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1.农民是农业改革的主体,尊重农民的意愿是进行土地制度改革的前提。
2.土地权利体系的重构比土地所有制的变革更为关键。越南在实行土地国有化的基础上,赋予农民包括抵押、继承权在内的较大土地权能,调动了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因此土地制度改革关键是如何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能进行限制或扩充。
3.通过立法为土地制度改革提供制度保障。我国应及时将改革意见、成功的实践上升为国家法律,使土地制度改革始终在法治的框架下进行。
4.重視土地用途转换环节对农民利益的保护。针对土地用途转换环节易滋生的腐败问题,俄罗斯通过细化法规、规划体系和优化征地程序保护农民利益,明确规定土地补偿价格不达成一致不征地。目前我国土地制度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征地范围过宽,对农民的补偿标准明显偏低,农民利益受损严重。当务之急是改革目前的征地补偿办法,借鉴俄罗斯“交易双方就土地补偿价格不达成一致不征地”的做法,强化被征地农民的主体性和参与权,创新征地补偿争议协调裁决制度,完善司法救济程序。
5.土地制度改革要坚持“农地农有”和“农地农用”,防止土地兼并。匈牙利政府通过严格限定农地购买人资格和严格规定农地流转审批程序,打击违规使用农地,并通过立法规定流转上限,其目的就是确保“农地农有”“农地农用”,防止土地兼并。我国也应抓紧完善有关农地流转法规和政策,依法明确承包地流转只能是农民的权利,严格限定公司租赁农地的条件,防止企业以农业开发为名,搞房地产开发或其他与农业生产无关的经营活动。同时,分区域制定适度规模经营的上限,加强政府监管,避免公司大规模占地,确保农户在土地流转中的主体地位。
2.土地权利体系的重构比土地所有制的变革更为关键。越南在实行土地国有化的基础上,赋予农民包括抵押、继承权在内的较大土地权能,调动了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因此土地制度改革关键是如何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能进行限制或扩充。
3.通过立法为土地制度改革提供制度保障。我国应及时将改革意见、成功的实践上升为国家法律,使土地制度改革始终在法治的框架下进行。
4.重視土地用途转换环节对农民利益的保护。针对土地用途转换环节易滋生的腐败问题,俄罗斯通过细化法规、规划体系和优化征地程序保护农民利益,明确规定土地补偿价格不达成一致不征地。目前我国土地制度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征地范围过宽,对农民的补偿标准明显偏低,农民利益受损严重。当务之急是改革目前的征地补偿办法,借鉴俄罗斯“交易双方就土地补偿价格不达成一致不征地”的做法,强化被征地农民的主体性和参与权,创新征地补偿争议协调裁决制度,完善司法救济程序。
5.土地制度改革要坚持“农地农有”和“农地农用”,防止土地兼并。匈牙利政府通过严格限定农地购买人资格和严格规定农地流转审批程序,打击违规使用农地,并通过立法规定流转上限,其目的就是确保“农地农有”“农地农用”,防止土地兼并。我国也应抓紧完善有关农地流转法规和政策,依法明确承包地流转只能是农民的权利,严格限定公司租赁农地的条件,防止企业以农业开发为名,搞房地产开发或其他与农业生产无关的经营活动。同时,分区域制定适度规模经营的上限,加强政府监管,避免公司大规模占地,确保农户在土地流转中的主体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