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十二五”时期是江都区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加快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时期,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建设创新创业之城、生态宜居之城、和谐幸福之城的关健阶段。江都区委、区政府提出力争五年实现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的奋斗目标。为此,本文就“十二五”时期我区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实现的主要路径与对策措施进行了研究思考。
关键词:城乡居民收入;培增;路径;对策
中图分类号:F12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5-0-02
一、当前居民收入倍增的有利条件与制约因素
(一)有利条件
1.经济的快速增长,产业转型升级,为居民收入倍增提供了支撑。“十二五”时期,随着国家长三角地区发展规划、江苏沿海开发战略的实施,为我区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更大的发展契机和新的动力,加之新型战略性产业及现代业的加速发展,城乡居民消费结构不断升级,区域优势进一步发挥,具备了在更高水平上推进“三化”互动、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条件,为扩大就业、增加创业机会和促进居民收入持续增长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条件。
2.城镇化建设加快,城乡差别缩小,为居民收入倍增提供了条件。“十二五”时期,我区将加快城镇化发展进程,积极呼应扬州“一体两翼”都市建设,构建“一主一副三重点”的城市空间布局,建立完善“中心城市—重点中心镇—一般镇—中心村”的四级城镇体系,到2015年全市城镇人口将达到60万人,城镇化率将达到60%。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将更有利于培育创业机会,激发创业潜力,拓宽就业领域,增加就业容量,吸纳更多的城乡劳动力就业,这就为城乡居民收入倍增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二)制约因素
1.就业再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劳动力总量供大于求的矛盾仍旧比较突出。城镇下岗职工再就业、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交织在一起,另外,我区劳动力输入规模逐渐加大,每年都有大量外地劳动力进入本市求职就业。结构性失业矛盾突出。就业质量不高。由于部分企业工资待遇较低,工作条件、工作环境差,社会保障待遇不能兑现等原因,部分行业职工的流动性较大,影响了就业的稳定性,从根本上制约着就业的快速增长。
2.城镇居民收入结构不尽合理,自主创收比重较低。我区城镇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主要以工资性和转移性收入为主。“十一五”期末,工资性和转移性收入分别占家庭总收入的61.8%和25.4%,而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等自主创收的比例较低,仅占12.8%。由于居民收入增长主要取决于国家增资政策和企业经济效益,过分依赖就业者的工资收入,而经营净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受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且对收入整体的贡献率偏低,因此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拓宽居民就业渠道,鼓励居民自主创业,经营家庭资产,实现资产收益增值,从而改善居民收入结构,提高个体经营和家庭投资理财等非工资性收入在居民收入中的比重。
3.市场物价持续上涨对居民收入产生负面影响。物价持续上涨,特别是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对城镇居民生活产生了一定影响。对于低收入困难群体来说生活必需品的涨价使他们本来仅处于温饱的生活更加艰难,物价上涨对他们带来重大影响。政策性增收功能不够明显。“一免四补”政策的落实,一定程度上給农民带来了实惠,但近年来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保持着高位运行的态势,影响了农民丰产丰收。虽然国家收购价格有所提高,但是以农用肥料为主的农资价格也呈上升趋势,粮食生产收益增加与农资成本增加,有一部分相抵充,影响了农民增收实际效果。
二、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实现的主要路径与对策措施
(一)大力促进产业高端化,提高人均劳动生产率
一是加快发展现代高效农业。按照“资源整合、区域联动、整体发展”的思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科技创新为手段、质量效益为目标,大力发展高效规模农业,转变农业增长方式,通过农业的增效,促进农村土地增值,推动农民加快增收。二是全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大力提升特钢生产加工、车船制造及配套件、机械电子三大主导产业发展层次的同时,重点围绕智能电网、软件及电子信息、新能源、节能环保等七大新兴产业,突出规划引领、政策扶持和要素集聚,引导项目、人才、资金、公共技术平台等要素加速向新兴产业集聚,促进企业与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院所的战略合作,提高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实现新兴产业跨越发展。三是提速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制定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把现代物流业、软件服务业、总部及楼宇经济区、文化旅游业等作为服务业发展重点,着力扩大服务业总量,突出建设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以现代物流业为主,重点建设苏中沿江物流集聚区、安大路物流带和苏中空港物流园三大物流园区。
(二)大力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加大“两置换一转化”的力度,加大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力度
一是推进农村制度改革,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在成功试点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征地留地安置政策实施试点,完善实施方案,鼓励农村基层通过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将留用地确权到组、到户,明确收益分配关系,不断增加农民收入。二是建立农村产权市场,推进农民财产增值。要通过确权发证,以明晰所有权、收益权为重点,加快确立农民对农村承包土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民宅基地、农村集体资产、农村林地、农村集体资源的物权关系。在此基础上,加快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设立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提供信息发布、资质审查、价格评估、合同签订、利益关系协调、纠纷调处、法律政策宣传咨询等一站式服务,搭建农村各类产权交易平台。三是创新农村金融产品,拓宽农民投资理财渠道。金融行业应根据市场需求和不同客户,有针对性的设计理财产品,主动深入了解农业农村、帮助农民识别金融需求,前瞻性地开掘、发现、培育农民投资理赔市场需求,开发相应的金融新产品,以满足广大农民不同角度、不同层面的金融需求,让农民群众财富的增长有更为快捷和通畅的渠道。 (三)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增加城乡居民的转移性收入
一是加大惠农政策落实力度。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尤其抓好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粮食最低收购价等政策落实。加大良种推广力度,提高良种补贴标准。继续实施“家电下乡”工程,按规定给予补贴。完善专项资金的使用,加强资金的规范管理,加大督查力度,确保补贴资金足额落实到位。二是加大新农保推进力度。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提高财政补贴标准,逐步提高参保水平。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鼓励失地农民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大财政补助力度,做到应保尽保,不断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三是加大新农合提升力度。建立稳定可靠、科学合理增长的筹资机制,增加筹资标准,增强保障能力。规范、完善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办法,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新农合基金账户。合理调整资金分配,调整报销比例,提高补偿水平。四是加大农村扶贫开发力度。建立健全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发展机制,推进实施“开发式、造血式”扶贫,重点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物业和产业项目,建立稳定的收入渠道。
(四)完善创业保障机制,提高居民创业积极性
一是加强创业宣传引导,鼓励居民全方位创业。通过多种措施激发居民群众创业热情,动员农户发挥优势、彰显特长,加快居民創业增收步伐。二是健全融资担保体系,建立居民创业的绿色通道。加快农村金融制度改革步伐,改善信贷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大户和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效果明显的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三是完善创业培训体系,提高居民创业技能。按照创业农民的要求积极整合各类力量举办各种培训班,对创业农民进行专项培训,既要有经济管理方面的培训,也要有实用技术方面的培训,还要有市场营销方面的培训,切实提高创业农民的知识面和经营能力。四是构建政策支撑体系,引导和扶持居民创业。要把支持城镇居民和大学生村官创业的优惠政策逐步覆盖到广大农民,实现创业优惠政策有效衔接、同等享受,为农民创业提供信贷、财税、技术、信息等多方面支持政策。五是加快城镇化步伐,拓展居民创业空间。积极鼓励农民自主创业、联合创业,带动更多农民转移就业。引导农民在现代农业、二三产业领域以及通过建设小城镇和新农村创业。
作者简介: 朱荣庆,扬州市江都区经济信息中心副主任,经济师,MPA硕士,从事城市经营与管理方向的研究。
关键词:城乡居民收入;培增;路径;对策
中图分类号:F12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5-0-02
一、当前居民收入倍增的有利条件与制约因素
(一)有利条件
1.经济的快速增长,产业转型升级,为居民收入倍增提供了支撑。“十二五”时期,随着国家长三角地区发展规划、江苏沿海开发战略的实施,为我区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更大的发展契机和新的动力,加之新型战略性产业及现代业的加速发展,城乡居民消费结构不断升级,区域优势进一步发挥,具备了在更高水平上推进“三化”互动、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条件,为扩大就业、增加创业机会和促进居民收入持续增长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条件。
2.城镇化建设加快,城乡差别缩小,为居民收入倍增提供了条件。“十二五”时期,我区将加快城镇化发展进程,积极呼应扬州“一体两翼”都市建设,构建“一主一副三重点”的城市空间布局,建立完善“中心城市—重点中心镇—一般镇—中心村”的四级城镇体系,到2015年全市城镇人口将达到60万人,城镇化率将达到60%。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将更有利于培育创业机会,激发创业潜力,拓宽就业领域,增加就业容量,吸纳更多的城乡劳动力就业,这就为城乡居民收入倍增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二)制约因素
1.就业再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劳动力总量供大于求的矛盾仍旧比较突出。城镇下岗职工再就业、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交织在一起,另外,我区劳动力输入规模逐渐加大,每年都有大量外地劳动力进入本市求职就业。结构性失业矛盾突出。就业质量不高。由于部分企业工资待遇较低,工作条件、工作环境差,社会保障待遇不能兑现等原因,部分行业职工的流动性较大,影响了就业的稳定性,从根本上制约着就业的快速增长。
2.城镇居民收入结构不尽合理,自主创收比重较低。我区城镇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主要以工资性和转移性收入为主。“十一五”期末,工资性和转移性收入分别占家庭总收入的61.8%和25.4%,而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等自主创收的比例较低,仅占12.8%。由于居民收入增长主要取决于国家增资政策和企业经济效益,过分依赖就业者的工资收入,而经营净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受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且对收入整体的贡献率偏低,因此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拓宽居民就业渠道,鼓励居民自主创业,经营家庭资产,实现资产收益增值,从而改善居民收入结构,提高个体经营和家庭投资理财等非工资性收入在居民收入中的比重。
3.市场物价持续上涨对居民收入产生负面影响。物价持续上涨,特别是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对城镇居民生活产生了一定影响。对于低收入困难群体来说生活必需品的涨价使他们本来仅处于温饱的生活更加艰难,物价上涨对他们带来重大影响。政策性增收功能不够明显。“一免四补”政策的落实,一定程度上給农民带来了实惠,但近年来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保持着高位运行的态势,影响了农民丰产丰收。虽然国家收购价格有所提高,但是以农用肥料为主的农资价格也呈上升趋势,粮食生产收益增加与农资成本增加,有一部分相抵充,影响了农民增收实际效果。
二、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实现的主要路径与对策措施
(一)大力促进产业高端化,提高人均劳动生产率
一是加快发展现代高效农业。按照“资源整合、区域联动、整体发展”的思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科技创新为手段、质量效益为目标,大力发展高效规模农业,转变农业增长方式,通过农业的增效,促进农村土地增值,推动农民加快增收。二是全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大力提升特钢生产加工、车船制造及配套件、机械电子三大主导产业发展层次的同时,重点围绕智能电网、软件及电子信息、新能源、节能环保等七大新兴产业,突出规划引领、政策扶持和要素集聚,引导项目、人才、资金、公共技术平台等要素加速向新兴产业集聚,促进企业与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院所的战略合作,提高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实现新兴产业跨越发展。三是提速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制定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把现代物流业、软件服务业、总部及楼宇经济区、文化旅游业等作为服务业发展重点,着力扩大服务业总量,突出建设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以现代物流业为主,重点建设苏中沿江物流集聚区、安大路物流带和苏中空港物流园三大物流园区。
(二)大力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加大“两置换一转化”的力度,加大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力度
一是推进农村制度改革,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在成功试点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征地留地安置政策实施试点,完善实施方案,鼓励农村基层通过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将留用地确权到组、到户,明确收益分配关系,不断增加农民收入。二是建立农村产权市场,推进农民财产增值。要通过确权发证,以明晰所有权、收益权为重点,加快确立农民对农村承包土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民宅基地、农村集体资产、农村林地、农村集体资源的物权关系。在此基础上,加快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设立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提供信息发布、资质审查、价格评估、合同签订、利益关系协调、纠纷调处、法律政策宣传咨询等一站式服务,搭建农村各类产权交易平台。三是创新农村金融产品,拓宽农民投资理财渠道。金融行业应根据市场需求和不同客户,有针对性的设计理财产品,主动深入了解农业农村、帮助农民识别金融需求,前瞻性地开掘、发现、培育农民投资理赔市场需求,开发相应的金融新产品,以满足广大农民不同角度、不同层面的金融需求,让农民群众财富的增长有更为快捷和通畅的渠道。 (三)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增加城乡居民的转移性收入
一是加大惠农政策落实力度。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尤其抓好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粮食最低收购价等政策落实。加大良种推广力度,提高良种补贴标准。继续实施“家电下乡”工程,按规定给予补贴。完善专项资金的使用,加强资金的规范管理,加大督查力度,确保补贴资金足额落实到位。二是加大新农保推进力度。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提高财政补贴标准,逐步提高参保水平。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鼓励失地农民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大财政补助力度,做到应保尽保,不断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三是加大新农合提升力度。建立稳定可靠、科学合理增长的筹资机制,增加筹资标准,增强保障能力。规范、完善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办法,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新农合基金账户。合理调整资金分配,调整报销比例,提高补偿水平。四是加大农村扶贫开发力度。建立健全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发展机制,推进实施“开发式、造血式”扶贫,重点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物业和产业项目,建立稳定的收入渠道。
(四)完善创业保障机制,提高居民创业积极性
一是加强创业宣传引导,鼓励居民全方位创业。通过多种措施激发居民群众创业热情,动员农户发挥优势、彰显特长,加快居民創业增收步伐。二是健全融资担保体系,建立居民创业的绿色通道。加快农村金融制度改革步伐,改善信贷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大户和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效果明显的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三是完善创业培训体系,提高居民创业技能。按照创业农民的要求积极整合各类力量举办各种培训班,对创业农民进行专项培训,既要有经济管理方面的培训,也要有实用技术方面的培训,还要有市场营销方面的培训,切实提高创业农民的知识面和经营能力。四是构建政策支撑体系,引导和扶持居民创业。要把支持城镇居民和大学生村官创业的优惠政策逐步覆盖到广大农民,实现创业优惠政策有效衔接、同等享受,为农民创业提供信贷、财税、技术、信息等多方面支持政策。五是加快城镇化步伐,拓展居民创业空间。积极鼓励农民自主创业、联合创业,带动更多农民转移就业。引导农民在现代农业、二三产业领域以及通过建设小城镇和新农村创业。
作者简介: 朱荣庆,扬州市江都区经济信息中心副主任,经济师,MPA硕士,从事城市经营与管理方向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