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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担当不作为
案例1
办案调查未履职尽责
草率给出结论走过场
陈伟伟
2018年12月,鹤峰县纪委监委收到一件中央环保督察组的交办件,涉及到该县一起非法毁林开矿案件。该案件曾在2017年5月由森林公安作为行政案件进行过查处,但与已构成刑事案件的事实不符,于是该县纪委监委对当时参与办案的森林公安派出所民警阳某某开展调查。
调查发现,2017年,该县森林公安接到乡镇林站报告后,两名办案人员张某某和阳某某便到现场进行勘验,但是在现场勘验过程中未认真履职尽责,因为准备不充分,未与国土、林业等部门进行衔接,未调取矿区卫星图片,只是根据附近村民的指认,草率给出勘验结果,导致遗漏了大片毁林采矿区面积,得出了毁林面积不足10亩的错误结论。最终将刑事案件以行政案件作了了结处理,让违法份子逃避了法律的严惩。
2019年6月,该案件办案人员张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阳某某受到誡勉谈话处理。该非法占用林地采矿案也由鹤峰县森林公安局立案侦查,矿区也已进行了复绿。
案例2
对群众关切视而不见,
把虚假整改当“正面典型”
张晓明
2017年8月,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甄庙村非法填埋化工废液、医疗垃圾、生活垃圾等,严重污染周边环境。接到督察转办案件交办单后,广饶县有些领导干部却置群众利益于不顾,不担当不作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丝毫不拿群众利益当回事,搞虚假整改。
广饶县城管执法局对生活垃圾处理监管不力,是造成大量垃圾被非法填埋的根本原因。按照县城管执法局与甄庙村村民曹某柱实际控制的东营市瑞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所签协议,该公司负责城区生活垃圾外运并焚烧处理,县城管执法局环卫处派员押车监督。但是,环卫处工作人员经常缺岗,监督缺位,致使垃圾清运失管失控。县城管执法局环卫处主任郝某升明知生活垃圾被曹某柱等人非法倾倒,却未向组织报告情况,也未作深究、未采取措施调查。
收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问题后,广饶县环保局作为牵头部门不敢动真碰硬整改,配合部门敷衍应付,验收机制层层失守。县环保局、乐安街道对甄庙村非法填埋场进行销号验收时,工作人员仅仅通过目测未发现明显污染痕迹,就作出“现场废物已清理,已整改完成”的验收结论。事实上,广饶县仅清理非法填埋场表层数百吨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对其余近20万立方米的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视而不见,并在填埋场表面覆盖建筑垃圾,一埋了之,掩盖问题。
材料层层上报,各级领导一批了之,无一人实地深入调查研究。从广饶县环委会办公室,到县委书记、县长,再到东营市环保督察办,各级领导仅对整改验收材料作形式审核,一路绿灯报至省环保督察办公室。更荒唐的是,明知整改不力,广饶县环保局还组织撰写典型材料,在2018年8月23日的《东营日报》上以“广饶县高效处理中央环保督察垃圾污染问题”为题,对整改过程进行正面宣传报道。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认真研究加以解决,反而虚假整改糊弄人,东营市委、市政府,广饶县委、县政府等4个单位,3名省管干部,18名东营市、广饶县管理干部最终受到严肃问责。
案例3履行巡视整改责任不力,消极应付走过场
李建彬
2016年7月,十届天津市委巡视反馈意见指出,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会极少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未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措施进行研究,下属公司内控薄弱,存在较大廉洁风险。
收到反馈意见后,时任党委书记、董事长邢某友却对巡视整改敷衍塞责,浮于表面,党委会依然很少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甚至虚构会议时间、伪造会议记录。公司党委、纪委“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对系统内领导人员违规违纪问题高举轻放,对下属公司管理失控,未建立健全风险内控机制,导致同一下属公司在巡视整改中再次发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9月,现任党委书记、董事长赵某旺上任后,延续之前做法,履行巡视整改措施依然不力。
2018年4月至6月,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接受十一届天津市委巡视组的巡视,两任党委书记在巡视整改过程中不担当不作为、敷衍整改的问题被发现。
市委巡视组认为,邢某友、赵某旺作为企业主要负责人,本应担负起落实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领导责任、工作责任,积极推动整改措施落地见效,但二人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弱化,在之前市委巡视组已指出相关问题的情况下,仍敷衍了事、消极应付,甚至弄虚作假、边改边犯,对巡视整改走过场、摆样子。
2019年3月,天津市纪委对这一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作出严肃处理,邢某友、赵某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并通报全市。
本刊点评
当“老好人”“圆滑官”“太平官”,对群众意见和诉求置之不理、推诿扯皮,奉行“少干事、不出事”……老百姓对这些“在其位不谋其政”不担当不作为的慵懒做派可谓深恶痛绝。
近年来,“不担当不作为”现象频频发生、屡见报端:一些党员干部手握公权,占着位置,对待工作却不敢担当、不愿负责,患得患失,见困难就退,见问题就推,见矛盾就回避,从而使好政策难以落实落地,耽误一方发展。
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的根源,表面上看是责任意识问题、工作态度问题,但本质上是作风问题,核心是政治问题、党性问题、官德问题,是初心淡漠、信仰不真、党性不纯的表现,危害甚烈,必须下大力气全面整治。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关键少数应强化责任担当,发挥“头雁效应”,带动大多数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各级党组织要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坚持抓早抓小抓经常,发现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防止小毛病酿成大错误。同时,用好问责利剑,敢抓敢管,对不担当、不作为的党员干部进行严肃问责,以警示力促党员干部勇于担当负责,积极主动作为,保持斗争精神,敢于直面风险挑战。
案例1
办案调查未履职尽责
草率给出结论走过场
陈伟伟
2018年12月,鹤峰县纪委监委收到一件中央环保督察组的交办件,涉及到该县一起非法毁林开矿案件。该案件曾在2017年5月由森林公安作为行政案件进行过查处,但与已构成刑事案件的事实不符,于是该县纪委监委对当时参与办案的森林公安派出所民警阳某某开展调查。
调查发现,2017年,该县森林公安接到乡镇林站报告后,两名办案人员张某某和阳某某便到现场进行勘验,但是在现场勘验过程中未认真履职尽责,因为准备不充分,未与国土、林业等部门进行衔接,未调取矿区卫星图片,只是根据附近村民的指认,草率给出勘验结果,导致遗漏了大片毁林采矿区面积,得出了毁林面积不足10亩的错误结论。最终将刑事案件以行政案件作了了结处理,让违法份子逃避了法律的严惩。
2019年6月,该案件办案人员张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阳某某受到誡勉谈话处理。该非法占用林地采矿案也由鹤峰县森林公安局立案侦查,矿区也已进行了复绿。
案例2
对群众关切视而不见,
把虚假整改当“正面典型”
张晓明
2017年8月,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甄庙村非法填埋化工废液、医疗垃圾、生活垃圾等,严重污染周边环境。接到督察转办案件交办单后,广饶县有些领导干部却置群众利益于不顾,不担当不作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丝毫不拿群众利益当回事,搞虚假整改。
广饶县城管执法局对生活垃圾处理监管不力,是造成大量垃圾被非法填埋的根本原因。按照县城管执法局与甄庙村村民曹某柱实际控制的东营市瑞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所签协议,该公司负责城区生活垃圾外运并焚烧处理,县城管执法局环卫处派员押车监督。但是,环卫处工作人员经常缺岗,监督缺位,致使垃圾清运失管失控。县城管执法局环卫处主任郝某升明知生活垃圾被曹某柱等人非法倾倒,却未向组织报告情况,也未作深究、未采取措施调查。
收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问题后,广饶县环保局作为牵头部门不敢动真碰硬整改,配合部门敷衍应付,验收机制层层失守。县环保局、乐安街道对甄庙村非法填埋场进行销号验收时,工作人员仅仅通过目测未发现明显污染痕迹,就作出“现场废物已清理,已整改完成”的验收结论。事实上,广饶县仅清理非法填埋场表层数百吨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对其余近20万立方米的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视而不见,并在填埋场表面覆盖建筑垃圾,一埋了之,掩盖问题。
材料层层上报,各级领导一批了之,无一人实地深入调查研究。从广饶县环委会办公室,到县委书记、县长,再到东营市环保督察办,各级领导仅对整改验收材料作形式审核,一路绿灯报至省环保督察办公室。更荒唐的是,明知整改不力,广饶县环保局还组织撰写典型材料,在2018年8月23日的《东营日报》上以“广饶县高效处理中央环保督察垃圾污染问题”为题,对整改过程进行正面宣传报道。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认真研究加以解决,反而虚假整改糊弄人,东营市委、市政府,广饶县委、县政府等4个单位,3名省管干部,18名东营市、广饶县管理干部最终受到严肃问责。
案例3履行巡视整改责任不力,消极应付走过场
李建彬
2016年7月,十届天津市委巡视反馈意见指出,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会极少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未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措施进行研究,下属公司内控薄弱,存在较大廉洁风险。
收到反馈意见后,时任党委书记、董事长邢某友却对巡视整改敷衍塞责,浮于表面,党委会依然很少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甚至虚构会议时间、伪造会议记录。公司党委、纪委“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对系统内领导人员违规违纪问题高举轻放,对下属公司管理失控,未建立健全风险内控机制,导致同一下属公司在巡视整改中再次发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9月,现任党委书记、董事长赵某旺上任后,延续之前做法,履行巡视整改措施依然不力。
2018年4月至6月,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接受十一届天津市委巡视组的巡视,两任党委书记在巡视整改过程中不担当不作为、敷衍整改的问题被发现。
市委巡视组认为,邢某友、赵某旺作为企业主要负责人,本应担负起落实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领导责任、工作责任,积极推动整改措施落地见效,但二人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弱化,在之前市委巡视组已指出相关问题的情况下,仍敷衍了事、消极应付,甚至弄虚作假、边改边犯,对巡视整改走过场、摆样子。
2019年3月,天津市纪委对这一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作出严肃处理,邢某友、赵某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并通报全市。
本刊点评
当“老好人”“圆滑官”“太平官”,对群众意见和诉求置之不理、推诿扯皮,奉行“少干事、不出事”……老百姓对这些“在其位不谋其政”不担当不作为的慵懒做派可谓深恶痛绝。
近年来,“不担当不作为”现象频频发生、屡见报端:一些党员干部手握公权,占着位置,对待工作却不敢担当、不愿负责,患得患失,见困难就退,见问题就推,见矛盾就回避,从而使好政策难以落实落地,耽误一方发展。
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的根源,表面上看是责任意识问题、工作态度问题,但本质上是作风问题,核心是政治问题、党性问题、官德问题,是初心淡漠、信仰不真、党性不纯的表现,危害甚烈,必须下大力气全面整治。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关键少数应强化责任担当,发挥“头雁效应”,带动大多数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各级党组织要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坚持抓早抓小抓经常,发现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防止小毛病酿成大错误。同时,用好问责利剑,敢抓敢管,对不担当、不作为的党员干部进行严肃问责,以警示力促党员干部勇于担当负责,积极主动作为,保持斗争精神,敢于直面风险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