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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李某带着孩子前往我所在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注射疫苗,注射疫苗后,患儿曾出现发热、咳嗽、呕吐、腹泻等不良反应,几天后,孩子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患儿父母找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求赔偿,机构工作人员解释说注射过程中遵守注射常规,不存在过错,我们怀疑是疫苗出现了质量问题,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患者起诉至法院,如果是疫苗出现了问题,该损害赔偿责任如何分担?患者因疫苗质量出现人身伤害的,诉讼的时效期间为多长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