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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杜牧在《将赴吴兴登乐游原一绝》诗所用“一麾”之语,乃为借用颜延年“一麾乃出守”的字面,其意义为刺史出守所建旌麾,原是唐人诗歌常语,后人多以为是误用颜延年“一麾乃出守”事,而宋明诸说者,以周必大、胡应麟之说为允当。
关键词:“一麾” 误读 杜牧 胡应麟
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识码:A
古代作家创作,时常使事用典,所用典故中有语典一类,用法有套用、暗用、明用、借用以及反用等。后人对这些用法的理解或解读往往因人而异,有些说法可能与作者的本意有所差异。晚唐杜牧于唐宣宗大中四年(850年)秋出任湖州刺史前,所撰《将赴吴兴登乐游原一绝》诗之“一麾”语典就是一例。其诗云:“清时有味是无能,闲爱孤云静爱僧。欲把一麾江海去,乐游原上望昭陵。”其第三句“欲把一麾江海去”之“一麾”,因与刘宋诗人颜延年《五君咏·阮始平》“一麾乃出守”字面相同,因此,后人对杜牧所用“一麾”的意义的解说,众说纷纭,但多不得要领,使人误解了杜牧“一麾”的原意。
一 宋明时期人们对杜牧“一麾”的评说
宋人沈括最早对杜牧所用“一麾”进行评说,其《梦溪笔谈》卷四《辩证》二说:
“今人守郡之谓建麾,盖用颜延年诗‘一麾乃出守’,此误也。延年谓一麾者,乃指麾之麾,如武王‘右秉白旄以麾’之麾,非旌麾之麾也。”延年《阮始平》诗云:‘屡荐不入官,一麾乃出守’者,谓山涛荐咸为吏部郎,三上,武帝不用,后为荀勖一挤,遂出始平,故有此句。延年被摈,以此自托耳。自杜牧为《登乐游原》诗云‘欲把一麾江海去,乐游原上望昭陵’,始谬用一麾,自此遂为故事。”
沈括以为杜牧误用颜延年《五君咏·阮始平》事,在以旌麾之麾为指麾之麾。所谓“旌麾”,指汉朝以后朝廷命地方行政长官以旌旗节旄的职事的仪仗,而颜延年所用“指麾”者,是说晋朝阮咸做始平太守,是为朝贵排挤挥斥所致。沈括在理解、评说杜牧所用事典义属旌麾之麾还是指麾之麾的确指时,认为杜牧乃系误用了颜延年《五君咏·阮始平》诗的本义。此后,论者从不同的角度说解杜牧的“一麾”。
黄朝英《靖康湘素杂记》卷七认为不应当把“一麾”径作“作太守”之典:
“《笔谈》云:今人守郡谓之建麾……自此遂为故事。凡此以上皆存中之语。以余意测之,杜樊川之意则善矣,而谓之拟把,则尤谬也。盖自作太守,而谓之一麾,于理无碍,但不可以此言赠人作太守耳。宋景文公诗云:‘使麾请得印垂腰。’又云:‘一封通奏领旌麾。’又云:‘乞得一麾行。’又云:‘竟获一麾行。’是真得延年之意,未尝谬用也。”
黄朝英从语言学的角度结合沈括的评说,认为杜牧所用“一麾”是误用颜延年语典,又用宋朝人通用的诗歌语言做证明。
王《野客丛谈》卷二三“唐人用一麾事”条中认同沈括误在以旌麾之麾为指麾之麾的说法,并对黄朝英的评论加以辩驳:
“《笔谈》曰:今人守郡谓之建麾,盖用颜延年诗‘一麾乃出守’事,此误也。延年谓一麾者,乃指麾之麾,如武王‘右秉白旄以麾’之麾,非旌麾之麾也。自杜牧之有‘拟把一麾江海去’,始谬用一麾,自此遂为故事。此沈存中所言也。仆因考唐人诗,如杜子美、柳子厚、许用晦、独孤及、刘梦得、陆龟蒙等,皆用一麾事,独牧之谓‘一麾为露圭角’,似失延年之意。若如张说诗‘湘滨拥出麾’,如此而言,初亦何害?《缃素杂记》谓:牧之意则善矣,言拟把则谬也。自谓一麾,于理无碍,但不可以此言赠人。宋景文诗曰‘使麾请得印垂腰’,又曰‘一封通奏领旌麾’,是真得延年之意,未尝谬用也。仆谓黄朝英妄为之耳。牧之之误,正坐以指麾之麾为旌麾之麾,景文之误亦然,朝英乃取宋斥杜,谓牧之不当言拟把,而景文自用为宜,然则牧之‘拟把一麾江海去’,岂不自用?景文‘使麾请得印垂腰’,独非旌麾耶?朝英又谓一麾事但不可以赠人,仆谓以景文诗使麾、州麾字语人,又何不可?所谓贬辞者,麾去云尔。既是旌麾,何贬之有?朝英又谓景文用一麾事,真得延年之意,则是延年以一麾为旌麾之麾,初非指麾之麾也。其言翻覆,无一合理,甚可笑也。《笔谈》谓今人守郡为建麾,谓用颜诗事自牧之始,仆谓此说亦未为是。观《三国志》拥麾守郡,《文选》建麾作牧,此语在牧之前久矣。谓把一麾之误自牧之始,则可;谓建麾之误,则不可。”
王的说法不无自相矛盾之处:一方面认同沈括误在以旌麾之麾为指麾之麾之说;一方面又认为杜牧所用“一麾”,“正坐以指麾之麾为旌麾之麾”,翻覆其言,难称合理。
又如,宋人张表臣认为杜牧是用事误,其《珊瑚钩诗话》卷一云:
“杜甫云‘轩墀曾宠鹤’,杜牧云‘欲把一麾江海去’,皆用事之误。盖卫懿公好鹤,鹤有乘轩者,则轩车之轩耳,非轩墀也。颜延年诗云:‘屡荐不入官,一麾乃出守。’则麾,麾去耳,非麾旌也。然子美读万卷书,不应如是,殆传写之缪,若云轩车则善矣。牧之豪放,一时,引用之误,或有之邪?”
张表臣以为杜牧的错误在于以指麾之麾为旌麾之麾。
周必大《二老堂诗话》云:
“颜延年诗:‘屡荐不入官,一麾乃出守。’后人误用一麾出守事,以为起于杜牧之自云‘独把一麾江海去’,实用旌麾之麾,未必本之颜诗,后人因此二字,误用颜诗耳。”
周必大认为杜牧的“一麾”,本即旌麾之意,不一定套用颜延年的语典,倒是后人因杜牧之所用而“误用颜诗”。其说眼光独到,比较符合历代文人创作和评议中有关“一麾”用法的实际状况。
王得臣《麈史》卷二云:
“吾友顿隆师尝言:颜延年《五君咏》,至《阮始平》曰:‘屡荐不入官,一麾乃出守。’麾,去也。咸为山涛麾出。杜牧之‘欲把一麾江上去’,即旄也。盖误矣。余以为麾即旄也,子美亦有持旌麾之句,杜牧不合用一麾耳。”
王得臣所引顿隆师之说与沈括的说法类似,他自己以为“杜牧不合用一麾”,可能是说既然有杜甫用“旌麾”于前,杜牧就不该袭用颜延年的字面,以避免引起误解。
庄绰对杜牧的“一麾”之语,似未置可否,其《鸡肋篇》卷下云:
“颜延年咏阮始平云:‘屡荐不入官,一麾乃出守。’五臣注云:山涛荐咸为吏部郎,三上武帝,帝不能用。荀勖性自矜,因事左迁咸为始平太守。麾,指麾也。按麾字古亦用为挥斥之字,而杜牧之《将赴吴兴登乐游原》绝句云:‘欲把一麾江海去,乐游原上望昭陵。’后人由此遂专作旌麾,以对五马,为太守故事。而牧之《黄州即事》云:‘莫笑一麾东下计,满江秋浪碧参差。’乃在吴兴之前时,无把字,不知训麾为何意也。”
庄绰为杜牧所用“一麾”与颜延年相同,而杜牧诗并无遭受挥斥的含义颇感困惑。盖一麾,一旌麾之意,杜牧乃是借用颜延年诗的字面,用作自己出守刺史的意义。
程大昌《演繁露》卷八云:
“自颜延之《五君咏》言一麾出守,而杜牧用其语曰‘拟把一麾江海去’,人遂以建麾为太守事。张师正辨《五君咏》曰:麾犹秉白麾以麾也。一麾,犹言为人之所排挤也。屡荐未为得官,一遭排挤,遽出为守,所以叹也。此说是也。或谓《周礼》州长建麾,则周麾自可遵用,此又非也。周之州绝小,不得与汉州为比。周制累州为县,而汉世累县为郡,乃始为州也。若夫崔豹《古今注》则又异矣,其说曰:麾所以指也,乘舆以黄,诸公以朱,刺史二千石以。则汉以来,自人主至二千石莫不有麾也。则谓太守为把麾,亦可通也。”
程大昌先是肯定“一麾”有挥斥之义,又引崔豹《古今注》说,以为“麾”乃麾旄。事实上,古今评论家在遇到比较难以指实作者的本意时,常常用“可通”、“兼通”、“一说”等,皆是闪烁其词,未能确指。
明胡应麟《唐音癸》卷一七则肯定了杜牧的用语,认为杜牧没有误用颜延年“一麾乃出守”典:
“《笔谈》谓‘今人守郡’用颜延年‘一麾乃出守’误,自杜牧始。此说亦未为是。观《三国志》拥麾守郡,《文选》建麾作牧,此语在牧之前久矣。汉制,太守车两幡,所谓麾矣。唐人如杜子美、柳子厚、刘梦得皆用之,谓之误不可。”
要言不烦,斩钉截铁,最见识力。
二 唐人及杜牧之用“一麾”
任何话语都有其时代性,我们可以从杜牧所在的唐朝考察其所用“一麾”的语义。《全唐诗》卷四七张九龄《酬周判官巡至始兴会改秘书少监见贻之作兼呈耿广州》:“一麾尚云忝,十驾宜求税。”;卷二一四高适《东平旅游奉赠薛太守二十四韵》:“一麾俄出守,千里再分忧。”;卷三六二刘禹锡《送令狐相公自仆射出镇南梁》:“终提一麾去,再入福苍生。”;卷三六三刘禹锡《酬郑州权舍人见寄二十韵》》:“一麾怜弃置,五字借恩光。”以上皆是杜牧以前人的用语。卷五三五许浑《酬绵州于中丞使君见寄》:“故人书信越褒斜,新意虽多旧约赊。皆就一麾先去国,共谋三径未还家。”同上。贯休《寄信州张使君》:“唯羡灵溪贤太守,一麾清坐似深山。”;又《送崔尚书朝觐》:“至理契穹,方生甫与申。一麾歌政正,三相贺仁人。”;卷七○九徐夤《依韵酬常循州》:“公论一麾将塞诏,且随征令过潇湘。”以上为杜牧同时或稍后人的用语。这些“一麾”,除刘禹锡的“一麾怜弃置”外,都是旌麾之义,并无挥斥、指麾的含义。
兹再从杜牧写作《将赴吴兴登乐游原一绝》的背景以检查杜牧是否袭用颜延年《五君咏·阮始平》之“一麾乃出守”之挥斥、指麾的意义。《樊川文集》第十六载有《上宰相求湖州》三启,杜牧求守湖州的原因,缪钺《杜牧年谱》评曰:“杜牧之求湖州,仍为赡养病弟。……杜牧屡次上书于宰相,请求外放,所提出之原因是刺史官俸厚,可以赡养病弟孀妹。”可见,杜牧出守湖州,为满足其愿望之行,没有遭受挥斥的意义。
考《杜牧集》中,“一麾”一词凡五见,除《将赴吴兴登乐游原一绝》外,尚有《即事黄州作》等四首使用“一麾”,都与“欲把一麾江海去”所用意义相同。
其中《除官行至昭应闻友人出官因寄》(《樊川文集》第四)云:“贱子来千里,明公去一麾”,以及《道一大尹存之学士庭美学士简于圣明自致霄汉皆与舍弟昔年往还牧支离穷悴窃于一麾书美歌诗兼自言志因成长句四韵呈上三君子》(《樊川文集》第二)诗题,皆与《将赴吴兴登乐游原一绝》同作于唐宣宗大中四年(850年),并有“一麾”字面。前“一麾”,指杜牧友人出任州刺史;后“一麾”,为杜牧谓自己出任湖州刺史,都与挥斥、指麾之义无涉。而《即事黄州作》(《樊川文集》第三)云:“莫笑一麾东下计,满江秋浪碧参差。”所谓“一麾东下”,指杜牧于会昌二年(842年)春由膳部比部员外郎出为黄州刺史,而且杜牧在《池州送孟迟先辈》一诗里说他之出任黄州刺史是“轻云马生角,黄州使持节”,用战国燕太子丹做秦国人质,向秦王要求归国,秦王许以“乌头白,马生角,乃许耳”的故事(见《史记·刺客列传》司马贞索隐),比喻他的黄州之任是意外之事。本诗作于会昌四年(844年),也在《将赴吴兴登乐游原一绝》之前,不能说此“一麾”是误用“一麾乃出守”之事。又,《樊川文集》第九《唐故灞陵骆处士墓志铭》云:“诸侯六辟,南服一麾。笑而不答,亦无是非。”按铭云:“以会昌元年十一月某日卒,年七十九,以某月日归葬于华阴县先人之墓。”则其作铭之时,亦当在《将赴吴兴登乐游原一绝》之前。
据此可见,杜牧所用“一麾”之语,乃为借用颜延年“一麾乃出守”的字面,其意义为刺史出守所建旌麾,原来是唐人诗歌常语。而且杜牧诗所谓的“把一麾”,把为动词,谓手握;一麾为宾语,手握一旌麾出守湖州,满足了其外放求财的愿望,并非误用颜延年“一麾乃出守”事。而宋明诸说者,以周必大、胡应麟之说为允当。
参考文献:
[1] 缪钺:《杜牧年谱》,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年版。
[2] 纪昀等:《四库全书·子部》,台北商务印书馆据文渊阁本影印,1986年版。
[3] 杜牧撰、何锡光校注:《樊川文集校注》,巴蜀书社,2007年版。
作者简介:何锡光,男,1953—,四川南溪人,硕士,教授,研究方向:唐代文史,工作单位:重庆三峡学院文新学院。
关键词:“一麾” 误读 杜牧 胡应麟
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识码:A
古代作家创作,时常使事用典,所用典故中有语典一类,用法有套用、暗用、明用、借用以及反用等。后人对这些用法的理解或解读往往因人而异,有些说法可能与作者的本意有所差异。晚唐杜牧于唐宣宗大中四年(850年)秋出任湖州刺史前,所撰《将赴吴兴登乐游原一绝》诗之“一麾”语典就是一例。其诗云:“清时有味是无能,闲爱孤云静爱僧。欲把一麾江海去,乐游原上望昭陵。”其第三句“欲把一麾江海去”之“一麾”,因与刘宋诗人颜延年《五君咏·阮始平》“一麾乃出守”字面相同,因此,后人对杜牧所用“一麾”的意义的解说,众说纷纭,但多不得要领,使人误解了杜牧“一麾”的原意。
一 宋明时期人们对杜牧“一麾”的评说
宋人沈括最早对杜牧所用“一麾”进行评说,其《梦溪笔谈》卷四《辩证》二说:
“今人守郡之谓建麾,盖用颜延年诗‘一麾乃出守’,此误也。延年谓一麾者,乃指麾之麾,如武王‘右秉白旄以麾’之麾,非旌麾之麾也。”延年《阮始平》诗云:‘屡荐不入官,一麾乃出守’者,谓山涛荐咸为吏部郎,三上,武帝不用,后为荀勖一挤,遂出始平,故有此句。延年被摈,以此自托耳。自杜牧为《登乐游原》诗云‘欲把一麾江海去,乐游原上望昭陵’,始谬用一麾,自此遂为故事。”
沈括以为杜牧误用颜延年《五君咏·阮始平》事,在以旌麾之麾为指麾之麾。所谓“旌麾”,指汉朝以后朝廷命地方行政长官以旌旗节旄的职事的仪仗,而颜延年所用“指麾”者,是说晋朝阮咸做始平太守,是为朝贵排挤挥斥所致。沈括在理解、评说杜牧所用事典义属旌麾之麾还是指麾之麾的确指时,认为杜牧乃系误用了颜延年《五君咏·阮始平》诗的本义。此后,论者从不同的角度说解杜牧的“一麾”。
黄朝英《靖康湘素杂记》卷七认为不应当把“一麾”径作“作太守”之典:
“《笔谈》云:今人守郡谓之建麾……自此遂为故事。凡此以上皆存中之语。以余意测之,杜樊川之意则善矣,而谓之拟把,则尤谬也。盖自作太守,而谓之一麾,于理无碍,但不可以此言赠人作太守耳。宋景文公诗云:‘使麾请得印垂腰。’又云:‘一封通奏领旌麾。’又云:‘乞得一麾行。’又云:‘竟获一麾行。’是真得延年之意,未尝谬用也。”
黄朝英从语言学的角度结合沈括的评说,认为杜牧所用“一麾”是误用颜延年语典,又用宋朝人通用的诗歌语言做证明。
王《野客丛谈》卷二三“唐人用一麾事”条中认同沈括误在以旌麾之麾为指麾之麾的说法,并对黄朝英的评论加以辩驳:
“《笔谈》曰:今人守郡谓之建麾,盖用颜延年诗‘一麾乃出守’事,此误也。延年谓一麾者,乃指麾之麾,如武王‘右秉白旄以麾’之麾,非旌麾之麾也。自杜牧之有‘拟把一麾江海去’,始谬用一麾,自此遂为故事。此沈存中所言也。仆因考唐人诗,如杜子美、柳子厚、许用晦、独孤及、刘梦得、陆龟蒙等,皆用一麾事,独牧之谓‘一麾为露圭角’,似失延年之意。若如张说诗‘湘滨拥出麾’,如此而言,初亦何害?《缃素杂记》谓:牧之意则善矣,言拟把则谬也。自谓一麾,于理无碍,但不可以此言赠人。宋景文诗曰‘使麾请得印垂腰’,又曰‘一封通奏领旌麾’,是真得延年之意,未尝谬用也。仆谓黄朝英妄为之耳。牧之之误,正坐以指麾之麾为旌麾之麾,景文之误亦然,朝英乃取宋斥杜,谓牧之不当言拟把,而景文自用为宜,然则牧之‘拟把一麾江海去’,岂不自用?景文‘使麾请得印垂腰’,独非旌麾耶?朝英又谓一麾事但不可以赠人,仆谓以景文诗使麾、州麾字语人,又何不可?所谓贬辞者,麾去云尔。既是旌麾,何贬之有?朝英又谓景文用一麾事,真得延年之意,则是延年以一麾为旌麾之麾,初非指麾之麾也。其言翻覆,无一合理,甚可笑也。《笔谈》谓今人守郡为建麾,谓用颜诗事自牧之始,仆谓此说亦未为是。观《三国志》拥麾守郡,《文选》建麾作牧,此语在牧之前久矣。谓把一麾之误自牧之始,则可;谓建麾之误,则不可。”
王的说法不无自相矛盾之处:一方面认同沈括误在以旌麾之麾为指麾之麾之说;一方面又认为杜牧所用“一麾”,“正坐以指麾之麾为旌麾之麾”,翻覆其言,难称合理。
又如,宋人张表臣认为杜牧是用事误,其《珊瑚钩诗话》卷一云:
“杜甫云‘轩墀曾宠鹤’,杜牧云‘欲把一麾江海去’,皆用事之误。盖卫懿公好鹤,鹤有乘轩者,则轩车之轩耳,非轩墀也。颜延年诗云:‘屡荐不入官,一麾乃出守。’则麾,麾去耳,非麾旌也。然子美读万卷书,不应如是,殆传写之缪,若云轩车则善矣。牧之豪放,一时,引用之误,或有之邪?”
张表臣以为杜牧的错误在于以指麾之麾为旌麾之麾。
周必大《二老堂诗话》云:
“颜延年诗:‘屡荐不入官,一麾乃出守。’后人误用一麾出守事,以为起于杜牧之自云‘独把一麾江海去’,实用旌麾之麾,未必本之颜诗,后人因此二字,误用颜诗耳。”
周必大认为杜牧的“一麾”,本即旌麾之意,不一定套用颜延年的语典,倒是后人因杜牧之所用而“误用颜诗”。其说眼光独到,比较符合历代文人创作和评议中有关“一麾”用法的实际状况。
王得臣《麈史》卷二云:
“吾友顿隆师尝言:颜延年《五君咏》,至《阮始平》曰:‘屡荐不入官,一麾乃出守。’麾,去也。咸为山涛麾出。杜牧之‘欲把一麾江上去’,即旄也。盖误矣。余以为麾即旄也,子美亦有持旌麾之句,杜牧不合用一麾耳。”
王得臣所引顿隆师之说与沈括的说法类似,他自己以为“杜牧不合用一麾”,可能是说既然有杜甫用“旌麾”于前,杜牧就不该袭用颜延年的字面,以避免引起误解。
庄绰对杜牧的“一麾”之语,似未置可否,其《鸡肋篇》卷下云:
“颜延年咏阮始平云:‘屡荐不入官,一麾乃出守。’五臣注云:山涛荐咸为吏部郎,三上武帝,帝不能用。荀勖性自矜,因事左迁咸为始平太守。麾,指麾也。按麾字古亦用为挥斥之字,而杜牧之《将赴吴兴登乐游原》绝句云:‘欲把一麾江海去,乐游原上望昭陵。’后人由此遂专作旌麾,以对五马,为太守故事。而牧之《黄州即事》云:‘莫笑一麾东下计,满江秋浪碧参差。’乃在吴兴之前时,无把字,不知训麾为何意也。”
庄绰为杜牧所用“一麾”与颜延年相同,而杜牧诗并无遭受挥斥的含义颇感困惑。盖一麾,一旌麾之意,杜牧乃是借用颜延年诗的字面,用作自己出守刺史的意义。
程大昌《演繁露》卷八云:
“自颜延之《五君咏》言一麾出守,而杜牧用其语曰‘拟把一麾江海去’,人遂以建麾为太守事。张师正辨《五君咏》曰:麾犹秉白麾以麾也。一麾,犹言为人之所排挤也。屡荐未为得官,一遭排挤,遽出为守,所以叹也。此说是也。或谓《周礼》州长建麾,则周麾自可遵用,此又非也。周之州绝小,不得与汉州为比。周制累州为县,而汉世累县为郡,乃始为州也。若夫崔豹《古今注》则又异矣,其说曰:麾所以指也,乘舆以黄,诸公以朱,刺史二千石以。则汉以来,自人主至二千石莫不有麾也。则谓太守为把麾,亦可通也。”
程大昌先是肯定“一麾”有挥斥之义,又引崔豹《古今注》说,以为“麾”乃麾旄。事实上,古今评论家在遇到比较难以指实作者的本意时,常常用“可通”、“兼通”、“一说”等,皆是闪烁其词,未能确指。
明胡应麟《唐音癸》卷一七则肯定了杜牧的用语,认为杜牧没有误用颜延年“一麾乃出守”典:
“《笔谈》谓‘今人守郡’用颜延年‘一麾乃出守’误,自杜牧始。此说亦未为是。观《三国志》拥麾守郡,《文选》建麾作牧,此语在牧之前久矣。汉制,太守车两幡,所谓麾矣。唐人如杜子美、柳子厚、刘梦得皆用之,谓之误不可。”
要言不烦,斩钉截铁,最见识力。
二 唐人及杜牧之用“一麾”
任何话语都有其时代性,我们可以从杜牧所在的唐朝考察其所用“一麾”的语义。《全唐诗》卷四七张九龄《酬周判官巡至始兴会改秘书少监见贻之作兼呈耿广州》:“一麾尚云忝,十驾宜求税。”;卷二一四高适《东平旅游奉赠薛太守二十四韵》:“一麾俄出守,千里再分忧。”;卷三六二刘禹锡《送令狐相公自仆射出镇南梁》:“终提一麾去,再入福苍生。”;卷三六三刘禹锡《酬郑州权舍人见寄二十韵》》:“一麾怜弃置,五字借恩光。”以上皆是杜牧以前人的用语。卷五三五许浑《酬绵州于中丞使君见寄》:“故人书信越褒斜,新意虽多旧约赊。皆就一麾先去国,共谋三径未还家。”同上。贯休《寄信州张使君》:“唯羡灵溪贤太守,一麾清坐似深山。”;又《送崔尚书朝觐》:“至理契穹,方生甫与申。一麾歌政正,三相贺仁人。”;卷七○九徐夤《依韵酬常循州》:“公论一麾将塞诏,且随征令过潇湘。”以上为杜牧同时或稍后人的用语。这些“一麾”,除刘禹锡的“一麾怜弃置”外,都是旌麾之义,并无挥斥、指麾的含义。
兹再从杜牧写作《将赴吴兴登乐游原一绝》的背景以检查杜牧是否袭用颜延年《五君咏·阮始平》之“一麾乃出守”之挥斥、指麾的意义。《樊川文集》第十六载有《上宰相求湖州》三启,杜牧求守湖州的原因,缪钺《杜牧年谱》评曰:“杜牧之求湖州,仍为赡养病弟。……杜牧屡次上书于宰相,请求外放,所提出之原因是刺史官俸厚,可以赡养病弟孀妹。”可见,杜牧出守湖州,为满足其愿望之行,没有遭受挥斥的意义。
考《杜牧集》中,“一麾”一词凡五见,除《将赴吴兴登乐游原一绝》外,尚有《即事黄州作》等四首使用“一麾”,都与“欲把一麾江海去”所用意义相同。
其中《除官行至昭应闻友人出官因寄》(《樊川文集》第四)云:“贱子来千里,明公去一麾”,以及《道一大尹存之学士庭美学士简于圣明自致霄汉皆与舍弟昔年往还牧支离穷悴窃于一麾书美歌诗兼自言志因成长句四韵呈上三君子》(《樊川文集》第二)诗题,皆与《将赴吴兴登乐游原一绝》同作于唐宣宗大中四年(850年),并有“一麾”字面。前“一麾”,指杜牧友人出任州刺史;后“一麾”,为杜牧谓自己出任湖州刺史,都与挥斥、指麾之义无涉。而《即事黄州作》(《樊川文集》第三)云:“莫笑一麾东下计,满江秋浪碧参差。”所谓“一麾东下”,指杜牧于会昌二年(842年)春由膳部比部员外郎出为黄州刺史,而且杜牧在《池州送孟迟先辈》一诗里说他之出任黄州刺史是“轻云马生角,黄州使持节”,用战国燕太子丹做秦国人质,向秦王要求归国,秦王许以“乌头白,马生角,乃许耳”的故事(见《史记·刺客列传》司马贞索隐),比喻他的黄州之任是意外之事。本诗作于会昌四年(844年),也在《将赴吴兴登乐游原一绝》之前,不能说此“一麾”是误用“一麾乃出守”之事。又,《樊川文集》第九《唐故灞陵骆处士墓志铭》云:“诸侯六辟,南服一麾。笑而不答,亦无是非。”按铭云:“以会昌元年十一月某日卒,年七十九,以某月日归葬于华阴县先人之墓。”则其作铭之时,亦当在《将赴吴兴登乐游原一绝》之前。
据此可见,杜牧所用“一麾”之语,乃为借用颜延年“一麾乃出守”的字面,其意义为刺史出守所建旌麾,原来是唐人诗歌常语。而且杜牧诗所谓的“把一麾”,把为动词,谓手握;一麾为宾语,手握一旌麾出守湖州,满足了其外放求财的愿望,并非误用颜延年“一麾乃出守”事。而宋明诸说者,以周必大、胡应麟之说为允当。
参考文献:
[1] 缪钺:《杜牧年谱》,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年版。
[2] 纪昀等:《四库全书·子部》,台北商务印书馆据文渊阁本影印,1986年版。
[3] 杜牧撰、何锡光校注:《樊川文集校注》,巴蜀书社,2007年版。
作者简介:何锡光,男,1953—,四川南溪人,硕士,教授,研究方向:唐代文史,工作单位:重庆三峡学院文新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