍恍惚惚,倒影重重,熟悉至极,又宛若他乡”。
这是时代的烙印,所在的城市,因为“单元门那儿按一下门铃,就会有小孩欢呼,‘爸爸,你回来了!’”,所以看到“床前明月光”,也不会感到“独在异鄉为异客”;即使“疑是地上霜”,也不一定“每逢佳节倍思亲”;“举头望明月”,当然“遥知兄弟登高处”;只是“低头思故乡”时,才偶尔会有“遍插茱萸少一人”的感叹。再也回不去了,之所以“常常错把异乡当故乡”,是我们根本不想回去,只是对身在的这种现实的感伤而已。
书往后翻,“批”就更容易了。《屠夫与诗人》从“我一直希望成为那辆三轮车的驾驶者”说起,《月亮与六便士》以“那还是寄一封信只需要贴上一张8分钱邮票的年代”开头,《国产凌凌漆》从那句“我是一个杀猪的”扯开……韩浩月其实都没有“要回去的真意”,错认他乡,只是错了,但还是认了,因为在潜意识里,他乡已经不是异乡。书的最后一篇文章《你的绯闻如愿流传》是说萧红的,“才华并不能慰藉一个人的孤独”,“更多是出于一种对安全感的寻找”,既然已经料到“肯定的是,我的绯闻将永远流传”,那请问何处是萧红的故乡,何处是异乡?
或许许多年过后,文学会有新的流派——漂文学,作者们作为北漂、广漂、深漂、沪漂的一员,用他们的记忆与成长,用他们的困惑与清醒,解构出关乎故乡和异乡的二次元跳跃。
心安是归处。我不得不说韩浩月错了。“爱的人在哪里”,爱未必在那里,那里也未必就是故乡。此心安处是吾家。我们大多数都不是超凡脱俗的人,“身份感常错位”很正常,但我们不是异乡人。就如著名的英国法学家梅因说的一样,现代化的本质,就是“从身份到契约”,再“从契约到身份”回归。正因为“我身本无乡”,所以每一个被时代推着远走的人,都会随着年岁的增长,“以为对生活都懂了”,然后又会发现“活着活着又不懂了”。
“爱在哪里”与“哪里有爱”是两回事儿,“哪里是故乡”与“那里不是异乡”在某种程度上,却是同一回事儿。韩浩月通过一篇篇文章,带着时代特有的烙印,回忆了“漂一族”的我们、共通的非精致人生。这是韩浩月最“直抵人心”的文字,至少,在我看来是如此。故乡从来就不会守望游子,希望被守望的,也不是故乡,其实只是身为“游子”的我们自己。哪里有爱,那里就不是异乡。所以,错认他乡,错就错了呗,认就认了呗。
我的“认真”,有时候是可笑的。收到韩浩月寄给我的他的新书《错认他乡》,扉页上是亲笔签名:“爱的人在哪里,故乡就在哪里——请叶雷兄批评。”和韩浩月相识多年,他的每一本书,我几乎都读过。他的时评如洋葱般辛辣和犀利,他的情感散文如海绵般柔软和细腻,他的随笔如柠檬般清新和开胃。
塞进背包,在回乡的列车上打开了书页。先读总序《醉能同其乐,醒能著以文》,虽然写的真诚,交代了成书的原委,但“无病呻吟”之感总是抹不去的。读自序《永远寻找故乡的老少年》,让我开始了矛盾的纠结,春节回家,居然迷路、找不到家了,岂不荒唐!“故乡有时候像母亲推开儿子一样,会逼着你远行,让你带着疼想她”,这对像我一样的第一代跳出农门的游子,又是多么的真切。
但真正的第一篇文章《从天而降的母亲》,则让我流泪了。6岁多一点的女儿,附到她妈妈耳边笑话我的眼泪,我恨不得给她两巴掌,但我还是忍住了,因为她根本不懂,至少现在还不会懂。
我也是失去了母亲的“孤儿”。我的母亲因病去世,之后每每回家,父亲似乎永远是那副老样子,看不到任何出于期待的准备,感受不到丝毫出于想念的热情,告别时也几乎没有任何出于牵挂的不舍,让我真切体会到了那句民谚“宁死十个老子不死一个娘”的痛酸。
韩浩月则不同,小时候父亲去世、母亲改嫁到一个贫穷而且不讲道理的大家庭里,又还有了自己的另一个女儿。在他成长的过程中,母亲走了又回,回了又走,回时从天而降、说不会再走了,走时却又无声无息。看着别人享受母爱的傲娇,心里难说没有“恨”意,但自己每年给父亲上坟,母亲都会躲在远远的一个角落看自己一眼,恋爱时送给自己一份“昂贵”的礼物,结婚时不敢答应媳妇儿的叫“妈”,不肯上桌吃宴,不敢面对“二拜高堂”。
几十年之后,即使回乡已经找不到家了,但那里有母亲,有埋葬父亲的一抔黄土,有带领自己上坟的三叔,所以“生命中每发生一件大事,都是要来一次大埠子的”。即使将故乡“错认他乡”,但“恐惧在那里,幸福也在那里,痛苦在那里,安慰也在那里”。故乡的基因就在血液中流淌,时间和距离,只是让故乡“像一个飘摇在风雨中的鸟巢”,“不再是一个轮廓清晰的存在”。但是,故乡永远悬挂在自己的心上,“她在我心灵的镜子里,恍恍惚惚,倒影重重,熟悉至极,又宛若他乡”。
这是时代的烙印,所在的城市,因为“单元门那儿按一下门铃,就会有小孩欢呼,‘爸爸,你回来了!’”,所以看到“床前明月光”,也不会感到“独在异鄉为异客”;即使“疑是地上霜”,也不一定“每逢佳节倍思亲”;“举头望明月”,当然“遥知兄弟登高处”;只是“低头思故乡”时,才偶尔会有“遍插茱萸少一人”的感叹。再也回不去了,之所以“常常错把异乡当故乡”,是我们根本不想回去,只是对身在的这种现实的感伤而已。
书往后翻,“批”就更容易了。《屠夫与诗人》从“我一直希望成为那辆三轮车的驾驶者”说起,《月亮与六便士》以“那还是寄一封信只需要贴上一张8分钱邮票的年代”开头,《国产凌凌漆》从那句“我是一个杀猪的”扯开……韩浩月其实都没有“要回去的真意”,错认他乡,只是错了,但还是认了,因为在潜意识里,他乡已经不是异乡。书的最后一篇文章《你的绯闻如愿流传》是说萧红的,“才华并不能慰藉一个人的孤独”,“更多是出于一种对安全感的寻找”,既然已经料到“肯定的是,我的绯闻将永远流传”,那请问何处是萧红的故乡,何处是异乡?
或许许多年过后,文学会有新的流派——漂文学,作者们作为北漂、广漂、深漂、沪漂的一员,用他们的记忆与成长,用他们的困惑与清醒,解构出关乎故乡和异乡的二次元跳跃。
心安是归处。我不得不说韩浩月错了。“爱的人在哪里”,爱未必在那里,那里也未必就是故乡。此心安处是吾家。我们大多数都不是超凡脱俗的人,“身份感常错位”很正常,但我们不是异乡人。就如著名的英国法学家梅因说的一样,现代化的本质,就是“从身份到契约”,再“从契约到身份”回归。正因为“我身本无乡”,所以每一个被时代推着远走的人,都会随着年岁的增长,“以为对生活都懂了”,然后又会发现“活着活着又不懂了”。
“爱在哪里”与“哪里有爱”是两回事儿,“哪里是故乡”与“那里不是异乡”在某种程度上,却是同一回事儿。韩浩月通过一篇篇文章,带着时代特有的烙印,回忆了“漂一族”的我们、共通的非精致人生。这是韩浩月最“直抵人心”的文字,至少,在我看来是如此。故乡从来就不会守望游子,希望被守望的,也不是故乡,其实只是身为“游子”的我们自己。哪里有爱,那里就不是异乡。所以,错认他乡,错就错了呗,认就认了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