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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早婚,是指不到法定婚龄而事实上的同居行为。它作为中国农业社会的一个普遍现象,延续已久,近代社会各地区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淮河流域这种现象还是比较明显的。本文试图通过对订婚年龄、结婚年龄、童养媳、指腹为婚等方面来解析近代淮河流域的早婚现象,并通过这些现象来探讨早婚依旧存在的原因。一、淮河流域早婚现象概述1902年12月,清末维新志士梁启超在他所创办的《新民丛报》上发表了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