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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知识产权中确立传统知识的法律地位,释解以中药为代表的传统优势产业的国际化保护问题,关系我国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重大问题。研究发现,传统知识是对知识产权外延的扩张性补充,其面对立法困惑,可以将传统知识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特别专有权,以合理实现中药产业国际化进程中公权与私权的互利共融,突出本土文化整体优势,强化传统知识在知识产权立法中的独特取向。诚然,中药的国际化不是西药化,除专利等一般知识产权的保护之外,我国传统知识的立法保护将成为必要补充。