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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建设完善,公民参与意识的不断提高,网络群体性事件也呈现出明显上升的趋势,这对地方政府治理地方群体事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整体上看网络群体性事件和现实群体性事件一样属于公共危机范畴,并且带有十分明显的危机属性,在对网络群体性事件处理过程中政府危机管理理论为网络群体时间的治理工作提供了全新的视角。在对网络群体性事件处理时应该从机制建设、法律法规等层面加强对网络群体突发事件的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