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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化是推进督促程序运行的重要方式,诉讼电子化的正向价值可在督促程序得到充分体现和全面彰显,电子诉讼负向价值又在督促程序中并不存在,督促程序电子化具有正当性。因此,推进督促程序电子化的体系构建具有其重要的价值基础,可以从督促程序的程序规则优化、督促程序的全程电子化、支付令审查的人工智能化和建立防止程序滥用机制等维度进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