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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改革的第一步应该是把产权交给最应该得到它的人,而不是最会利用它的人。”对于农村来说,随着土地确权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如今这第一步可以说走得越来越扎实,但是接下来的第二步该怎么办,显然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规范。近日,就有媒体报道了这样一起农村产权改革试点项目变成“伤心工程”的事件。报道显示,2010年,经国土资源部备案、三亚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南三亚市天涯区文门村委会力村被列入全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与建设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