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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金融十二五规划,我国场外衍生品市场将获得更充分的发展,适当性规则作为场外衍生品投资者保护制度中不可或缺的组成要件,重要性日益突出,内涵也将与时俱进。目前我国场外衍生品市场适当性规则的法制现状主要存在银行立法过于原则、证券立法门类繁多、客户分类易成为金融机构限制交易的手段、尽职调查义务重形式、轻实质等问题。对此,参考借鉴发达资本市场关于客户分类、尽职调查义务和法律责任等方面的立法经验,构建并完善我国场外衍生品市场适当性规则的法律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