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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甬政办发[2011]227号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认真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甬政发[2011]2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政办函[2011]5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