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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规定:“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同时,提出“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司法监督。”审查逮捕制度其实质是检察机关对限制人身自由的司法审查。从我国审查逮捕制度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出发,立足我国现实,在深化司法改革背景下,对检察机关审查逮捕的诉讼化改造提出思考和完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