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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支持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建设,加强规范化管理,更好地发挥其在技术创新中的“排头兵”作用,在广泛听取意见、多次修改完善的基础上,省科技厅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建设与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近期出台.重点企业研究院建设与管理中遵循的几个重要原则问题,简要说明如下:rn一是必须坚持企业主体、政府引导.重点企业研究院,顾名思义就是企业要建、建在企业.首先,企业要有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自身发展和技术研发的实际情况积极申报.其次,企业要敢于担当负责,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开展协同创新,着力攻克制约产业发展的核心关键技术,研究开发战略性新产品或关键性的新技术.第三,所有的建设管理都由企业主导,要“围着企业转”,包括研发经费支持、重大专项攻关、青年科学家等等,全部进企业.政府主要是做好引导和服务工作,省级有关部门在省科技体制改革与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框架内,建立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协调落实企业研究院规划建设,审议技术难题攻关项目、实施青年科学家培养计划等工作.同时,根据浙江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需要,加强对相关产业链的调查研究,选择确定需重点突破的产业领域,推动产业链垂直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