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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主要研究核电项目土建工程的工程进度款支付问题,介绍了主要的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包括按节点支付和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分析了不同方式的利弊,提出了相关的改进建议。
关键词:核电项目;土建工程;进度款支付
Abstract: The progress of the project payment of this thesis focuses on the problem of nuclear power projects in civil engineering, and introduces the main construction progress payments, including payments according to the node and according to the actual engineering quantity to pay, analyses the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of different methods, finally puts forward relevant suggestions for improvement.
Keywords: nuclear power project; construction project; progress payment
中图分类号:TM6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前言:核电工程项目现场建安合同管理主要包括:合同管理(如:争议处理;索赔处理;变更处理等)、工程审核(如:签证、变更审核;零星委托审核;报价、预(结)算审核等)和工程款审核支付。由此可见,工程款审核支付是建安合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高效地开展工程款审核支付工作,有利于协调费用与进度的匹配关系,提高资金的使用价值,对确保在建工程顺利进行有着重要作用。本文主要研究核电项目土建工程的进度款支付问题,介绍了主要的支付方式,分析了不同方式的利弊,提出了相关的改进建议。
1、概念
核电项目土建工程的进度款支付方式主要包括以下两种:(1)按节点支付;(2)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
1.1 按节点支付
按节点支付,指工程进度款依据资金使用计划,按节点形象进度完成情况进行支付。合同签订后,承包商依据合同价款、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等编制资金使用计划,资金使用计划上每个节点对应着相应的形象进度、完成时间和支付金额。发包商对承包商上报的资金使用计划从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查。最终,双方商定资金使用计划,将其作为合同附件用以指导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工作。之后,发包商按照资金使用计划约定的完成时间对相应
节点的进度、质量情况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支付工程进度款。
1.2 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
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指工程进度款依据当期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支付。子项开工时,承包商收到施工图纸,向发包商上报施工图纸预算书。发包商对承包商上报的施工图纸预算书进行审核。最终,发包商审定施工图纸预算书,并将审定价格作为合同暂定价用以指导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工作。之后,发包商对工程实体的进度、质量情况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和审定的施工图纸预算书支付工程进度款。
2、利弊
核电项目土建工程施工合同通常采用“固定总价+ 暂定价格”的计价模式。采用固定总价计价模式的子项通常被称为“总包子项”,主要包括核岛、常规岛及常规岛BOP 子项。除发生合同所列调价情况外,合同价格固定不变。总包子项合计价格占工程总造价比例大。采用暂定价格计价模式的子项通常被称为“非总包子项”,主要包括其余BOP 子项。合同价格在合同签订时为无或暂定值。非总包子项采用据实结算方式,其中工程量依据施工图纸、工程变更单(含设计变更单)计算,单价套用合同附件——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或地方、专业定额。非总包子项合计价格占工程总造价比例小。
2.1 按节点支付利弊
对于总包子项,除发生合同所列调价情况外,合同价格固定不变,故发包商和承包商可以依据合同价格、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等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确定支付节点。因此,总包子项的工程进度款支付通常采用按节点支付方式。按节点支付,节点考核简单,只需考核相应的形象进度是否进度完成、质量合格;节点金额确定,无需再计算相应的工程量、套用清单单价或定额单价。由此可见,按节点支付简单易操作。作为合同附件的资金使用计划通常先于工程开工拟定。随着工程施工进展,可能发生实际施工进度与资金使用计划不符或工程发生重大变更的情况,这易造成实际完成工程量与按节点支付的工程款偏离,影响资金使用价值。例如:某核电工程PX 泵房土建工程的节点划分参考另一相似电厂,实际施工进度却与参考电厂存在较大差别,这就使其实际施工进度与资金使用计划不符。截止到2010 年6 月,该核电工程PX 泵房土建工程无对应节点的已完工程量价值约1000 万元,给承包商造成了巨大的资金压力。综上所述,按节点支付通常用于总包子项的工程进度款支付,优点在于简单易操作,缺点在于可能产生已完工程量与已付工程款偏离。
2.2 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利弊
对于非总包子项,合同价格在合同签订时为无或暂定值,故发包商和承包商无法据此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和确定支付节点。因此,非总包子项的工程进度款支付通常采用按实际完成
工程量支付方式。
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发包商考核工程实体的进度、质量,依据施工图纸计算进度完成且质量合格的工程量,依据合同约定套用清单单价或定额单价,计算当期应付工程进度款数额。由此可见,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使得已完工程量与已付工程款较贴合。然而,工程实体的考核无法与施工图纸预算书的分部分项完全对应,这就使得发包商与承包商需协商解决分歧。另外,占工程总造价比例小的非总包子项因实际完成工程量的计算、清单单价或定额单价的套用产生了较大的审核工作量。综上所述,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通常用于非总包子项的工程进度款支付,优点在于已完工程量与已付工程款较贴合,缺点在于产生了较大的审核工作量。
3、建议
按节点支付可能产生已完工程量与已付工程款偏离;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产生较大的工程进度款审核工作量。据此,本文提出如下建议:
3.1 转化方式
对于非总包子项,建議将施工图纸预算书审定价格作为合同暂定价,据此编制资金使用计划,从而将原先的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转为按节点支付。这样既减少审核的工作量,避免发、承包双方产生分歧;又督促承包商按时上报预算和发包商及时审核预算。另外,在承包商收到完整的施工图纸、编制施工图纸预算书到发包商审核施工图纸预算书、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的过程中,资金使用计划未签发,缺少支付依据,开工子项的工程进度款无法支付,建议在子项开工的当月和次月,分别支付一定比例的预付款以推动工程进展。工程预付款的扣回时间和扣回比例建议任选以下两种方案之一:
3.1.1 依据当期应付工程进度款的一定比例扣回预付款,直至预付款扣完为止。如:依据当期应付工程进度款的20% 扣回预付款。
3.1.2 依据累计支付金额占审定预算价的比例扣回预付款,直至预付款扣完为止。如:累计支付金额达到审定预算价的20% 时,扣回预付款的30%。依据上述方式支付和扣回工程预付款,可以避免以下两种情况的发生:
(1)避免工程预付款的超前支付,影响资金的使用价值。非总包子项主要为其余BOP子项,工程进度不在关键路径上,可调余地大。若合同约定子项在开工前X 个月可申请支付一次工程预付款,开工日期以发包商签发的进度计划为准。那么,若实际开工日期远远滞后于进度计划,这就造成了工程预付款的超前支付。
(2)避免工程预付款的扣回不及时,扣回金额不足。若合同约定子项开工后,在第N期工程进度款支付时开始扣回预付款,分M次扣完。那么,这就意味着该子项的工程进度款支付期最小为(N+M-1)期。然而,某些子项工期较短,无需(N+M-1)期即完工。这就造成工程预付款的扣回不及时。另外,若某些子项在前(N-1)期时累计支付金额较大,若从第N期开始扣回工程预付款,则剩余的工程进度款不足以扣完预付款。
3.2 定期纠偏
为了充分发挥工程款支付对工程进度的推动作用且预防工程款的冒支,建议在合同文本中约定:对于合同范围内每一子项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当子项工程进度款累计支付金额达到子项合同价格或者预算价的约25%、50% 和75% 时,发包方有权根据剩余合同价款及未完工程量调整对后续工程款的支付。依据上述方式定期纠偏,有利于:
3.2.1 实现工程款支付的全过程管理,25%、50% 和75%分别针对工程款支付的前、中、后期。
3.2.2 避免资金使用计划遭遇问题随时调整的可能,保证了资金使用计划作为合同附件的严肃性。
3.2.3 赋予发包商操作的灵活性。发包商就某子项定期征求各部门意见,如无需调整后续工程款支付,则保留原资金使用计划;反之则修改资金使用计划。
总结:
本本文主要研究核电项目土建工程的进度款支付问题,介绍了主要的支付方式,分析了不同方式的利弊。按节点支付通常用于总包子项的工程进度款支付,优点在于简单易操作,缺点在于可能产生已完工程量与已付工程款偏离;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通常用于非总包子项的工程进度款支付,优点在于已完工程量与已付工程款较贴合,缺点在于发、承包商可能产生分歧,工程款审核工作量较大。针对以上两种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的缺点,本文建议:
(1)对于非总包子项,建议将施工图纸预算书审定价格作为合同暂定价,据此编制资金使用计划,从而将原先的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转为按节点支付。
(2)对于合同范围内每一子項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建议当子项工程进度款累计支付金额达到一定比例时,发包方有权根据剩余合同价款及未完工程量调整对后续工程款的支付。
参考文献:
[1] 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核电学院、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培训中心. 核电工程总承包与项目管理[M]. 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10.__
关键词:核电项目;土建工程;进度款支付
Abstract: The progress of the project payment of this thesis focuses on the problem of nuclear power projects in civil engineering, and introduces the main construction progress payments, including payments according to the node and according to the actual engineering quantity to pay, analyses the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of different methods, finally puts forward relevant suggestions for improvement.
Keywords: nuclear power project; construction project; progress payment
中图分类号:TM6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前言:核电工程项目现场建安合同管理主要包括:合同管理(如:争议处理;索赔处理;变更处理等)、工程审核(如:签证、变更审核;零星委托审核;报价、预(结)算审核等)和工程款审核支付。由此可见,工程款审核支付是建安合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高效地开展工程款审核支付工作,有利于协调费用与进度的匹配关系,提高资金的使用价值,对确保在建工程顺利进行有着重要作用。本文主要研究核电项目土建工程的进度款支付问题,介绍了主要的支付方式,分析了不同方式的利弊,提出了相关的改进建议。
1、概念
核电项目土建工程的进度款支付方式主要包括以下两种:(1)按节点支付;(2)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
1.1 按节点支付
按节点支付,指工程进度款依据资金使用计划,按节点形象进度完成情况进行支付。合同签订后,承包商依据合同价款、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等编制资金使用计划,资金使用计划上每个节点对应着相应的形象进度、完成时间和支付金额。发包商对承包商上报的资金使用计划从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查。最终,双方商定资金使用计划,将其作为合同附件用以指导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工作。之后,发包商按照资金使用计划约定的完成时间对相应
节点的进度、质量情况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支付工程进度款。
1.2 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
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指工程进度款依据当期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支付。子项开工时,承包商收到施工图纸,向发包商上报施工图纸预算书。发包商对承包商上报的施工图纸预算书进行审核。最终,发包商审定施工图纸预算书,并将审定价格作为合同暂定价用以指导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工作。之后,发包商对工程实体的进度、质量情况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和审定的施工图纸预算书支付工程进度款。
2、利弊
核电项目土建工程施工合同通常采用“固定总价+ 暂定价格”的计价模式。采用固定总价计价模式的子项通常被称为“总包子项”,主要包括核岛、常规岛及常规岛BOP 子项。除发生合同所列调价情况外,合同价格固定不变。总包子项合计价格占工程总造价比例大。采用暂定价格计价模式的子项通常被称为“非总包子项”,主要包括其余BOP 子项。合同价格在合同签订时为无或暂定值。非总包子项采用据实结算方式,其中工程量依据施工图纸、工程变更单(含设计变更单)计算,单价套用合同附件——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或地方、专业定额。非总包子项合计价格占工程总造价比例小。
2.1 按节点支付利弊
对于总包子项,除发生合同所列调价情况外,合同价格固定不变,故发包商和承包商可以依据合同价格、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等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确定支付节点。因此,总包子项的工程进度款支付通常采用按节点支付方式。按节点支付,节点考核简单,只需考核相应的形象进度是否进度完成、质量合格;节点金额确定,无需再计算相应的工程量、套用清单单价或定额单价。由此可见,按节点支付简单易操作。作为合同附件的资金使用计划通常先于工程开工拟定。随着工程施工进展,可能发生实际施工进度与资金使用计划不符或工程发生重大变更的情况,这易造成实际完成工程量与按节点支付的工程款偏离,影响资金使用价值。例如:某核电工程PX 泵房土建工程的节点划分参考另一相似电厂,实际施工进度却与参考电厂存在较大差别,这就使其实际施工进度与资金使用计划不符。截止到2010 年6 月,该核电工程PX 泵房土建工程无对应节点的已完工程量价值约1000 万元,给承包商造成了巨大的资金压力。综上所述,按节点支付通常用于总包子项的工程进度款支付,优点在于简单易操作,缺点在于可能产生已完工程量与已付工程款偏离。
2.2 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利弊
对于非总包子项,合同价格在合同签订时为无或暂定值,故发包商和承包商无法据此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和确定支付节点。因此,非总包子项的工程进度款支付通常采用按实际完成
工程量支付方式。
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发包商考核工程实体的进度、质量,依据施工图纸计算进度完成且质量合格的工程量,依据合同约定套用清单单价或定额单价,计算当期应付工程进度款数额。由此可见,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使得已完工程量与已付工程款较贴合。然而,工程实体的考核无法与施工图纸预算书的分部分项完全对应,这就使得发包商与承包商需协商解决分歧。另外,占工程总造价比例小的非总包子项因实际完成工程量的计算、清单单价或定额单价的套用产生了较大的审核工作量。综上所述,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通常用于非总包子项的工程进度款支付,优点在于已完工程量与已付工程款较贴合,缺点在于产生了较大的审核工作量。
3、建议
按节点支付可能产生已完工程量与已付工程款偏离;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产生较大的工程进度款审核工作量。据此,本文提出如下建议:
3.1 转化方式
对于非总包子项,建議将施工图纸预算书审定价格作为合同暂定价,据此编制资金使用计划,从而将原先的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转为按节点支付。这样既减少审核的工作量,避免发、承包双方产生分歧;又督促承包商按时上报预算和发包商及时审核预算。另外,在承包商收到完整的施工图纸、编制施工图纸预算书到发包商审核施工图纸预算书、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的过程中,资金使用计划未签发,缺少支付依据,开工子项的工程进度款无法支付,建议在子项开工的当月和次月,分别支付一定比例的预付款以推动工程进展。工程预付款的扣回时间和扣回比例建议任选以下两种方案之一:
3.1.1 依据当期应付工程进度款的一定比例扣回预付款,直至预付款扣完为止。如:依据当期应付工程进度款的20% 扣回预付款。
3.1.2 依据累计支付金额占审定预算价的比例扣回预付款,直至预付款扣完为止。如:累计支付金额达到审定预算价的20% 时,扣回预付款的30%。依据上述方式支付和扣回工程预付款,可以避免以下两种情况的发生:
(1)避免工程预付款的超前支付,影响资金的使用价值。非总包子项主要为其余BOP子项,工程进度不在关键路径上,可调余地大。若合同约定子项在开工前X 个月可申请支付一次工程预付款,开工日期以发包商签发的进度计划为准。那么,若实际开工日期远远滞后于进度计划,这就造成了工程预付款的超前支付。
(2)避免工程预付款的扣回不及时,扣回金额不足。若合同约定子项开工后,在第N期工程进度款支付时开始扣回预付款,分M次扣完。那么,这就意味着该子项的工程进度款支付期最小为(N+M-1)期。然而,某些子项工期较短,无需(N+M-1)期即完工。这就造成工程预付款的扣回不及时。另外,若某些子项在前(N-1)期时累计支付金额较大,若从第N期开始扣回工程预付款,则剩余的工程进度款不足以扣完预付款。
3.2 定期纠偏
为了充分发挥工程款支付对工程进度的推动作用且预防工程款的冒支,建议在合同文本中约定:对于合同范围内每一子项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当子项工程进度款累计支付金额达到子项合同价格或者预算价的约25%、50% 和75% 时,发包方有权根据剩余合同价款及未完工程量调整对后续工程款的支付。依据上述方式定期纠偏,有利于:
3.2.1 实现工程款支付的全过程管理,25%、50% 和75%分别针对工程款支付的前、中、后期。
3.2.2 避免资金使用计划遭遇问题随时调整的可能,保证了资金使用计划作为合同附件的严肃性。
3.2.3 赋予发包商操作的灵活性。发包商就某子项定期征求各部门意见,如无需调整后续工程款支付,则保留原资金使用计划;反之则修改资金使用计划。
总结:
本本文主要研究核电项目土建工程的进度款支付问题,介绍了主要的支付方式,分析了不同方式的利弊。按节点支付通常用于总包子项的工程进度款支付,优点在于简单易操作,缺点在于可能产生已完工程量与已付工程款偏离;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通常用于非总包子项的工程进度款支付,优点在于已完工程量与已付工程款较贴合,缺点在于发、承包商可能产生分歧,工程款审核工作量较大。针对以上两种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的缺点,本文建议:
(1)对于非总包子项,建议将施工图纸预算书审定价格作为合同暂定价,据此编制资金使用计划,从而将原先的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转为按节点支付。
(2)对于合同范围内每一子項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建议当子项工程进度款累计支付金额达到一定比例时,发包方有权根据剩余合同价款及未完工程量调整对后续工程款的支付。
参考文献:
[1] 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核电学院、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培训中心. 核电工程总承包与项目管理[M]. 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10.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