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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法制工作委员会将草案印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中央有关部门和部分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征求意见。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草案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法制工作委员会到广西、浙江进行调研,通过视频方式听取湖南、湖北、吉林等地有关方面的意见,对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