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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利益是全体公民的利益,是社会整体的利益.只要违法者的违法行为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对不特定的人的合法权益构成损害或具有损害的潜在可能,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利起诉违法者以保护公共利益.理想的公益保护模式应该是,以国家保护为主力军,动员一切社会力量保护公共利益.我国法律对公共利益的保护仅限于原则性规定,缺乏具体的可操作的诉讼法支持,这就使得公共利益的保护在我国成为一个缺欠.我国应顺应国际化潮流和我国实际,建立公益诉讼制度,其基本内容为行政公诉和民众诉讼并存.在未来的公益诉讼制度建立中,我国应在民事诉讼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