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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监察部就进一步加大农村集体财务公开力度联合下发通知,要求按照新修订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真正把农村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落到实处。凡涉及集体土地征占补偿及分配情况,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出让、投资及收益(亏损)情况,集体工程招投标及预决算情况,“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使用情况等重大事项,应当进行专项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