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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指农民依法自愿联合组成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实行民有、民管、民享原则,为其成员提供生产经营服务的经济合作组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而引导和支持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国家的税收政策休戚相关。本文首次提出了税收支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理论基础,然后在借鉴世界各国税收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的成功经验和透视当前我国税收政策利弊的基础上,提出了支持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