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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职务犯罪侦查权作为一种具有“攻击性”的法律监督手段,被认为是检察机关自身地位的重要保障,根据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要求,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侦查权,将被转隶到国家监察委员会,打破了检察机关原有的权能结构.应当对以往检察机关拥有的职务犯罪侦查权进行反思,理顺内外关系,提升重新定位检察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