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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案再现
明朝光宗年间,安徽某县曾发生过一桩奇案。县里镇上一个做茶叶生意的中年男子,被人杀死在郊外的小树林中。死者仅有尸身,没有脑袋,仅凭后背上的一块胎记家人才认出。县衙捕快立案侦破十年,县太爷已换了三任,竟然毫无线索。可谁料十年后,这起搁置已久的旧案,竟然无意中自破。这是怎么回事呢?
话说镇里有个富商,一日去庙里烧香,在庙堂拜佛时,看到一位面容姣好的女子,顿时动了心。回来后派人去打听,这位姓陈的女子原是一农家女孩,后来嫁给镇上一个落魄公子哥。这个公子哥姓钱,本来家境还好,依凭祖业过了几年好日子,可惜他天生懒惰,娶妻后整天游手好闲,吃喝玩乐,家境每况愈下。这天,一富商托人找到钱公子,说愿意花五十两银子,买他老婆一夜欢。钱公子贪图钱财,当即收下白花花的银子。妻子起先不愿意,可经不住钱公子的连哄带吓唬,勉强答应了。
钱公子备了酒菜约富商到家来叫妻子招待,自己到朋友家过夜去了。富商是瞒着妻子在外寻欢的,他先把妻子哄睡了,深夜才过来。
富商一进门见屋里黑着灯,小心翼翼地摸到床前,一伸手抓了一把黏糊糊的液体,一闻腥味十足,赶紧点着油灯一看,自己满手都是鲜血,床上躺着的女人已被人杀死,连头都割了去。富商吓坏了,慌不择路地逃出房门。
第二天钱公子回家一看也吓得不轻,他想肯定是富商杀的人,就赶紧去县衙报案。县太爷见报命案,不敢怠慢,立即带人去勘验现场,并按照钱公子的指认将富商抓到县衙审讯,并在他家搜到带血的衣服。人证、物证都有了,县太爷开堂审讯。
大堂上惊魂未定的富商听了指控辩解道:“我喜欢那女子确有其事,但已经跟钱公子谈妥了,他妻子也答应了,即使她临时变卦,不愿意委身于我,我也可以慢慢再想办法,何至于将她杀死呢?杀人是要偿命的,我可犯不着呀!”
钱公子不干,说富商是狡辩,昨晚没有人来过,只有他在现场,还有血衣为证,要县太爷动刑让富商招供。县太爷没有听从钱公子的话,他觉得富商的自辩有道理,命令将他取保候审。退堂后派人去坊间调查,当地的地保向衙役提供了一个重要线索,说每天值更夜巡的一个僧人很可疑,他在发生凶杀案的第二天就不知去向了。
富商得知此信息后,花钱雇了多人四下寻找这个僧人。有人发现,这个僧人在临县的一个富户家当雇工,晚上在一座无人的破庙里过夜。富商叫了几个家人带着一个女仆前往。当晚,他们藏在僧人必经的一个小树林里,待僧人走到此处,叫那女仆用凄厉的音调高喊:“和尚,还我人头来!”僧人一听以为遇到鬼了,顿时吓得跪在地上哆哆嗦嗦地说:“饶命,饶命,你的头我放到你家前面三家铺的架子上了。”埋伏在树林里的富商家人一拥而上将他捆捉起来,连夜送到县衙。
第二天县太爷升堂审讯,因为僧人已说漏了嘴,就交代了经过:“那天晚上,我巡夜路过那家,见门开着就溜进去想偷点东西。进屋后看见那女子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坐在床前,我把持不住上去行奸。那女子拼命反抗,还说知道我是巡更的和尚要报官。我越想越后怕一狠心就把她杀了,还把她的头割下来,挂到他家前面三家铺子的架子上了。
县太爷派人将三家铺子的那三户人抓来,他们众口一词说是有这么回事,当时怕惹祸,就把那人头悄悄放到镇西头一家门口的树上了。捕快带着这几个人又去镇西头指认,将那户姓蒋的抓来审问。起初,姓蒋的不承认,直到县太爷说,不交人头就按杀人治罪,还命衙役上刑,姓蒋的这才交代:“一早,确实在自家门口发现一颗女人头,没敢声张就埋在院子里了。”县太爷命令衙役前去挖掘。不大会儿果然挖出一颗人头,仔细一看却是一个男人头骨。再挖,终于又挖出一颗女人头骨来,经钱公子辨认确是其妻陈氏的头。
县太爷再审那颗男人头案,姓蒋的无奈交代:十年前做茶叶买卖时,此人坏了他几笔生意,还背地与自己老婆偷情,一怒之下就在外面寻机杀死了他,并将他的头割下,埋在了院子里。
点评借鉴
一桩杀人命案,貌似人证、物证齐全,如果是个糊涂官,嫌疑人不认,大刑伺候,弄出口供,便就此结案了。好在县太爷办案稳妥持重,注重深入调查,最后查出真凶。令人意外的是,在侦破此案的过程中,搂草打着兔子,居然将十年前的一起杀人积案破了。看来,意外的奖赏还是对应聪慧认真之人。
派出所民警特别是驻所刑警也会遇到各类案中案,也会遇到搂草打着兔子、“拔出萝卜带出泥”的机遇,这当然有一些所谓的运气在里面,但更主要的是前期工作一定要扎实细致。如若“搂草”只在表面上撸几下,深入不到兔子隐藏的深处,也就不会有意外的收获;拔萝卜不用心、不使力,或许只能拔掉萝卜缨,而不会带出泥。连基本的收获都没有,何谈意外收获?办案和基础工作也是一个道理,只有踏踏实实、扎扎实实地做好日常的基础工作,意外的好运或许才会落在你的头上。
明朝光宗年间,安徽某县曾发生过一桩奇案。县里镇上一个做茶叶生意的中年男子,被人杀死在郊外的小树林中。死者仅有尸身,没有脑袋,仅凭后背上的一块胎记家人才认出。县衙捕快立案侦破十年,县太爷已换了三任,竟然毫无线索。可谁料十年后,这起搁置已久的旧案,竟然无意中自破。这是怎么回事呢?
话说镇里有个富商,一日去庙里烧香,在庙堂拜佛时,看到一位面容姣好的女子,顿时动了心。回来后派人去打听,这位姓陈的女子原是一农家女孩,后来嫁给镇上一个落魄公子哥。这个公子哥姓钱,本来家境还好,依凭祖业过了几年好日子,可惜他天生懒惰,娶妻后整天游手好闲,吃喝玩乐,家境每况愈下。这天,一富商托人找到钱公子,说愿意花五十两银子,买他老婆一夜欢。钱公子贪图钱财,当即收下白花花的银子。妻子起先不愿意,可经不住钱公子的连哄带吓唬,勉强答应了。
钱公子备了酒菜约富商到家来叫妻子招待,自己到朋友家过夜去了。富商是瞒着妻子在外寻欢的,他先把妻子哄睡了,深夜才过来。
富商一进门见屋里黑着灯,小心翼翼地摸到床前,一伸手抓了一把黏糊糊的液体,一闻腥味十足,赶紧点着油灯一看,自己满手都是鲜血,床上躺着的女人已被人杀死,连头都割了去。富商吓坏了,慌不择路地逃出房门。
第二天钱公子回家一看也吓得不轻,他想肯定是富商杀的人,就赶紧去县衙报案。县太爷见报命案,不敢怠慢,立即带人去勘验现场,并按照钱公子的指认将富商抓到县衙审讯,并在他家搜到带血的衣服。人证、物证都有了,县太爷开堂审讯。
大堂上惊魂未定的富商听了指控辩解道:“我喜欢那女子确有其事,但已经跟钱公子谈妥了,他妻子也答应了,即使她临时变卦,不愿意委身于我,我也可以慢慢再想办法,何至于将她杀死呢?杀人是要偿命的,我可犯不着呀!”
钱公子不干,说富商是狡辩,昨晚没有人来过,只有他在现场,还有血衣为证,要县太爷动刑让富商招供。县太爷没有听从钱公子的话,他觉得富商的自辩有道理,命令将他取保候审。退堂后派人去坊间调查,当地的地保向衙役提供了一个重要线索,说每天值更夜巡的一个僧人很可疑,他在发生凶杀案的第二天就不知去向了。
富商得知此信息后,花钱雇了多人四下寻找这个僧人。有人发现,这个僧人在临县的一个富户家当雇工,晚上在一座无人的破庙里过夜。富商叫了几个家人带着一个女仆前往。当晚,他们藏在僧人必经的一个小树林里,待僧人走到此处,叫那女仆用凄厉的音调高喊:“和尚,还我人头来!”僧人一听以为遇到鬼了,顿时吓得跪在地上哆哆嗦嗦地说:“饶命,饶命,你的头我放到你家前面三家铺的架子上了。”埋伏在树林里的富商家人一拥而上将他捆捉起来,连夜送到县衙。
第二天县太爷升堂审讯,因为僧人已说漏了嘴,就交代了经过:“那天晚上,我巡夜路过那家,见门开着就溜进去想偷点东西。进屋后看见那女子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坐在床前,我把持不住上去行奸。那女子拼命反抗,还说知道我是巡更的和尚要报官。我越想越后怕一狠心就把她杀了,还把她的头割下来,挂到他家前面三家铺子的架子上了。
县太爷派人将三家铺子的那三户人抓来,他们众口一词说是有这么回事,当时怕惹祸,就把那人头悄悄放到镇西头一家门口的树上了。捕快带着这几个人又去镇西头指认,将那户姓蒋的抓来审问。起初,姓蒋的不承认,直到县太爷说,不交人头就按杀人治罪,还命衙役上刑,姓蒋的这才交代:“一早,确实在自家门口发现一颗女人头,没敢声张就埋在院子里了。”县太爷命令衙役前去挖掘。不大会儿果然挖出一颗人头,仔细一看却是一个男人头骨。再挖,终于又挖出一颗女人头骨来,经钱公子辨认确是其妻陈氏的头。
县太爷再审那颗男人头案,姓蒋的无奈交代:十年前做茶叶买卖时,此人坏了他几笔生意,还背地与自己老婆偷情,一怒之下就在外面寻机杀死了他,并将他的头割下,埋在了院子里。
点评借鉴
一桩杀人命案,貌似人证、物证齐全,如果是个糊涂官,嫌疑人不认,大刑伺候,弄出口供,便就此结案了。好在县太爷办案稳妥持重,注重深入调查,最后查出真凶。令人意外的是,在侦破此案的过程中,搂草打着兔子,居然将十年前的一起杀人积案破了。看来,意外的奖赏还是对应聪慧认真之人。
派出所民警特别是驻所刑警也会遇到各类案中案,也会遇到搂草打着兔子、“拔出萝卜带出泥”的机遇,这当然有一些所谓的运气在里面,但更主要的是前期工作一定要扎实细致。如若“搂草”只在表面上撸几下,深入不到兔子隐藏的深处,也就不会有意外的收获;拔萝卜不用心、不使力,或许只能拔掉萝卜缨,而不会带出泥。连基本的收获都没有,何谈意外收获?办案和基础工作也是一个道理,只有踏踏实实、扎扎实实地做好日常的基础工作,意外的好运或许才会落在你的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