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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探讨难治性脉络膜血管瘤放疗的最佳介入时机及其与疗效的关系。
方法回顾分析2005-2016年经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眼科确诊后转至放疗科的23例(23只患眼)难治性脉络膜血管瘤患者资料。放疗总剂量24 Gy (3 Gy8次)14只眼,34 Gy (2 Gy17次)5只眼,46 Gy (2 Gy23次)4只眼。根据放疗总剂量的高低、放疗前是否接受过其它治疗、患眼首次出现自觉症状至接受放疗的时间是否超过1年进行分组,采用Fisher′s精确概率法比较组间疗效差异。
结果放疗6个月后70%(16/23)患眼达有效。患眼自出现自觉症状至接受放疗不超过1年组的治疗有效率高于放疗超过1年组(P<0.05);放疗前积极治疗组和保守治疗组间疗效相近(P>0.05),低剂量组和高剂量组间疗效也相近(P>0.05)。
结论应用放疗治疗难治性脉络膜血管瘤是安全有效的,而且尽早接受放疗有助于患眼的视力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