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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作为国际化竞争中通用的游戏规则,技术标准的掌控者更加有利于占据市场的主导地位。然而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速度的加快,企业越来越难以建立统一的行业技术标准。技术标准联盟正是在这个大环境下应运而生。本文基于技术标准联盟的内涵和特征,结合其在发展形成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给出分析研究和相关的建议。
[关键词]技术标准联盟;问题;建议
1.引言
技术标准作为决定企业竞争地位的试金石,不仅仅只是意味着为统一技术活动的各事项而制定的技术准则,在更多层面上它是企业、行业甚至国家竞争力的体现。目前,我国绝大多数企业仍然需要使用国外的技术标准并为此支付不菲的专利使用费,追根溯源是因为我国企业普遍缺少科技研发技术和资金。为了解决这个困境,技术标准联盟应运而生。而对技术标准和技术标准联盟的相关问题进行相关研究,对我国企业在国际化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2.技术标准联盟的内涵认识
技术标准是指对重复性的技术事项的统一规定。技术标准之所以被誉为自主创新的源泉和动力,是因为它对核心技术具有绝对掌控能力。基于这种技术垄断的排他性,企业很容易就达到了市场垄断的目的。
技术标准联盟是一种特殊的战略联盟,它以降低标准化研究成本、平摊研究风险为目的,使企业以低于自主研究的费用共享技术标准并从此获取利益。一般来说,技术标准联盟具有以下特征:一、半开放式的结构。在核心成员的层面上联盟是封闭的,因为只有少量掌握了核心研发技术的企业能够进入技术标准联盟的核心层。而对于那些仅仅为使用标准而加入联盟的普通成员来说,联盟又是开放的。二、竞争的双重性。技术标准联盟的竞争包括联盟间竞争和联盟内竞争。前者的目的在于争夺更多的支持者,而后者更多地体现在企业之间对技术标准附带的经济利益的争夺,这种现象在标准已占据一定市场资源时尤为常见。三、花车效应。花车效应又被称为“追捧效应”和“潮流效应”,是技术标准竞争中最显著的现象。当一种技术标准得到少数重要企业或者行业领先者的采用之后,其他越来越多的企业也随之而上,纷纷采用这种技术标准,直到这种技术标准在市场上占据主导地位。四、松散的契约型联盟。技术标准联盟不同于其它联盟类组织,它是以契约型治理结构为核心的介于市场和科层之间的一种组织。企业享有的共同技术标准既是联盟存在的基础,业是连接联盟成员的纽带,更是促使企业成立与参与战略联盟的重要动因。
3.技术标准联盟形成和发展的障碍分析
由于缺少对技术标准的发言权,我国许多产业现在正面临着十分严峻的考验。大部分企业仅仅只是花费一笔巨款使用标准而不是制定标准。认识到技术标准的重要性,我国企业和政府也开始注重对核心技术的掌控,并建立技术标准联盟,希望借此增强我国对技术标准的掌握程度。然而在多方因素的限制下,建立技术标准联盟仍然存在一定的障碍。
一、难以找到产权技术间的最有效结合点。技术标准联盟内专利技术的非独占性导致了联盟成员在利益分配方面的不均衡。不同利益主体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目标而实施不同的技术标准战略决策。一般的解决方法是联盟核心成员最大程度上整合不同的技术路线和方案,并以此达成通用标准协议,再通过普通成员成员引入市场。可以说,技术标准联盟的实质就是一个协调联盟成员间利益分配的组织。但是,产权技术间的最有效结合点往往很难找到,这使得技术标准联盟的诞生也显得困难重重。
二、技术标准联盟中的欺诈和机会主义行为不可避免。技术标准的知识产权相对于联盟内部成员而言并不具有私有排他性,这种性质使得联盟难以避免陷入欺诈和机会主义行为的怪圈。一方面,部分成员可能利用其它成员的信息不对称产生欺诈行为,另一方面联盟成员为实现集体的共同利益而采取行动的积极性也难以保证。
三、专利权与技术标准之间的冲突。专利权与技术标准之间的冲突是技术标准专利化趋势的必然结果。随着技术标准中专利技术的增加,专利权人的私人利益与整个行业的集体利益之间的矛盾也逐渐加深。一旦专利权人拒绝授权专利使用许可,那么包含该专利在内的所有技术标准就无法被第三方使用,使技术标准丧失了它原有的意义。
4.促进我国技术标准联盟形成与发展的对策建议
我国对于技术标准联盟体系的建立尚处于探索阶段。为了在国际化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我国必须加强对组建技术标准联盟的重要性认识,鼓励和支持企业自主研发核心专利技术。据此,在这里提出一些对策与建议。
一、选择合适的联盟核心成员。为寻找到产权技术间的最有效结合点,一方面要求选择尽可能少且合适的核心成员企业,另一方面要求建立完善的谈判协商机制和决策机制。前者是为了最小化联盟成员的利益牺牲,而后者是为了提高决策的效率并保证决策的科学合理公正。
二、慎重选择联盟伙伴。为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欺诈和机会主义行为,对联盟伙伴的选择就必须慎之又慎。一般,企业信誉度高、管理与组织文化良好的实力型企业就是联盟伙伴的最好选择。另外,为了维护联盟伙伴关系,保持联盟的长期稳定发展,势必要建立相应的联盟伙伴关系管理机制。
三、开发自主知识产权,完善相关的知识产权政策。基于知识产权对技术标准化联盟的重要性,结合我国企业普遍缺乏自主研究创新能力的现状,联盟必须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相关管理制度,以此促进技术标准联盟的自身的形成和发展。
5.结束语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加速更新,技术标准联盟这一特殊战略模式必将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和壮大。尽管技术标准战略联盟的组建涉及到许多复杂的因素如产权技术间的最有效结合点、联盟内的欺诈和机会主义行为、专利权与技术标准化之间的冲突等,但基于技术标准已经成为高技术产业竞争的战略工具这一事实,成立技术标准联盟并将技术标准提高到国家的科技战略高度仍然是势在必行的。
参考文献
[1]吕铁.论技术标准化与产业标准战略[J].中国工业经济,2005(7)
[2]曾德明,朱丹,彭盾,孙耀吾.技术标准联盟成员的谈判与联盟治理结构研究[J].中国软科学,2007(3)
基金号
作者感谢“国家科技重大专项03专项“移动互联网技术与产业总体研究”(课题编号2013ZX03002010)的支持。
[关键词]技术标准联盟;问题;建议
1.引言
技术标准作为决定企业竞争地位的试金石,不仅仅只是意味着为统一技术活动的各事项而制定的技术准则,在更多层面上它是企业、行业甚至国家竞争力的体现。目前,我国绝大多数企业仍然需要使用国外的技术标准并为此支付不菲的专利使用费,追根溯源是因为我国企业普遍缺少科技研发技术和资金。为了解决这个困境,技术标准联盟应运而生。而对技术标准和技术标准联盟的相关问题进行相关研究,对我国企业在国际化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2.技术标准联盟的内涵认识
技术标准是指对重复性的技术事项的统一规定。技术标准之所以被誉为自主创新的源泉和动力,是因为它对核心技术具有绝对掌控能力。基于这种技术垄断的排他性,企业很容易就达到了市场垄断的目的。
技术标准联盟是一种特殊的战略联盟,它以降低标准化研究成本、平摊研究风险为目的,使企业以低于自主研究的费用共享技术标准并从此获取利益。一般来说,技术标准联盟具有以下特征:一、半开放式的结构。在核心成员的层面上联盟是封闭的,因为只有少量掌握了核心研发技术的企业能够进入技术标准联盟的核心层。而对于那些仅仅为使用标准而加入联盟的普通成员来说,联盟又是开放的。二、竞争的双重性。技术标准联盟的竞争包括联盟间竞争和联盟内竞争。前者的目的在于争夺更多的支持者,而后者更多地体现在企业之间对技术标准附带的经济利益的争夺,这种现象在标准已占据一定市场资源时尤为常见。三、花车效应。花车效应又被称为“追捧效应”和“潮流效应”,是技术标准竞争中最显著的现象。当一种技术标准得到少数重要企业或者行业领先者的采用之后,其他越来越多的企业也随之而上,纷纷采用这种技术标准,直到这种技术标准在市场上占据主导地位。四、松散的契约型联盟。技术标准联盟不同于其它联盟类组织,它是以契约型治理结构为核心的介于市场和科层之间的一种组织。企业享有的共同技术标准既是联盟存在的基础,业是连接联盟成员的纽带,更是促使企业成立与参与战略联盟的重要动因。
3.技术标准联盟形成和发展的障碍分析
由于缺少对技术标准的发言权,我国许多产业现在正面临着十分严峻的考验。大部分企业仅仅只是花费一笔巨款使用标准而不是制定标准。认识到技术标准的重要性,我国企业和政府也开始注重对核心技术的掌控,并建立技术标准联盟,希望借此增强我国对技术标准的掌握程度。然而在多方因素的限制下,建立技术标准联盟仍然存在一定的障碍。
一、难以找到产权技术间的最有效结合点。技术标准联盟内专利技术的非独占性导致了联盟成员在利益分配方面的不均衡。不同利益主体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目标而实施不同的技术标准战略决策。一般的解决方法是联盟核心成员最大程度上整合不同的技术路线和方案,并以此达成通用标准协议,再通过普通成员成员引入市场。可以说,技术标准联盟的实质就是一个协调联盟成员间利益分配的组织。但是,产权技术间的最有效结合点往往很难找到,这使得技术标准联盟的诞生也显得困难重重。
二、技术标准联盟中的欺诈和机会主义行为不可避免。技术标准的知识产权相对于联盟内部成员而言并不具有私有排他性,这种性质使得联盟难以避免陷入欺诈和机会主义行为的怪圈。一方面,部分成员可能利用其它成员的信息不对称产生欺诈行为,另一方面联盟成员为实现集体的共同利益而采取行动的积极性也难以保证。
三、专利权与技术标准之间的冲突。专利权与技术标准之间的冲突是技术标准专利化趋势的必然结果。随着技术标准中专利技术的增加,专利权人的私人利益与整个行业的集体利益之间的矛盾也逐渐加深。一旦专利权人拒绝授权专利使用许可,那么包含该专利在内的所有技术标准就无法被第三方使用,使技术标准丧失了它原有的意义。
4.促进我国技术标准联盟形成与发展的对策建议
我国对于技术标准联盟体系的建立尚处于探索阶段。为了在国际化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我国必须加强对组建技术标准联盟的重要性认识,鼓励和支持企业自主研发核心专利技术。据此,在这里提出一些对策与建议。
一、选择合适的联盟核心成员。为寻找到产权技术间的最有效结合点,一方面要求选择尽可能少且合适的核心成员企业,另一方面要求建立完善的谈判协商机制和决策机制。前者是为了最小化联盟成员的利益牺牲,而后者是为了提高决策的效率并保证决策的科学合理公正。
二、慎重选择联盟伙伴。为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欺诈和机会主义行为,对联盟伙伴的选择就必须慎之又慎。一般,企业信誉度高、管理与组织文化良好的实力型企业就是联盟伙伴的最好选择。另外,为了维护联盟伙伴关系,保持联盟的长期稳定发展,势必要建立相应的联盟伙伴关系管理机制。
三、开发自主知识产权,完善相关的知识产权政策。基于知识产权对技术标准化联盟的重要性,结合我国企业普遍缺乏自主研究创新能力的现状,联盟必须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相关管理制度,以此促进技术标准联盟的自身的形成和发展。
5.结束语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加速更新,技术标准联盟这一特殊战略模式必将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和壮大。尽管技术标准战略联盟的组建涉及到许多复杂的因素如产权技术间的最有效结合点、联盟内的欺诈和机会主义行为、专利权与技术标准化之间的冲突等,但基于技术标准已经成为高技术产业竞争的战略工具这一事实,成立技术标准联盟并将技术标准提高到国家的科技战略高度仍然是势在必行的。
参考文献
[1]吕铁.论技术标准化与产业标准战略[J].中国工业经济,2005(7)
[2]曾德明,朱丹,彭盾,孙耀吾.技术标准联盟成员的谈判与联盟治理结构研究[J].中国软科学,2007(3)
基金号
作者感谢“国家科技重大专项03专项“移动互联网技术与产业总体研究”(课题编号2013ZX03002010)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