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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农民将依法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附带地上种养物作为抵押物权,向金融机构申请抵押贷款,有利于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死资产"转变为"活钱",加快农村资金流转,破解农村规模种植养殖户等经营主体因缺乏抵押物而难以获得贷款的难题,缓解农业发展资金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补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短板",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步伐,最终实现农民受益、银行放心、政府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