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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外国政府贷款是国内重要大项目建设资金来源的渠道之一,其高度流动性使之能任意转换为其他任何类型的资产,极易不引发不规则的运行行为。如何加强外贷项目体资金的财政监督?笔者认为,必须针对项目体营运中的各项风险点,按照“过程监督、监而不死、督而不乱”的原则,建立项目监督、风险监督、财务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控制平台,完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的控制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