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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沙洋地处鄂中腹地,江汉平原西北部。近年来,沙洋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征收拆迁领域的预防工作中,坚持以规范权力、强化监督为重点,以完善制度、落实政策为保障,以“依法征收、廉洁拆迁”为支撑,以执法问责、提升效能为手段,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模式,有力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
坚持梳理问题,建立“责任清单”
面对房屋征收拆迁职务犯罪案件易发高发的态势,如何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保证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沙洋县院结合当地实际,针对过去工作中存在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不严格、入户组织调查摸底不详实、实行公示公告不全面、落实补偿标准不统一、跟踪监督不到位等十二大类问题,适时组织召开房屋征收拆迁腐败风险防控工作推进会,要求各单位、各部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改革创新管理方法,实行分级负责模式,明确县征收办负责入户调查登记和核算补偿价值,审核拆迁公司与被征收拆迁户签订补偿协议,不参加与被征收拆迁户谈补偿协议;拆迁公司与被征收拆迁户负责谈补偿协议,不参加房屋、地面附着物的登记核算工作;房屋征收拆迁实施单位负责监管拆迁公司的运作行为;县纪委和检察院负责征收拆迁管理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建立房屋征收管理“责任清单”,明确哪些事在职责范围内,哪些超越了权力边界,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权责必对等,用权受监督、滥用必追究,以有效减少权力越界、权力寻租等行为,进一步提升预防实效。
坚持工作流程,严格“过程监控”
按照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要求,全面梳理房屋征收拆迁管理工作的权力运行流程。制定权力运行流程图,载明行使条件、承办部门、程序接口、办理时限、监督渠道、相对人权利等要素,增强权力运行程序的严密性,实现监督制约的有效性。
对于城乡居民房屋征收拆迁,当地群众最关注的是协议怎么签、标准如何定、资金能否补到位。为此,沙洋县创新征收拆迁协议的签订方式,由原来谈判补偿改变为据实核算补偿,明确被征收拆迁户的房屋建筑面积、装修项目及地面附着物的补偿标准,便于拆迁公司统一对县征收办调查摸底的清单进行专业评估,确定对被征收拆迁户的实际补偿款额。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明确对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实行三级复审制度,即先由社区、镇对被征收拆迁户的补偿协议进行审查,再由项目业主单位逐一认定,最后由县征收办主任审核签字生效,任何人无权随意提高价格和增加补偿金额。这样有效增强了补偿的合理性、规范性,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干预。
坚持公正公开,深化“阳光拆迁”
在房屋征收项目启动后,沙洋县院积极协助县征收办着手建立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档案,严格实行一户“一档一册”,将每一个被征收拆迁户资料、所有被征收房屋的评估补偿数额、补偿结果和安置情况进行清晰、具体记录,由县征收办集中存放、专人负责、统一管理,并报县检察院预防部门备案,对群众存有疑问的事项,可依法申请复核,县征收办随时接受档案查询和质询。
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建立落实“五公布”、“两公告”制度。即房屋征收拆迁方案公布、征求意见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公布、征收范围内房屋调查结果情况公布、分户补偿情况公布、审计结果公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补偿数额决定公告。并建立和完善了房屋征收公示、资金监管、调查认定公开、补偿结果公开、投诉举报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明确由审计、监察、检察、财政等部门对房屋征收拆迁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增加透明度,提升监督效果。
坚持联手预防,落实“跟踪监督”
沙洋县院组织专业检察预防人员提前介入,侧重于房屋征收拆迁管理工作涉及的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和领导干部等,查找相关业务流程中可能存在的制度机制、工作管理、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廉政风险点,并以监督和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防控措施。截至目前,县纪委和检察院会同有关单位已排查廉政风险点96个,制定防控措施102条,建立专项预防制度65个,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1份,督促整改问题37个,促进了房屋征收拆迁管理廉洁、高效推进。
坚持严格把关,提升内生动力。沙洋县院在工程项目正式启动后,严格审查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资质,对有行贿犯罪不良记录的公司坚决不予准入,协助做好工程项目的准入、公开招投标的监督工作;严把程序关、执行关、方法关,对全县房屋征收登记调查、价格核算、兑现补偿、搬迁安置,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标准贯始终”,防止出现偏差和失误。如加强对执行房屋补偿标准的监督,要求相关部门严格按补偿安置方案标准计算补偿结果,建议县专门成立房屋征收拆迁监督小组,负责对调查登记结果、初评结果、安置补偿结果进行现场抽样复核,每次按不少于10%比例抽取样本进行复核,发现所核实的数据误差超过3%的,重新调查或评估。
在实施“新区建设”重大项目廉政风险防控中,建立新区经济社会发展项目信息平台,将全区多个项目的推进情况实时录入该信息化平台进行跟踪,凡是出现征收拆迁逾期超时、程序违规、群众举报等情形的,平台按照设定的程序自动提示预警,纪检监察、检察机关介入调查核实,并督促指导相关单位针对问题找原因,认真研究,立即整改。该平台自2011年6月运行以来,共对5个项目主管部门、8个项目业主单位负责实施的12个项目中的26个问题进行实时预警,提升了工作效能,防范了廉政风险。
坚持梳理问题,建立“责任清单”
面对房屋征收拆迁职务犯罪案件易发高发的态势,如何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保证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沙洋县院结合当地实际,针对过去工作中存在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不严格、入户组织调查摸底不详实、实行公示公告不全面、落实补偿标准不统一、跟踪监督不到位等十二大类问题,适时组织召开房屋征收拆迁腐败风险防控工作推进会,要求各单位、各部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改革创新管理方法,实行分级负责模式,明确县征收办负责入户调查登记和核算补偿价值,审核拆迁公司与被征收拆迁户签订补偿协议,不参加与被征收拆迁户谈补偿协议;拆迁公司与被征收拆迁户负责谈补偿协议,不参加房屋、地面附着物的登记核算工作;房屋征收拆迁实施单位负责监管拆迁公司的运作行为;县纪委和检察院负责征收拆迁管理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建立房屋征收管理“责任清单”,明确哪些事在职责范围内,哪些超越了权力边界,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权责必对等,用权受监督、滥用必追究,以有效减少权力越界、权力寻租等行为,进一步提升预防实效。
坚持工作流程,严格“过程监控”
按照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要求,全面梳理房屋征收拆迁管理工作的权力运行流程。制定权力运行流程图,载明行使条件、承办部门、程序接口、办理时限、监督渠道、相对人权利等要素,增强权力运行程序的严密性,实现监督制约的有效性。
对于城乡居民房屋征收拆迁,当地群众最关注的是协议怎么签、标准如何定、资金能否补到位。为此,沙洋县创新征收拆迁协议的签订方式,由原来谈判补偿改变为据实核算补偿,明确被征收拆迁户的房屋建筑面积、装修项目及地面附着物的补偿标准,便于拆迁公司统一对县征收办调查摸底的清单进行专业评估,确定对被征收拆迁户的实际补偿款额。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明确对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实行三级复审制度,即先由社区、镇对被征收拆迁户的补偿协议进行审查,再由项目业主单位逐一认定,最后由县征收办主任审核签字生效,任何人无权随意提高价格和增加补偿金额。这样有效增强了补偿的合理性、规范性,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干预。
坚持公正公开,深化“阳光拆迁”
在房屋征收项目启动后,沙洋县院积极协助县征收办着手建立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档案,严格实行一户“一档一册”,将每一个被征收拆迁户资料、所有被征收房屋的评估补偿数额、补偿结果和安置情况进行清晰、具体记录,由县征收办集中存放、专人负责、统一管理,并报县检察院预防部门备案,对群众存有疑问的事项,可依法申请复核,县征收办随时接受档案查询和质询。
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建立落实“五公布”、“两公告”制度。即房屋征收拆迁方案公布、征求意见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公布、征收范围内房屋调查结果情况公布、分户补偿情况公布、审计结果公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补偿数额决定公告。并建立和完善了房屋征收公示、资金监管、调查认定公开、补偿结果公开、投诉举报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明确由审计、监察、检察、财政等部门对房屋征收拆迁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增加透明度,提升监督效果。
坚持联手预防,落实“跟踪监督”
沙洋县院组织专业检察预防人员提前介入,侧重于房屋征收拆迁管理工作涉及的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和领导干部等,查找相关业务流程中可能存在的制度机制、工作管理、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廉政风险点,并以监督和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防控措施。截至目前,县纪委和检察院会同有关单位已排查廉政风险点96个,制定防控措施102条,建立专项预防制度65个,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1份,督促整改问题37个,促进了房屋征收拆迁管理廉洁、高效推进。
坚持严格把关,提升内生动力。沙洋县院在工程项目正式启动后,严格审查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资质,对有行贿犯罪不良记录的公司坚决不予准入,协助做好工程项目的准入、公开招投标的监督工作;严把程序关、执行关、方法关,对全县房屋征收登记调查、价格核算、兑现补偿、搬迁安置,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标准贯始终”,防止出现偏差和失误。如加强对执行房屋补偿标准的监督,要求相关部门严格按补偿安置方案标准计算补偿结果,建议县专门成立房屋征收拆迁监督小组,负责对调查登记结果、初评结果、安置补偿结果进行现场抽样复核,每次按不少于10%比例抽取样本进行复核,发现所核实的数据误差超过3%的,重新调查或评估。
在实施“新区建设”重大项目廉政风险防控中,建立新区经济社会发展项目信息平台,将全区多个项目的推进情况实时录入该信息化平台进行跟踪,凡是出现征收拆迁逾期超时、程序违规、群众举报等情形的,平台按照设定的程序自动提示预警,纪检监察、检察机关介入调查核实,并督促指导相关单位针对问题找原因,认真研究,立即整改。该平台自2011年6月运行以来,共对5个项目主管部门、8个项目业主单位负责实施的12个项目中的26个问题进行实时预警,提升了工作效能,防范了廉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