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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独资公司属于一人公司的范畴,但是目前我国只有对国有独资公司有关于一人公司的法律规定,而对自然人和法人投资设立的一人公司却无法律加以规范,这种状况很不适应我国经济健康发展和法制建设的要求,失去了公平性。我国现阶段应当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进一步明确和承认一人公司、尤其是自然人和法人投资设立的一人公司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