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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三权分置”是新时期对我国传统农地制度所做的锐意改革,在促进农地规模化经营、提高农户收入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同时,也引发了诸如农地非农非粮化、经营权物权化、农地流转过度集中和农户权益受损等风险。深入分析了产生这些风险的原因主要包括法律不完善、市场不健全和农户无意识等。通过将“三权分置”从政策层面具体落实到法律规范,建立农地流转配套服务机构,加强对农地流转市场的监控和对流转双方的引导,提高农户的专业知识和法律意识,可以建立起完备的防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