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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福建省福州市政府印发《关于完善价格补贴联动机制的补充通知》,《通知》要求,当CPI同比涨幅达到2%或食品类消费价格同比涨幅达到5%或CPI中粮食价格指数超过10%时,启动联动机制,对补助对象每人给予50元价格补贴;同期食品类消费价格涨幅超过5%的,每超过1个百分点,每人增加补贴10元。但每人每月补贴总金额以100元为限。食品类消费价格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10%的,另行研究补助标准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