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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对各种行为的规范,法律行为就不可避免地成为法律研究的重点。刑事诉讼行为是诉讼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刑事诉讼行为的研究有其必要性。但对刑事诉讼行为理论的价值,学者们的研究似乎还不够深入;对刑事诉讼行为的成立和生效要件也未作相应区分;对无效刑事诉讼行为的分类研究较多,但就分类的意义却少有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