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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公安部精心组织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了为期一年的食品药品打假“利剑”行动,共侦破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1.5万起、危害药品安全犯罪案件1.1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7万名,公安部452起挂牌督办大要案件全部告破。
据介绍,在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方面,公安部统一指挥重庆等地公安机关侦破“10·29”特大地沟油系列案,破获各类肉制品案件2600余起;指导上海、北京公安机关分别侦破了“9·10”使用过期奶粉加工冒充知名品牌婴幼儿配方乳粉案、“8·13”天维公司制售不符合安全标准婴幼儿乳品添加剂案;集中打击整治舆论关注的走私冻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破获重大案件95起;侦破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西药案件3200余起,制售假劣酒水饮料、调味品以及农产品、水产品非法添加有害物质案件2900起。在打击危害药品安全犯罪方面,统一指挥广西、山东等地公安机关摧毁特大非法经营疫苗犯罪网络;针对铬超标胶囊等顽疾,重点部署浙江公安机关开展区域性、“断根式”打击行动;统一组织指挥侦破山东青岛申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利用互联网跨国制售假药案、北京斯诺国际公司制售假冒美国BOBO女性用品案等一批跨国跨境制售假药及利用互联网制售假药案件。
从近年来公安机关侦破的食药犯罪情况看,有以下几个突出特点:犯罪总量仍居高不下。自2011年8月全面开展“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以来,年均侦破食药案件3万起,食药犯罪仍处于高发、多发状态;互联网、物流成为食品药品犯罪的主流渠道。在“利剑”行动公安部督办案件中,利用互联网实施的食药犯罪占比超过八成;犯罪地域集中化、犯罪主体与受害人年龄两极化趋势明显。从城乡分布看,目前农村地区是食药监管和打击整治的“洼地”,既是食药犯罪高发区域,也是受害相对集中区域。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当前食药犯罪的突出特点,除强化案件侦办工作的集成作战、跨区域联动外,公安部还积极破解执法办案难题,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了《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继续推动源头治理工作,同时,密切与互联网、物流等行业主管部门的合作,推动相关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共同维护网上网下食品药品安全。
据介绍,在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方面,公安部统一指挥重庆等地公安机关侦破“10·29”特大地沟油系列案,破获各类肉制品案件2600余起;指导上海、北京公安机关分别侦破了“9·10”使用过期奶粉加工冒充知名品牌婴幼儿配方乳粉案、“8·13”天维公司制售不符合安全标准婴幼儿乳品添加剂案;集中打击整治舆论关注的走私冻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破获重大案件95起;侦破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西药案件3200余起,制售假劣酒水饮料、调味品以及农产品、水产品非法添加有害物质案件2900起。在打击危害药品安全犯罪方面,统一指挥广西、山东等地公安机关摧毁特大非法经营疫苗犯罪网络;针对铬超标胶囊等顽疾,重点部署浙江公安机关开展区域性、“断根式”打击行动;统一组织指挥侦破山东青岛申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利用互联网跨国制售假药案、北京斯诺国际公司制售假冒美国BOBO女性用品案等一批跨国跨境制售假药及利用互联网制售假药案件。
从近年来公安机关侦破的食药犯罪情况看,有以下几个突出特点:犯罪总量仍居高不下。自2011年8月全面开展“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以来,年均侦破食药案件3万起,食药犯罪仍处于高发、多发状态;互联网、物流成为食品药品犯罪的主流渠道。在“利剑”行动公安部督办案件中,利用互联网实施的食药犯罪占比超过八成;犯罪地域集中化、犯罪主体与受害人年龄两极化趋势明显。从城乡分布看,目前农村地区是食药监管和打击整治的“洼地”,既是食药犯罪高发区域,也是受害相对集中区域。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当前食药犯罪的突出特点,除强化案件侦办工作的集成作战、跨区域联动外,公安部还积极破解执法办案难题,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了《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继续推动源头治理工作,同时,密切与互联网、物流等行业主管部门的合作,推动相关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共同维护网上网下食品药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