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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抗辩权又称拒绝权,是大陆法系的一项传统制度,其目的在于对双务合同中的先履行方提供法律保护,维护交易公平.我国在设计不安抗辩权制度时,既承继了大陆法系不安抗辩权制度的优点,又借鉴吸收了英美法系预期违约制度的精华,并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有所发展和创新,构建了一个相对先进并具有中国特色的不安抗辩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