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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分析了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从集中管辖涉外、涉港澳、涉台"四涉"案件以来受理案件的基本情况和特点。通过对4年来受理的若干典型案件的分析,笔者就程序方面和实体方面分别提出了若干问题。程序问题有:如何提高送达效率、公证义务承担人问题、与证据规则中的涉外会证有关的问题、外国法查明及其费用负担问题、股权纠纷中对合资、合作企业的财产保全的合法性问题。实体方面的问题主要是外商投资过程中的审批问题、因大股东侵犯公司利益小股东的代表诉讼问题、小股东提起清算权利问题、暗股问题,以及以土地使用权作为合作条件应如何理解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