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江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决定》,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组织形式、制度规范和运行机制等方面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决定》要求,建立健全智能公开的举报奖励机制。畅通线索举报渠道,通过宣传发动、给予举报奖励等办法,充分发挥公众参与作用;严格线索核查责任,对线索统一分流转办,实行分级核查和上级复核办结制,核查结论落实终身负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